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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新刑法第311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统一罪名的司法解释,该条的罪名被确定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一、“间谍犯罪行为”的含义 对刑法第311条中规定的“间谍犯罪行为”的理解,与“反革命罪”类罪的修改紧密相关。在1979年刑法中,第97条规定:“进行下列间谍或者资敌行为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为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情报…  相似文献   

2.
关于渎职罪的修改与适用周道鸾刑法分则第九章从第二百九十七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对渎职罪作了规定。渎职罪(主要是玩忽职守罪)是修订刑法中重点修改的类罪之一,内容上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这主要是因为:修订前的刑法渎职罪的规定过于笼统,被视为“口袋罪”,实践中...  相似文献   

3.
对新刑法实施前的犯罪行为,依照新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在确定适用法律时可能出现两种特殊情况:①依照“从旧原则”适用旧刑法时,如果其具有的法定情节新刑法的规定更轻,如入户抢劫或在交通工具上抢劫后投案自首,依抢劫罪行应适用旧刑法,但新刑法对自首的从轻度更宽;②由于新刑法处刑较轻,根据“从轻原则”适用新刑法,同时具有的法定情节依照新刑法的规定却较旧刑法为重,如刑满释放后四年内犯贪污罪,新刑法对贪污罪的处刑较旧刑法要轻,但依照新刑法应以累犯论,而按旧刑法不构成累犯。由于对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确立的“从旧兼从…  相似文献   

4.
于莹 《法学家》2002,2(6):81-87
中国的证券市场诞生的十余年来,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庄家文化”,操纵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成为证券违法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现象,证券市场犯罪行为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仅操纵行为的手法就千奇百怪。本文仅就我国刑法第182条“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中第1款以“连续交易”方式操纵证券……  相似文献   

5.
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被害人犯罪后,控告他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的,属于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不要求出于特定的动机或目的;犯罪分子所“揭发”的他人犯罪行为,包括揭发者是被害人的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6.
贿赂犯罪慎改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贿赂犯罪刑法规范应当慎重。不宜将贿赂犯罪的对象要件修改为“财产性利益”。应当充分运用刑法解释方法,从现行刑法分则的“财物”概念中发掘动态内容。有必要在保留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基础上,通过刑法解释发挥其规范性功能,化解相关适用性障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件设置具有合理性,应在捋清刑法条文关系与全面理解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明确不正当利益的内涵,而非直接取消或者修改现有规定。必须在用足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惩治腐败的现实需要增设影响力交易罪,避免贿赂犯罪刑法条文交错的进一步加深。  相似文献   

7.
从类推到罪刑法定———析刑法中两种不同的犯罪观王光胜新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与此相适应,废除了旧刑法中关于类推的规定。类推的废除和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化...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11条将斡旋受贿犯罪的主体从"国家工作人员"延伸至五类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将<刑法>第388条之规定从受贿罪中独立出来单立罪名十分必要,但我国目前设立受贿罪"罪刑系列"的时机尚不成熟;移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影响力交易罪"作为第388条的罪名也欠妥,故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立为"斡旋受贿罪",并借此次修订的良机,对<刑法>第388条的法定刑作进一步调整,使法条整体统一与协调.  相似文献   

9.
<正> 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其支柱为经济交易的安全,这是许多经济学专家法律学专家很有见地的看法。“在今天的经济生活中,货币已经成为经济交易的基础条件。”妨害货币犯罪,其恶果是严重阻碍经济交易的正常进行,更有甚者可能带来经济机能的失调。因此,各国都十分重视惩治这类犯罪,保护货币的公共信用,保护国家的货币发行权。例如,早期的英国法把伪造货币作为比重罪更严重一级的叛逆罪来处罚,现代法律统一为重罪处理。《美国模范刑法典》第224.1条规定的伪造罪中包含伪造货币行为。德国刑法第146条、147条、意大利刑法第453条、日本刑法第149条等都专门规定了伪造货币、变造货币、行使货币等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日益猖獗,《刑法》第241条第6款关于可以不追究收买人刑事责任的规定备受“责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欲对《刑法》第241条第6款进行修改.本文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刑法》第241条第6款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也力求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找出修改《刑法》第241条第6款的合理依据,进而说明修改后的《刑法》第241条第6款必将有力的打击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买方市场,也必将对遏制拐卖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1.
高銘暄 《中国法律》2011,(2):23-27,84-90
随著行刑社會化的發展,社區矯正在世界各國被普遍採用。我國此次《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區矯正正式寫入刑法,使得「社區矯正」一詞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刑法條文的规定中。這是對社區矯正在我國試行七年以来積極意義的重要肯定,也是對我國刑罰輕缓化、行刑社會化發展的進一步考驗。筆者認爲社區矯正寫入刑法有以下五方面的重要意義。  相似文献   

12.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了"有专门知识的人"的称谓,暂且将其界定为"专家辅助人",但由于规定得过于简略,对许多问题不够明确,在适用中可能带来诸多困难。因此,有必要借鉴意大利的"技术顾问"制度和俄罗斯的"专家"制度的有益经验,对我国刑事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予以完善。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应明确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和职责,确立其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并且应当明确专家辅助人意见为法定证据,赋予被追诉人和检察机关在审前阶段聘请专家辅助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3.
李倩 《证据科学》2010,18(1):93-101
中国学界近年一直激烈讨论外国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其中包括德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禁止制度。对于德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不得自证其罪原则"和第52条至第54条规定的"拒绝作证权"的讨论尤为激烈,纷纷主张在中国建立相应的刑事诉讼制度规范,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证人的权益。德国法判例表明,违背"不得自证其罪原则"将导致德国法上的证据使用禁止。另外,德国法庭审判强调直接审理原则,其中调查程序中的笔录不可以作为证据在法庭审判中宣读,甚至对于传闻证据——调查程序中进行审讯的警察和检察官——也不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4.
刑法禁止令已在我国《刑法》第38条和第72条中得以规定,但禁止令的性质并未在立法层面上进行准确界定,司法实践和学界对禁止令性质的认定也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从规范和本体的维度考察,刑法禁止令有别于刑罚、保安处分、行政制裁措施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根据刑法禁止令制度创设的目的和刑法解释的内在逻辑,对刑法禁止令性质的界定应回归到犯罪预防本位,并在预防本位下将其界定为一种限制性的犯罪矫治和预防措施.在预防本位下,人权保障机能、必要性审查、假释中的适用是刑法禁止令的应有内涵.  相似文献   

15.
期待可能性是指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行为人客观上有无选择其他合法行为的可能性。从中国语境的角度,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现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契合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主题,彰显中国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期待可能性理论注重对人性的关怀,对常理的考量,这种价值取向与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如出一辙。我国刑法理论中虽无明确的“期待可能性”的范式表达,但在我国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中却体现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本内涵。  相似文献   

16.
新刑诉法对鉴定制度有诸多改进,如:将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初步建立起中国式"专家证人"制度、打通了法庭寻求专门知识的人帮助的通道等,但如鉴定启动权的配置、鉴定机构设置等问题却仍未解决。刑诉法调整的乏力,再次证明只有制定统一的《司法鉴定法》才能实质性解决我国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从必要性上看,统一立法既是完善鉴定制度的需要,又是保障法制统一和理顺鉴定管理机制的需要;从可行性上看,当前具备时代背景、民意基础和客观条件。在统一立法时,要处理好适度超前与立足实际、精密立法与开门纳谏、统一立法与既有立法的关系,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基础,找准着力点推进立法。  相似文献   

17.
新刑诉的修改为公诉庭前准备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检察机关面临着量刑建议、非法证据排除、庭前预备会议和证人、鉴定人、专家证人出庭的挑战,传统的公诉庭前准备工作不足以满足新刑诉法的要求。从我国的司法现状来看,重定罪、轻量刑的理念依然存在,非法取证现象虽然大为减少,但证据瑕疵现象较为普遍,庭前预备会议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显现,证人出庭难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公诉庭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好重视量刑公诉准备,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认真补正瑕疵证据,灵活应对庭前会议,积极建构证人出庭的配套机制等方面工作,以达到新刑诉法对公诉人出庭履职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熊进光  刘红 《行政与法》2013,(9):102-107
金融犯罪案件多涉及民刑交叉问题,采用“先刑后民”原则往往容易忽视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及处分权,对民事争议中的私权完全不重视。导致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过场化”。基于私人财产权优先的学理基础,金融领域民刑交叉案件中的“民商先行”既为了加强对金融民商实体法的运用.更为了缓和金融刑法重刑主义。赋予民间借贷融资中贷款人诉讼选择权。让贷款人在刑事诉讼之前选择是否适用民事诉讼,即实行“先民后刑”。对于民间借贷融资中的民刑交叉适用,应当秉持刑法具有的内敛品格,实现从金融违法行为的“刑法依赖”到“非刑法依赖”的转变。  相似文献   

19.
《刑法》作为后盾法,应当尊重行政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将会在犯罪行为形式上指鹿为马,不适当地扩张法网。刑法与行政法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因此“生而平等”,地位没有或者说不应有高下之分。制裁滥用刑法的行为,恰恰能够为充分发挥行政法的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相似文献   

20.
《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典》第15条明确了辩论制原则,但其存在一定的负面效果。该法第86条的证据收集规则使有悖于指控倾向的事实材料、非国家机关性质诉讼参与人取得的鉴定结论及专家结论一律无法归入案卷。这打破了审前诉讼阶段的控辩平等,违背了刑诉法.最终导致了案件客观真相难以查明的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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