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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市场投资者与其他市场的消费者一样,处于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地位不平的劣势,应确立其消费者法律地位;理财消费者权利的重点在于知情权,隐私权和求偿权,而建立从监管、行业协会到仲裁和司法等多层次的保护机制也是理财消费者保护不可缺失的体制保障,同时应尽快引入集体诉讼制度来将中小投资者保护理念落在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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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板市场没资者利益保护的重要性 中国证监会首席顾问梁定邦在湘财证券主办的“中国西部企业融资实务高级研讨会”上强调,创业板市场的推出需要一系列先决条件,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环境和保护投资者利益。他强调,要加强监管水平,强制信息披露,通过法律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信心是创业板市场发展和成功的关键因素 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开创创业板市场为高科技企业提供主板市场以外的融资渠道是切实可行的。然而,并非创业板市场都必定成功。市场的成功有赖很多因素.其中树立投资者对创业板市场的信心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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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空作为一种投资手段。已成为美国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卖空在欧美市场已有数百年的历史,有学者认为早在1609年,荷兰商人就已创立了卖空这一重要的投资方式。卖空使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更为多样化,也对市场流通性及资本市场的定价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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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在对现行公司法进行较全面的修改。这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商事立法的一个重大举措。目前正在讨论中的公司法修改草案.反映了中国公司法改革的如下基本路向:改善公司设立制度,鼓励社会投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和公司融资,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公司合并、分立和清算制度,便利产权流动。其中,公司设立制度的改革与中国的市场开放密切相关,是值得海内外投资者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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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投资法对投资者过度保护,忽略投资者责任,加重了东道国的义务。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投资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为其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时往往会面临独立法人责任的抗辩。跨国公司母国管辖权也往往得不到保证。又因国际投资纠纷仲裁的提起主体多为投资者而非东道国,从而造就了提起仲裁的单边性。因此必须构建一个完备的投资者责任体系,其中应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多边条约、第三方的介入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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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雪红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9,22(2):168-180
迄今为止,中国投资者诉东道国的五起投资仲裁案表明,中国数量庞大的投资保护协定
并不能为中国海外投资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如何通过投资保护协定有效构建中国海外投资保护机
制是中国面临的特殊难题。既有投资协定中的旧规定与新形势严重错位,其中投资者身份、间接征收
和投资仲裁范围不明确的条款构成中国投资者获取法律保护的重要障碍,也是投资协定重构的主要
对象。在政策选择上,可通过增强中国国企投资者保护、完善间接征收制度和投资仲裁范围条款等方
式,构建符合中国利益格局的海外投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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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中小投资者成为时下热议的话题,除了通过规制市场主体行为消极禁止的方式,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还可以从调动证券市场多方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方面考虑,通过对市场主体的激励来发挥他们的能动性来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毕竟,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要从"弱小的被保护"转变为主动态的"强大的自我保护",证券市场才真正能够健全发展和运作。本文试图提供一种思路,关注证券法作为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法律,要充分利用激励理性动力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提供激励的要素设计法律制度使得中小投资者自身成长为保护自身利益最好的发言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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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成熟的证券市场,需要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非盈利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本文指出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法律制度可有效的保护中小投资者,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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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的立法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行为、权利、责任,提出了四条立法原则,认为应当抛弃一般平等主体的概念,采用为不同主体定性的方式立法,提出法人不是民法专有的法律概念,笼统地说法人是民法制度,将与民法的私法性质相悖;认为初始的市场交易呼唤契约自由,现代市场经济则要求减少交易成本,确保交易安全,从契约自由到市场行为规范化则是立法史上更大的一个进步;指出《商法典》是充分保护权利流通的基本法津,责任严格化是市场经济立法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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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本市场时代的到来和日益显著的通胀现象.越来越多的中小投资者不断寻找各种投资渠道.追求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实践中各种市场经营主体出现了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流的隐名投资人群体.这一群体的出现和对自身利益保护的关注。导致了对公证需求的增加。由于隐名投资人并不出现在法定登记证照上,其身份、权益都靠与显明权利人的约定和相互信任得以维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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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目前,中国正在对现行《证券法》进行全面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制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其中,修改草案增设了有关证券欺诈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填补了现行立法的一个空白,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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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主要探讨了我国若引入优先股制度,那么它对资本市场有哪些影响,可以在多大范围内先行先试,对优先股的发行审核和交易监管如何开展,以及投资者权利的司法保护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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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近年来,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券商的操作性风险急剧增大,在此制度背景下,资本市场急待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机制的重要组织形式,在海外发达国家已有成功的立法与实践经验。但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尚属一种制度创新,为成功创建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必要借鉴海外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并加以本土化的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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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投资及隐名投资协议公证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践中,隐名股东为保护其作为公司投资者的权益,时常通过签订《隐名投资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其享有的权益以及隐名股东和公司之间、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为了赋予《隐名投资协议》更高的效力,也往往希望通过公证来确定其协议的效力。公证机构也就面临了《隐名投资协议》的效力及如何进行公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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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消费市场中,理财投资是最为重要、也是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一种消费形式。近年来,在金融创新的推动下,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呈现为理财产品种类迅速增加、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投资者群体日趋多元化等特点。与传统较为单一的以银行存款、购买国债和股票等理财方式相比,目前林林总总的理财产品的确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选择。但在快速的市场发展中,由于法律、监管等必要手段相对滞后,导致市场中乱象频现、风险不断叠加,迫切需要展开全面整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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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协定的近期发展及对中国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本文概述了近年来国际投资协定的发展及特点,讨论了中国新一代投资协定的变化,并进而分析了国际投资协定实践对中国的影响.本文认为,中国今后应进一步完善投资保护协定的规定,在给投资者提供保护的同时,也为国家为公共利益进行管理提供法律空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