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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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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流域水资源管理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流域水资源管理是人们科学、有效地开发、保护、利用水资源而建立的适应于流域自然特性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流域水资源管理的目标是追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流域为单元实行一体化管理,合理配置、调整和平衡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的水环境资源利益和社会经济利益。因此,在立法上应理清相关法律关系,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的建立为切入点,制定综合性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并根据各流域的特性和存在的法律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专门法规、规章。我国应该选择统一的一体化流域管理体制模式、明确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法律地位、职责和职权、完善水权法律制度和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建立一套适应水资源自然流域特性的统一流域管理制度,使有限的水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发挥最大的综合效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从我国现有水资源立法保护体系来看,已基本上实现了水资源保护活动有法可依。但现有水法仍存在内容不完善,流域立法理念不足,水资源规划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立法规定缺失、刑事法律责任规制立法不够周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建立综合性水法,健全统一水资源流域立法及各流域的专门性立法以保护水资源,并建立水资源保护规划法、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刑事立法及公众参与的程序性民主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3.
流域生态阈值、流域整体利益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求流域立法须以义务为本位来限制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这种义务本位体现在流域规划制度、流域资源及能源合理利用评价制度、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分配制度、流域产业发展制度、流域生态补救与补偿制度及生态恢复与重建制度、流域管理体制及流域法律责任制度等流域法律制度中。强调流域立法的义务本位并不表明在流域立法中不设定权利性条款,只不过这种权利性条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整个流域群体的义务履行。  相似文献   

4.
流域的特性要求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理念应在可持续发展精神的指导下,以系统的、开放性的、可持续的思维模式来设计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的制度框架结构,以维护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发展、协调和持续来规范限制流域内人们的行为活动.本丈指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立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流域规划制度、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分配制度、流域产业发展制度、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及生态恢复与重建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5.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流域的特性要求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理念应在可持续发展精神的指导下,以系统的、开放性的、可持续的思维模式来设计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的制度框架结构,以维护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发展、协调和持续来规范限制流域内人们的行为活动。本文指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立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流域规划制度、流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分配制度、流域产业发展制度、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及生态恢复与重建制度、法律责任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对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有:经济学理论基础,包括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性理论、科斯定理和生态价值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基础;环境生态学理论基础,包括生态平衡原理、负载定额规律;法学理论基础,包括秩序的价值观、公平与效率均衡的价值观、利益协调平衡的法律功能.  相似文献   

7.
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是法律对流域生态补偿基金性质和资金的来源方式、使用、保值增值、管理等所作的系统性的规定,是流域生态补偿基金的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理论依据、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探索的法律规范的集合。构建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有利于衡平流域生态利益、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对流域生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应对日趋严重的水危机,我国正在积极探索构建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为此,有必要对流域生态补偿的内涵及我国流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个全面的认识。本文拟就以上问题进行法律探讨,为构建行之有效的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9.
幸红 《法学杂志》2007,28(3):103-105
科学合理的流域管理体制,是实施流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基本前提和保证.本文针对我国现行的流域管理体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以珠江流域为视角,结合珠江流域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特性,提出流域管理目标模式,即以流域为单元的一体化管理,建立流域管理体制,即流域管理委员会与流域管理局双层体制,采取流域管理方法,即立法、行政、市场调控、公众参与等综合手段,旨在为我国建立一个完善的流域管理法律体制提供研究意见.  相似文献   

10.
肖融  于薇 《法制与社会》2011,(34):286+288-286,288
我国目前涉及农业水资源的保护立法存在不足与缺陷,本文归纳了国外水资源保护立法模式和立法内容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我国农业水资源保护立法应当从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湘江长株潭段生态经济带建设的法律措施实施五年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湖南省在建设生态和谐社会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生态法律概念——湘江长株潭段生态经济带,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但是,这些法律措施实施五年来却进展很小。或许,管理者已将重点转移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建设上来。建议管理者继续坚持湘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并将范围扩大到整个湘江流域。  相似文献   

12.
中国法律传统虽以"公法"为主要特征,强调以身份关系为纽带的"公权力",但在"私法"领域,却并非不重视以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私权利"。在中国传统契约与清水江文书中,均普遍存有关于"契约自由"与"主体平等"这样一种"契约型社会"的私法观念。在契约自由方面,主要通过"二主和同"、"两和立契"等契约语言来体现契约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的结果;在主体平等方面,则通过"两共平章"、"平中立约"等用语来表明立约双方具有平等的人格与主体地位。而这样一种注重合意、平等立约的私法观念,以及尊重契约、敬畏契约,通过契约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精神,是当今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本土资源与宝贵财富。在提倡尊重契约精神、保护私权利等法治观念的今天,亦能够为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提供历史的和本土的基因。  相似文献   

13.
黄河夺淮改变了苏北水系及地理面貌,淮河、沂沭河衍变为灾河,苏北由此成为“十年九灾”之地,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地苏北淮河及支流实施较为科学的治导,使淮河得到了初步治理,一度减轻了淮河灾害,但日本侵化战争的发生、南京国民政府政策上的偏差及诸社会因素决定了淮河千年灾害在当时不可能被根治。  相似文献   

14.
Whether the inter-state and sub-national tensions over transboundary waters will lead to greater conflict or increased cooperation remains a hotly debated issue. Most work on the subject situates transboundary water conflict and transboundary water cooperation at opposing ends of a continuum. The examination of either conflict or cooperation, we argue, refutes the reality of the vast majority of contexts where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actually co-exist, and perpetuates the paradigm that any conflict is ‘bad’, and that all forms of cooperation are ‘good’. The efforts of the international water academic and practitioner communities may be better served through a combined reading of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 as transboundary water interaction. Mirumachi’s Transboundary Waters Interaction NexuS is offered as a robust method demonstrating that simultaneous consideration of conflict and cooperation is both insightful and possible. Transboundary water interaction is shown to be an inherently political process determined by the broader political context. We examine evidence suggesting that uncritical acceptance of traditional forms of ‘cooperative’ arrangements may in fact sustain the conflict it was intended to transform. Several other less well-known faces of ‘cooperation’ are discussed in detail, with examples of narrow, token and coercive cooperation derived from inter-state relations on the Jordan, Nile and Ganges rivers. With a view to paving the way for improved transboundary water sharing and governance, subjectively negative, neutral and positive forms of interaction are defined, and linked with a first approximation of their potential driving forces.
Naho Mirumachi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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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论地方人大的共同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区域合作提供充分的法律资源,必须加强立法协同。其中,对属于地方权限范围、通过其他途径难以解决以及宪法和法律未禁止的事务,经法律上的允许,有关地方人大可以通过协商,共同起草建议稿,分别审议、通过,以各自的文号共同发布地方性法规,即开展地方共同立法。我国宪法体现了有关区域合作的精神、原则,有关法律上存在“协商条款”,但我国目前尚无地方人大共同发布地方性法规的直接法律依据。有需求的地方人大共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取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从长远、普遍性需求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应修改我国《立法法》,作出相关明确规定。地方共同法规在内容上按所达成的共识而定。它除了与一般地方性法规相同的必要条款外,还应包括实施主体条款、利益平衡条款、开放性条款、效力条款和纠纷解决条款等特殊条款。  相似文献   

16.
港、澳、珠三角地区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港、澳、珠江三角洲地区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是指19世纪40年代以后,在我国因为三地之间各自法律规定的不同,从而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这种区际法律冲突具有与目前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律冲突,和其他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以及我国国内的其他法律冲突,都不尽相同的特点。“一国两制”原则和有利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原则是协调港、澳、珠江三角洲地区区际法律冲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由各法域协商制定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典来进行协调,应该是目前我国协调解决港、澳、珠三角地区区际法律冲突的较切实可行、同时也是行之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郑忠 《金陵法律评论》2001,1(1):147-153
近代长江下游非条约口岸城市(主要指南通、无锡、常州)的发展是由几种力量所推动: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影响;长江下游区域市场化;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城市商业化;近代工业的兴起等。前三种力量是外部推动力,后两种是内部推动力,有关城市的近代化是内、外部因素“合力”推动的结果。其中工业化、商业化动力决定了近代长江下游非条约口岸城市的性质-近代工商业城市,而企业家的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则是这类城市近代化动力中最关键的因素,成为控工中国非条约口岸城市发展的主要特点。  相似文献   

18.
南宋以后,随着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话本小说在江南得以迅速兴起,并在明代走向全面成熟.生活在江南的话本小说家基本依据江南的地理特点、地质构造以及节日风俗等人文地理状况来构架小说时空;即使写到江北时空,也往往参照江南"版本"进行.以"游赏"为主题的江南节日,为话本小说故事的生发提供了带有地方人文色彩的叙事时间刻度.同时,江南水乡又为话本小说提供了别致的叙事空间.其中,作为故事的多发地带和情缘的多生场所,"桥"、"船"、"岸"成为故事得以展开的基本场景.总之,话本小说的时空构架带有明显的江南地域特征,这些江南化的时空有力地促进了这类小说的叙事运动,并确立了其"江南文学"性质.  相似文献   

19.
城市社区建设是 2 1世纪中国城市现代化的中心议题 ,长江三角洲地区自90年代以来在全国率先迈开了城市社区建设的步伐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本文总结了以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为代表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社区建设的基本历程和主要经验 ,并就当代城市社区建设的三个突出内容——社区组织与管理的自治化、社区人口与空间范围的合理化以及社区文化的多向度发展进行了理论探索和展望  相似文献   

20.
在经济全球化推动下,当今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呈现出一些新的重要特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长三角地区跨国公司发展的基本态势表现为:在国际分工从产业间分工向产业内和产品内分工演进的背景下,长三角跨国公司制造业投资具有环节分工的鲜明特征;随着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产业链联系的逐步增强,外资聚集型经济开始形成;跨国公司投资呈现出大型化、系列化、总部化和服务化等发展趋势.这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利用外资的层次和水平,促进本土企业的成长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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