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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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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它是整个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是,时下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以“试用”为由在“试用期”上玩花招。他们在劳动合同内任意延长试用期或者多次确定试用期,或者先“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目的是便于随时能够解聘劳动者,达到低成本轮换使用劳动力的目的。这种“试用期”陷阱不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秩序。  相似文献   

2.
现阶段,一些用人单位或者雇主利用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人工成本低廉、干活卖力、解约条件比较宽松等特点,专门使用试用期的劳动者,如通过单方意思表示随意延长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约定两次以上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压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等几种方法,达到压榨劳动者的目的。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应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试用期限、劳动报酬、解除条件等方面都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订立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有关试用期的条款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4.
唐其宝 《法制与经济》2008,(22):62-63,67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试用期限、劳动报酬、解除条件等方面都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订立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中如果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有关试用期的条款不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5.
劳动合同试用期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未经协商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形成合意的 ,不能认定存在试用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单独与劳动者订立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劳动报酬应当遵守当事人双方的约定 ,但该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6.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试用期是一个劳动者能否成功录用的考察期,是劳动合同的先行执行部分,是构成劳动合同的重要构成要件。本文结合劳动法规和实际情况对试用期的期限,解除权的行使,工伤保险等公众关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广大劳动者发生试用期劳动纠纷时提供法律援助,以便更好的维护劳动者权益。  相似文献   

7.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劳动者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就导致很多员工遭受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劫"。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铁饭碗"的误解,使得不少企业感到恐慌。为了消除误解,实施条例将分散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条中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作了归纳,同样,实施条例将分散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中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各种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作了归纳,这些规定有利于澄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的说法。  相似文献   

9.
陈媛  王倩兮 《当代法学》2011,(6):113-117
试用期规则是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用人单位经常滥用试用期的规定,例如延长试用期的期限、约定不止一个试用期、压低试用期劳动者工资、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等等做法,严重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和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违背劳动法公平法益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严格的界定,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利用见习期、学徒期等其他方式代替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我技校毕业后应聘到某酒店当服务员,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合同中只约定试用期2个月,免费试用,包吃包住,而没有约定合同期限,只是说试用合格后再确定合同期限,每月工资900元?2个月期满后,酒店以我曾遭顾客授诉为由,要求再试用1个月。可第三个月过后,酒店以我在试用期内仍表现不佳为由将我辞退。请问,该酒店的做法是否合法?我3个月是否就白干了?  相似文献   

11.
钱叶芳 《法治研究》2011,(11):49-53
一般国家都在最长期限、适用条件、设置依据和续延次数等方面对试用期予以立法规范。试用期长度方面的规制强度一般,适用不分劳动合同期限类别和不可重复适用的规制都符合国际惯例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国际立法通例不同,明显混淆了试用期设置的目的和规范的目的。另我国试用期制度设置的依据也不合理。  相似文献   

1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资伦理定位与制度安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所以在实践中难以推行,在于在立法指导思想上将其看作是对劳动者的"福利性"待遇以及对用工单位的"惩罚",在司法实践中则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实行过于严苛的限制政策,导致劳动用工单位对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产生了畏惧、排斥和规避的态度。在现有立法允许其可以选择与劳动者订立不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资方选择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与短期化的劳动合同,应当说是不难理解的事情。故此,在建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摈弃劳资对立的传统思维,确立和培育劳资身份伦理和协作与共存的理念,在立法上明确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劳资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常态形式,同时应充分尊重双方的自主选择、意思自治和自我调适,赋予双方在有正当理由前提下解除与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由。  相似文献   

13.
王志强 《法制与社会》2010,(36):238-238,244
对试用期间劳动关系状态的认识,存在正式与非正式之争议。本文指出仅从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待遇以及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相对宽松的角度认为试用期间劳动关系是非正式劳动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文中认为,试用期间劳动关系应是正式劳动关系,只是处于不稳定状态而已。  相似文献   

14.
在规范的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是比较清晰的,从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都可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政策适用与执行。然而,随着劳动法律仍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用人单位很难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处理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面临到的不规范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意外失踪或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劳动合同的存续问题,新员工试用期间因休长期病、事、产假等需中断试用期的问题,劳动者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暂停履行劳动合同等等。因此,我国可适用劳动合同中止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试用期制度研究——兼评《劳动合同法》第19、20、21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试用期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践中,由于对于试用期的种种误解,导致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案件比比皆是。《劳动合同法》在第19、20、21条对试用期条款的期限、试用对象、试用期工资以及试用期解除权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详细分析了以上三个条款的内涵以及适用。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也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的期限可以选择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几种形式。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合同的起始日期,不约定其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类型。如果劳动者自身已经具备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本人又希望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个权利应如何保护?  相似文献   

1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处于试用期内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本文对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涉及试用期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比较了修改后的劳动合同的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18.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因试用期问题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已经越来越多,本文以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为依据,结合司法实践中最容易出现的有关试用期的案件类型,就试用期内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于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能够正确相关法律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相似文献   

19.
劳动法为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做了基本均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依第24条协议解除;用人单位依第25条、劳动者依第32条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用人单位依第26条、27条、劳动者依第31条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比较以上规定,应当说劳动法充分考虑了劳动者弱者的地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要求比较宽松,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限制,用人单位若解除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当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最为明显的是只要依…  相似文献   

20.
为保证《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对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二、医疗期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三、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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