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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总结杀亲案件的特点,为此类案件的分析、预防提供参考。方法调查溧阳地区2004—2014年破获的17例杀亲案件,对原始登记信息、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鉴定书、破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17例杀亲案件中受害人以女性居多,嫌疑人以男性居多,杀人动机以配偶不忠或怀疑配偶不忠占较高比例。杀亲案件中有精神病患者杀人、伪装杀人,嫌疑人杀人后自杀占有一定比例。结论杀亲案件多与婚外性行为、精神病患者杀人等家庭因素有关,部分为杀人旋即自杀,致伤工具具有简单随意、易于获取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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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总结苏州市已破命案的案例资料,研究命案特征及其共性,分析命案现场的法医学要点。方法收集苏州市公安局2006年1月至2010年3月已破命案资料共483起,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多为1人,均以男性、青壮年、外埠人为主。犯罪嫌疑人多为故意杀人,以激情犯罪为主,口角纠纷最为常见。致伤工具以锐器为主,多为随身携带。死亡原因以机械性窒息和机械性损伤最为常见。结论苏州市命案在涉案人员社会学特点、作案动机、致伤工具、损伤分布、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方面均反映出一定的共性,为今后命案侦破提供了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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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大范围流动,女性的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宽广,女性杀人案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作者通过对近10年的命案回顾,对15起女性杀人案的基本情况、杀人原因、致死方式等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其特点进行粗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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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97例杀人后自杀案件特点,为同类案件的法医现场勘验及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和借鉴。方法收集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参与鉴定的97例杀人后自杀案件,共死亡207人,其中加害人98名,被害人109名。对加害人、被害人双方的性别、年龄、关系及案发场所、死亡方式等方面的资料进行分析。结果上海地区杀人后自杀案件涉及的死者多为18~59岁青壮年,相互之间多熟识,起因多为家庭矛盾及感情纠纷;被害人女性为主,加害人男性居多;案发场所多为同一室内环境或相邻室内外;杀人多选择机械性暴力手段,而自杀则多采用自缢和高坠。结论上述关于此类案件的特点有助于法医在鉴定过程中对杀人后自杀案件做出快速、准确地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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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资料某月23日7时35分许,杨某(男,61岁,某职业介绍所经理)及其女婿丘某(男,36岁,职介所司机)被发现死于职业介绍所内。现场勘验现场位于临街的某楼301房,房内设有总经理办公室、家政部和总经理卧室、厨房等,房门门锁完好。总经理室地面及茶几上烟灰缸有多个烟头,办公台面上的信笺纸写有“我去广州了,休息2天。杨”字样,东墙上用锐器刻有“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字样。丘某尸体位于家政部内的床垫上,盖有被子,被子上有一串钥匙,床垫、枕头上有大量血迹和碎砖块,地面有一沾血迹的金属拉链扣;长沙发上有一条西裤,裤袋外翻,皮带上手机套内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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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观察分析氯化琥珀胆碱中毒案件的法医学表现,以期提高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检验鉴定。方法收集54例氯化琥珀胆碱中毒案例,通过病理学、毒理学变化及案件特点进行回顾性分析,观察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检验鉴定规律。结果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病理学表现以急性肺淤血、肺水肿等一般猝死改变为主,部分死者心肌排列紊乱及断裂。死者心血中均检见琥珀胆碱成分,皮肤组织部分检见琥珀胆碱成分。结论氯化琥珀胆碱中毒具有死亡快、手段隐蔽、难以抢救、易漏检等特点。对于猝死案件、死因可疑案件应将氯化琥珀胆碱作为常规检验指标,防止此类案件的未检或漏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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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资料某年2月27日凌晨3时许,租住在某住宅楼的李某(男,48岁)被发现烧死在其房间床上。现场房门及窗户紧闭,未见撬压痕,门锁无破坏。该房为1房1厅,呈南北分布,中心现场位于南侧房内。室内无翻动打斗痕迹,亦未检见血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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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20例海洛因滥用相关死亡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为相关案例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20例海洛因相关死亡案例死者的一般情况、毒品使用方式、死亡原因、法医学检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案例的死亡原因及法医病理学改变。结果本组案例死者多为青壮年,男性多于女性。组织病理学检验为非特异性改变。死亡原因包括海洛因使用(或泄露)后急性中毒死亡(13例,占65%)、滥用海洛因后继发性疾病(3例,占15%)、吸食海洛因致吸入性窒息(2例,占10%)及戒断综合征导致死亡(2例,占10%)四种。结论海洛因滥用相关死亡者的法医学鉴定,需在全面系统的尸体检验基础上,结合实验室对死者体内海洛因及代谢产物的定性、定量分析,综合案情资料、现场勘验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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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总结故意杀人案现场的法医学检案重点、难点和相关实践经验。方法收集某县2004—2013年88例已破故意杀人案件资料并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本县籍女性被害人数明显高于外埠籍女性。犯罪嫌疑人中外埠籍明显高于本县籍,男性明显高于女性;职业多为打工、无业或务农;学历明显较低。被害人死亡原因以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为主。故意杀人案件以熟人作案为主,陌生人作案主要表现为谋财。行为类型在谋人、谋财、谋性三类案件中具有一定的指向性,伪装行为及愧疚行为指向性最明显。结论犯罪嫌疑人的准确刻画是法医学鉴定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也反映了故意杀人案现场法医工作的重要性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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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例中骨盆骨折的特点及成伤机制。方法收集65例发生骨盆骨折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例,对骨盆骨折的部位、特点、成伤机制等情况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65例骨盆骨折案例中,骶髂关节脱位38例,且多合并耻骨联合分离或耻骨骨折;耻骨、坐骨、髋臼骨折主要以线性骨折为主,骶尾骨骨折以粉碎性骨折多见;合并盆腔软组织损伤54例,盆腔器官损伤8例,腹腔器官损伤44例。骨盆环损伤类型中,分离型32例,占49.23%;其次是压缩型,占26.15%;垂直型最少,仅1例,占1.54%。结论细致、全面地检验尸体,确定骨盆骨折类型,有助于分析成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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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必破”的逻辑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命案必破”是一个规范命题,承诺命题,同时又是一个必然模态命题。“命案必破”之因,产生了公安工作发展之果;公安工作发展之果又不断促进“命案必破”目标的实现;“命案必破”目标的不断实现必然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因此,无论从逻辑上对命题本身的解读,还是对命题与实践结果的因果分析,都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命案必破”命题的提出不但是科学的,而且具有十分积极的社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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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案例进行筛选、收集,分析其影响因素及法医学特点。方法收集某鉴定中心2000—2015年间受理的监管场所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案例25例,从性别、年龄、历年发案数、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等方面分析其特征,并对公安类监管场所和监狱类场所的案件性质进行对比。结果涉案死者均为男性,中青年人群为高危人群,历年发案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安类监管场所的伤害案件发生率(64.7%)大于监狱类场所(12.5%),而监狱类场所的自杀率(62.5%)高于公安类(23.5%)。死亡原因以损伤和窒息为主,其他还有中毒和电击等。结论监管场所非正常死亡案件暴露出执法不规范、监管有漏洞、医疗水平差等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尸体解剖对于查明此类案件的死因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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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动脉血栓栓塞猝死23例法医病理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分析肺动脉血栓栓塞(pulmonary thromboembolism,PTE)猝死的法医病理学特点,探讨血栓的演变过程及外伤等邻近事件与PTE猝死的因果关系判定方法。方法对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1998—2008年23例PTE猝死案件进行回顾分析。结果PTE猝死合并外伤、手术、制动等危险因素,其中外伤12例,手术21例;院内发生22例,以伤后住院时间1~2周及术后1周多见。PTE中17例为反复性栓子栓塞,余为一次性栓塞。栓子来源于下肢深静脉系统16例,左侧多见。结论明确栓子的来源、外伤及外科手术等邻近事件对于确定PTE猝死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