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8 毫秒
1.
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人权法律地位的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晓青 《法学研究》2002,(5):136-151
欧洲共同体最初将经济一体化作为首要目标 ,人权不构成其主要活动领域。随着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人权成为共同体对外关系的基石以及其域内关注的事项。通过修改基础条约和制定有关的人权法律 ,欧盟在《欧洲联盟条约》框架下确定了人权的法律地位 ,同时创造了独有的人权类型。  相似文献   

2.
商标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特殊声誉商标因其巨大的经济价值而倍受世人注目。1988年欧共体发出了商标调适指令,要求各成员国在1992年据指令完成国内商标法的修订工作,到1994年,欧共体各国均已完成修法。1993年12月,欧共体又颁行《共同体商标条例),并于1996年4月施行。最近,欧洲联盟又进行扩大,将匈牙利等东欧十国吸收进欧洲联盟,另有一些欧洲国家也在申请加入欧洲联盟。因其成员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成员众多,可以预见,《共同体商标条例》所规定的商标制度将对世界商标法律制度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1993年《商标注册条约》…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阿姆斯特丹条约》以后欧洲联盟的发展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指出欧元是划时代的创举,但仍面临重大考验,欧洲一体化的深化对国家主权造成了重大挑战;欧盟东扩对欧洲一体化进程构成了又一严峻考验;其前景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4.
评欧洲法院司法能动性的贡献及其限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欧洲联盟条约》之前 ,欧共体法的一体化价值、基础条约的框架性特征和二次立法的低下立法效率三者共同构成了欧洲法院司法能动性的正当性基础。《欧洲联盟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所规定的从属原则和相称性原则表明 ,非一体化已经成为欧共体法价值中一个新的维度 ,法律将不再只一味为高歌猛进的一体化过程提供支持。相应的 ,欧洲法院的司法解释理念和实践将表现为司法能动和司法自我克制的双重色彩。  相似文献   

5.
欧洲联盟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欧洲联盟条约》的生效,标志着以欧洲共同体为基础,以《欧洲联盟条约》所确立的政策和合作形式为补充的欧洲联盟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自1951年签订煤钢共同体条约以来近40多年中,欧共体不断地取得进展。首先是1986年签订并于1987年7月1日生效的《单一欧洲文件》,要求在1992年12月以前在成员国之间逐步建立一个完全自由的内部市场。其次是1992年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正式签订了《欧洲联盟条约)}(中国报刊上简称《马约》)。此条约修改建立各欧洲共同体的条约,它也考虑在成员国政府间合作主题的扩展,它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及“在司法和内务领域中的合作”等标题中体现了这种考虑。①因此,欧洲共同体的名称也就由“欧洲联盟”所取代。尽管欧盟在组织结构上实现…  相似文献   

7.
<正> (一)从委托到直选 欧洲选举制度是欧洲议会合法地位的法律基础,其主要功能是为民众提供直接参与欧洲政治决策的可能性。从1979年开始,大选每5年举行一次。1951年的《煤钢联营条约》第21条中就已规定了共同议会的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并由各国议会派遣。其他两个共同体也确认了这一原则。当时的6个成员国共有78名成员。1958年《罗马条约》时代早期,代表三个共同体的议会共有142名成员。他们以所谓“双重委派”的方式选出,即:各成员国议会根据统一程序提出本国欧洲议员人选;理事会全体成员对各国相关宪法程序提出一致建议。1960年议会首次制定关于直选的草案。之后的一系列相关草案均被共同体成员国首脑所否定。直到1974年12月欧洲理事会同意直选。1976年部长理事会颁布正式文件,规定欧洲议会实行普选。1979年6月7日至10日首次实行直接选举。 按《基础条约》最初的规定,共同体议会议员由各成员国从本国议会代表中推选,在实行直接选举欧洲议员的形式出现之前,也就是9国共同体时,议会共有198名议员,其中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各36名,比利时、荷兰各14名,丹麦、爱尔兰各10名,卢森堡4名。《罗马条约》规定,由议会起草直选欧  相似文献   

8.
欧盟基础性法律最初并未明确保障经济主体之自治,但却将之预设于其法律规则之中。《欧洲联盟条约》第3条第3款要求内部市场应以'高度竞争性的社会市场经济'为基础。尽管欧盟法并非全面系统的法律秩序,但却建立在成员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合同自由是成员国法的一项一般原则,尽管欧盟基础性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合同自由原则,但这一原则也内蕴...  相似文献   

9.
论《能源宪章条约》中的环境规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能源宪章条约》(以下简称《条约》)是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能源法律文件,更是第一个将环境规范纳入能源立法领域的国际法律文件。它改变了国际社会应对全球环境问题仅限于国际环境法向度上一维考量的缺失,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国际能源法向度上处理全球环境问题的开始。《条约》中的环境规范主要体现为《条约》序言、《条约》第19条和《能源效率及有关环境问题议定书》。本文通过对以上环境规范的分析,指出了其国际软法的性质,同时结合《条约》的环境进程实践,表明了国际软法规范能够得以有效适用,最后提出“最大努力”作为国际软法规范履约基本原则应具有重要的学理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今天,当人们能以"欧洲环境法"这一说法来指代欧盟的环境政策时,需要将此归功于过去三十年中发生的变革。伴随着欧洲联盟的环境问题的发展,环境法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部门。当然,这也部分地与欧洲联盟的性质和其作为国际组织的地位有关。从最初作为一个单纯的经济市场,到现在成为一个包含了不同政策的共同体,欧共体的发展同时带来了欧洲的环境政策重要性的提高。研究欧盟(在当时还是欧洲经济共同体)如何在缺乏明确的权力时采取立法措施来解决环境问题将会特别有趣。  相似文献   

11.
卢松 《法学研究》1989,(4):82-87
欧洲共同体(下称共同体)是欧洲煤钢共同体、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者的统称。自《罗马条约》缔结以来,它在世界舞台上的作用日益重要。过去我国对共同体的研究较多地集中在其政治、经济等方面,对其法律的研究很少。  相似文献   

12.
刘笋 《现代法学》2006,28(6):34-44
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环境损害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国际社会已开始尝试运用贸易投资条约防范贸易投资自由化带来的消极环境影响。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为代表的国际投资法立法新模式,在其投资章节中规定了环境条款,试图兼顾投资自由和环境保护两种利益需求。虽然实践表明,该协定仍然没有有效协调投资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并在执行上出现了诸多法律冲突,但该协议所彰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不得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立法理念和原则,可能会成为未来国际经济法中重要的理念和原则,将会对未来国际投资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德国环境法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德国联邦法律、各州法律、欧盟法和国际条约。德国环境法有预防、污染者付费、合作、可持续发展和一体化五个核心原则。在对空气和水污染的规制方法上,除了传统的许可和指令方法外,还经常使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估和战略环境评估、环境信息和经济方法。环境保护的国家目标被写进了德国《宪法》后,联邦宪法法院判例又赋予了公民针对个人实施环境污染行为启动宪法保护程序的权利。污染防治方面的核心法律是《联邦污染防治法》,其核心要素是在许可等方面的程序规定。德国将欧盟的《水资源框架指令》转化为《水资源法》在国内实施,该法的核心原则是任何水域利用行为都必须申请行政机关的许可或者同意。  相似文献   

14.
欧洲联盟是当今世界极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一个国际组织,其在宗旨、原则、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能及法律体系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从最初的经济一体化,到后来的经济货币联盟、政治联盟,欧盟已成为林林总总的各类国际组织的楷模,而其在法制方面的成就更是令其他国际组织难以望其项背,从立法机关、立法程序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实施,整个欧盟法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而随着《欧洲宪法条约》的出台,欧盟又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法律一体化。  相似文献   

15.
国际环境法的迅速发展,使它已经形成了一些基本原则。所谓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的普遍适用于国际环境关系各个领域的、对国际环境保护活动具有指导意义的、构成国际环境法的基础的原则,是最重要的国际环境保护法律规范。国际环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部门,必须遵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换言之就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也适用于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关系。因此,国际社会通过的关于环境问题的决议、宣言和缔结的国际条约,都指出国际环境保护必须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6.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国际法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国际法意义沈伟1991年1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召开的欧洲经济共同体首脑会议修订了罗马条约,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约).它是欧共体在一体化道路上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也是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组织形态的一次重大变革。它证实了...  相似文献   

17.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 ,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 1 5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组成。其法律性质为欧洲联盟一级的机构 ,是欧盟的中央银行。为履行其职责 ,《马约》赋予它充分的独立性。整个体系由其首脑理事会、执行董事会和总理事会管理 ,履行《马约》及理事会等欧盟高级机构所赋予的任务 ,实现《马约》所确立的目标。  相似文献   

18.
情势变更原则为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民法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中的缩影,也是现代国际商事贸易中为避免经济环境的异常风险而广泛应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情势变更原则在其他各国法律及国际条约中均有表述,国外司法实践中也已成熟应用这项原则,而我国现行《合同法》没有规定此项原则。随着我国入世后参与国际竞争压力的加大,在法律上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已具备充分的基础条件。本文试从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入手,深入分析此原则,并就我国现行法律提出立法建议,为我国今后设立情势变更制度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奠定基础,并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19.
欧洲联盟自2 0世纪6 0年代以来逐步将环境保护问题纳入其一体化政策中。在协调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的关系时,欧盟在立法上突出“适当性”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在实施手段上强调政治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双轨制。欧盟的环境贸易协调机制对于多边贸易体制下协调环境贸易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  相似文献   

20.
虽然世界银行批准融资项目以不违反借款国所参加的多边环境条约为必要条件之一,但由于世界银行并非任何多边环境条约的缔约方,那么多边环境条约是否对世界银行具有约束力呢?根据国际法的一般原则,作为多边环境条约的第三方,世界银行不受其约束;世界银行贷款协定的法律适用条款的缺失,则表明多边环境条约不能自动对世界银行产生约束力。不过以保护国际环境为己任并获得国际社会广泛支持的《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维也纳保护臭氧层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对世界银行具有当然的约束力,即使借款国为公约非缔约方。世界银行也一直秉承其宗旨,履行其保护国际环境的国际义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支持发展中国家履行多边环境条约上的义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