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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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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滔 《中国司法》2000,(6):37-37
律师的民事责任在国外统称为专家责任,是指医师、律师、建筑师在内的专家提供不适当的服务而发生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主要谈谈律师的民事责任,主要是为弥补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因此,叫作律师赔偿责任更为确切,以下称为律师赔偿责任。律师赔偿责任的概念和特征律师的赔偿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律师的执业纪律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律师因违法执业或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这在国外称为不当执业(LeaalMalpractice),律师应当承担…  相似文献   

2.
律师执业赔偿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执业赔偿制度最早是由西方国家建立起来的,外国及我国香港地区的经验对我国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确立律师执业赔偿责任的违约责任性质,明确律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主体地位以及建立律师执业赔偿基金和保险的举措将成为该制度得以有效运作的前提保障。  相似文献   

3.
律师执业赔偿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结合国 (境 )外律师执业赔偿状况 ,对律师执业赔偿责任的性质和主体及构成要件等理论问题做了探讨。提出律师执业赔偿属于加重型专家性的“职业赔偿” ,以区别于一般违约或侵权的民事责任。并从立法角度构架律师执业赔偿模式以及对赔偿风险的分散和防范。  相似文献   

4.
韦忠语 《河北法学》2001,19(6):79-82
对律师执业赔偿责任性质的认识,会直接影响到《律师法》的贯彻执行.也影响到当事人权利的救济。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和民商法的基本原理,律师执业赔偿符合侵权责任的法律特征.因而其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5.
在其他变量保持大致恒定的前提下,律师职业的发达程度与律师执业风险的大小构成反比例的紧张关系,而律师执业风险的大小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律师责任制度建构的合理与否。从现有框架审视律师赔偿责任的性质定位即成为重构该制度的逻辑起点和基本前提。律师赔偿责任的性质可定位为产生的传递性、实现方式的补偿性、执行的或然性、转嫁的现实可能性和形式的二重性五个方面。《律师法》的修改应体现律师赔偿责任性质定位的辐射作用。  相似文献   

6.
如今律师代理案件收费动辄上万,律师业因其高收入而备受人们的关注和青睐。成为众多法律专业毕业生的首选职业。可是律师业在表面光鲜的背后也隐藏着高风险,如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违法或过错行为,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苏州市一位知名律师就因为疏忽大意延迟起诉,导致诉讼中连带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而被委托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36万元。  相似文献   

7.
孙文胜 《河北法学》2006,24(2):122-126
在对国外律师执业赔偿责任考察的基础上,对我国律师执业赔偿责任的性质、构成要件、免责条件及实践操作作了比较全面的探讨,以推动这项制度在我国的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邓连引 《中国律师》2010,(11):78-79
律师执业风险.指的是律师因执业而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及因律师执业过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随着律师法律服务在不同领域的扩展,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增加,近些年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受到人身伤害、民事赔偿、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并且呈上升趋势。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风险最主要的是责任风险.即刑事责任风险、行政责任风险和民事责任风险。笔者认为.只有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相似文献   

9.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律师业务的迅速发展与行业队伍的急剧扩大,也带来了律师的责任风险。以保险方式转嫁律师职业责任风险,就形成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探讨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办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当事人因受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其过错而致经济损失时,有权要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这在经济比较发达、法制比较完善、律师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是屡见不鲜的。这种赔偿数字有时十分巨大,甚至危及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尽管各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高律师的素质和执业质量,但律师执业失…  相似文献   

10.
律师的执业过错与民事赔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戈宇 《中国律师》2000,(5):64-67
近年来,社会公众对于律师执业中产生过错要求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如何确定律师执业过错;如何避免律师执业过错;错了应该有什么赔偿,如何进行赔偿等等,这些问题无论是对律师管理部门还是执业律师都是值得探讨的。本文是一位执业律师根据法律和实践进行的思考,很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1.
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首先,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律师制度中,都把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在法制比较健全,律师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尤为如此。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我国律师制度完善的重要标志。其次,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要求律师对自己因过错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能够促使律师端正工作态度,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从而有利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和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第三,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相似文献   

12.
在律师广泛参与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活动的同时,由于律师执业不当而给当事人以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这个问题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对于律师赔偿责任的性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等也引起了人们广泛的研究。对我国来说,律师业务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因此,这些问题也值得我国来研究。  相似文献   

13.
现代法治要求每一个具备相应责任能力的公民和社会组织都要对其行为的后果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也不能例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事务所要想成为合格的中介组织,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业人员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如果造成当事人和其他利害人权利的侵害,就必须向其进行赔偿。为此,199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确立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  相似文献   

14.
律师职务损害赔偿是我国民事损害赔偿和律师制度的重要问题。在律师职务损害赔偿责任构成中律师的过错主要是过失,具体包括高度注意义务违反型、忠实义务违反型及不实信息提供型。无论在诉讼范围内还是在非诉讼范围内,只要律师因过错致当事人以损害的,都要负赔偿责任;不仅要赔偿财产损失,也要赔偿名誉权、隐私权等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取决于损害额的确定。应当尽快建立律师赔偿基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5.
因律师私自接受法律委托事务而导致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属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所应理赔的风险责任险范畴。但对律师是否私自接受诉讼业务的判断,不应将当事人在另案中的陈述视为自认,也不能将另案生效裁判中未予确认的事实作为本案的预决事宴,而应结合相关证据重新作出认定。  相似文献   

16.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法》的这一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我国律师赔偿制度的故意违法违纪赔偿原则和过失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现就律师赔偿责任认定的有关问题略陈拙见。一、违法执业的赔偿责任根据《律师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的赔偿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律师在同一案件中是否为双方当事人代理,并损害了其中一方的利益的赔偿责任认定。律…  相似文献   

17.
建立公证律师责任赔偿体制,对于强化公证律师业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公证律师的整体诚信程度和公信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和加入世贸组织与国际接轨需要,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强制推行公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则是建立公证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物质基础和经济保障。  相似文献   

18.
陈运华 《河北法学》2001,19(6):83-85
律师执业是有风险的.建立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是现实的迫切需要。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内容涉及被保险人的确定、赔偿的条件、赔偿金额的限度、保险费率的设计、保险人的确定等方面。我国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应有步骤地进行.并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9.
我国律师责任险在上世纪末并未随着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建立而得到有效推行,本世纪以来,律师责任险的发展不仅始终缺乏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支撑,而且2009年《保险法》的修改使得曾被力图推行的强制律师责任险丧失了合法性依据。我国律师责任险的现状表现为:在实施背景方面,职业责任保险本身发展不充分,律所已普遍为律师提供"两险一金",律师执业纠纷多而理赔少,律师负赔偿责任的事由相似;在宏观格局方面,各省律师责任险统保进程不一,保险公司形成地域性垄断;在具体条款方面,被保险人范围约定不一,保险标的排除侵权责任,多重赔偿限额十年不变,保险条款简单模仿。我国律师责任险的改革出路包括废除过时的规范性文件、构建自愿律师责任险制度、改进律师责任险合同条款等。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证券法》已于1999年7月1日实施,这部法律将给中国的律师业带来了一个世纪性挑战,那就是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律师从事业务将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这使得习惯于在无风险环境中成长的中国律师业面临着执业风险。可以预言律师的执业风险将对目前的律师执业手段,律师事务管理和业务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律师在以法制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几乎每一个市场经济领域中都可以看到律师的工作成果和痕迹,律师业务已经超越传统的诉讼业务,而进入经济管理、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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