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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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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职能调整源自1998年第一个《人民法院改革纲要》和依照该纲要出台的有关委托司法鉴定的两个规定.时至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依照最高法院2006年《关于地方人民法院设立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机构的通知》进行了职能调整和角色转换.工作对象和研究方向,由技术性向法律化调整、转型,承担起了协助合议庭、独任法官查明案件技术事实的职责.组织协调对外委托鉴定、技术性证据的审核等工作任务,成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的核心职责.民诉法、刑诉法的修改,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及司法鉴定商业化的不断加剧等等,给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提出新的挑战.本文结合改革十余年来的探索发展和实践,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若干基本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自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规定“人民法院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起,在人民法院中开展了20多年的司法鉴定工作就从法院的司法技术工作中分离出去,意味着法院相关鉴定人员职能发生了质的转变。审、鉴分立是司法中立性这一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今后所涉及审判活动中有关法医类鉴定等业务,则转向委托依照《决定》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部门和司法技术人员如何更好的适应这一重大的职能转变,如何继续发挥他们的司法辅助功能,更好的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是法院司法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3.
正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作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意见》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履行登记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鉴定事项的管理,严格把握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准入标准,加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15日向全国法院系统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做好过渡期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决定》,促进司法鉴定管理制度的完善,同时废止了《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做好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的调研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在2005年9月30日以前要善始善终地做好各项司法鉴定工作,2005年10月1日以后,各级人民法院一律不得受理各种类型的鉴定业务,人民法院所…  相似文献   

5.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决定》实施后,我国已经运行了近20年的司法鉴定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法院把司法鉴定工作交付给社会机构,法院不再拥有自主鉴定的职能。《决定》解决了其中一些问题,鉴定机构的独立、鉴定人资格的确定以及鉴定人负责制度的实行等等,都很好地完善了司法鉴定体制。人民法院取消自主鉴定权后,不是不需要司法鉴定人员,而是不再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但是对于司法鉴定文书的审查,对于司法鉴定委托的规范、高效运作,却是必须的。因此只有在法院内…  相似文献   

6.
自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转变,由参与鉴定转变为对外委托鉴定。本文以陕西省为例,介绍全省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医疗纠纷鉴定的情况。对鉴定结论的采信、医疗事故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不同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探讨如何恰当地行使委托权,以及如何启动司法鉴定等。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统一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鉴定。未设司法鉴定机构的人民法院,可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司法鉴定人员,并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代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的职责。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建立社会鉴定机构和  相似文献   

8.
关于司法鉴定实行“双重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一次确定了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赋予了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定职能。作为司法鉴定管理的主体,面对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诸多鉴定类别以及承担这些类别鉴定的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员,司法行政部门如何才能行之有效的履行管理职能,应该管什么、怎么管,怎样才能管得住、管得好,这是我们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应当着力研究并解决的课题。结合我省工作的实践,对此问题做一些探讨,希望能对实际工作…  相似文献   

9.
孙业群 《中国司法》2006,(10):28-30
2004年底中央转发了《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初步意见》)对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五项要求。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什么是司法鉴定、由谁来管、怎么管做了基本规定,一年多来有关部门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和《决定》都在积极进行改革,各自也出台一些政策和改革措施。就2005年司法行政机关统计情况来看,全国三大类的司法鉴定机构有1385个,比2004年增长10·7%;三大类机构在100个以上的有3个省,100至50之间有8个省,50个以下的有19个省,考虑到法院不做鉴定了,侦查机…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该条款十分明确规定了统一管理的主体。我国法律至今没有规定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登记、管理有任何例外情形。根据这一规定,社会司法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必须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人民法院对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管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实行核查于法无据,超越了人民法院职权,因此人民法院对司法鉴定机构不能实行核查。  相似文献   

11.
冯雪梅 《中国司法鉴定》2012,(5):139-141,157
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取消了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司法鉴定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涉及司法鉴定的案件统一对外委托,对规范对外委托鉴定工作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但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如机构设置不健全、对被委托机构拖延鉴定期限无约束机制、信息披露不够、有些鉴定项目由于无对应机构无法鉴定等,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7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由此打破了公、检、法三家为主.医学院校、医院为辅的法医鉴定局面,转变为公、检负责自侦案件的法医鉴定,其余鉴定由注册的社会鉴定机构承担的格局。  相似文献   

13.
刘长远 《证据科学》2006,13(4):292-293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决定》实施后,我国已经运行了近20年的司法鉴定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法院把司法鉴定工作交付给社会机构,法院不再拥有自主鉴定的职能。《决定》解决了其中一些问题,鉴定机构的独立、鉴定人资格的确定以及鉴定人负责制度的实行等等,都很好地完善了司法鉴定体制。  相似文献   

1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保留了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为侦查工作需要进行的司法鉴定活动具有合法性,其出具的司法鉴定依然可以当作证据使用,并具有法律效力。《决定》实施后,检察机关应加强对司法鉴定的文证审查;应当告知鉴定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要注重落实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5.
重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并于2005年10月1日生效。其间有半年的准备调整时间。该《决定》对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鉴定机构的设置、鉴定人资格、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决定》的出台必将对我国现行的司法鉴定体制进行调整,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其有积极进步的一面,但也有消极负面的一些影响,其中最大最直接的影响莫过于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影响。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相似文献   

16.
黄贵琢  宋子俊 《四川审判》2002,(4):41-41,55
随着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面向社会的技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管理,社会技术鉴定服务体制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体制已步人法制化轨道。人民法院技术部门的工作重点将从以往解决法院审理案件的实际鉴定工作,逐步转向规范管理审判过程中相关司法鉴定活动上来,因而法院技术部门将面临一次重大的改革和转折。  相似文献   

1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八年多来,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履行司法鉴定管理职能,不断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质量,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设法制社会作出了努力.为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分析目前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创新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思路,阐述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主要措施.  相似文献   

18.
公安部在2005年4月20日发布《公安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19号),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认识《决定》对规范和加强我国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理解《决定》的有关内容,明确指出下列五种对象委托的鉴定不在《决定》限制之列,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应予受理:(1)公安机关内部委托的鉴定;(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委托的鉴定;(3)纪律监察机关委托的鉴定;(4)公证…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山东省日照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建章立制,狠抓落实,不断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加强司法鉴定监管工作。在全市先后开展了司法鉴定"规范建设年"、管理年和司法鉴定执法检查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规范了管理行为和鉴定行为,维护了正常的鉴定秩序和执业环境。目前本市司法鉴定各项业务开局良好、有序推进、平稳发展、初见成效。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旨在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然而,实践中出现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管理双轨制使《决定》的立法初衷未能实现。"两高"、"三部"《通知》试图对此予以校正,将侦查机关所属"职能鉴定人"一并纳入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管理体系。由此出现的社会司法鉴定人和职能司法鉴定人仍然在管理上存在差异,从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角度看,职能司法鉴定人依旧具有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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