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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犯罪手段暴力性、犯罪类型初级性、犯罪形态团伙性、犯罪过程反复性等特点。在对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上,社会上存在片面地将他们看做是“受害人”,简单地主张“非犯罪化”、“非刑罚化”的误区。要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的实质,注意在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改造其主观恶性。检察机关在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当有新的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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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严重性是犯罪的客观危害与主观恶性的统一,它构成决定刑罚的分配的重要基准.对犯罪的严重性的评价应该以体现犯罪的客观危害与主观恶性的所有因素为标准.对犯罪的客观危害的评价应该考虑犯罪所侵害的权益的意义、犯罪的危险的大小、所造成的实际损害的轻重、犯罪的对象、时间、地点与实施程度;对犯罪的主观恶性的评价应该考虑犯罪的罪过形式、犯罪的动机与目的、认识的内容、犯罪的起因、犯罪人的生理与精神状况、犯罪人的身份以及犯罪人在犯罪中的表现.鉴于作为犯罪的严重性的组成部分的客观危害与主观恶性构成既统一又对立的关系,对犯罪的严重性的统一评价应该相应地遵循对立统一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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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罪过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它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和内在根据,而探讨研究犯罪的主观罪过中的“明知”问题,则对于我们确定犯罪行为的性质,衡量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从而对于解决犯罪人的犯罪性质、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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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思取得财产的案件定性关键在于处分行为的界定。对此,要全面、有据地评价行为人的行为特征和犯罪手段,并推论其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和恶性,进而准确认定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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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极其严重"是刑法典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死刑适用标准,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理解,刑事法理论与实务上有不同观点。应站在贯彻"严格限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之高度,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思路,对罪行极其严重的死刑适用条件从具体犯罪的性质、犯罪的客观危害、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及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等要素作限制解释。对于暴力犯罪死刑适用标准而言,必须要充分考虑暴力犯罪本身的特征和性质,从暴力犯罪的性质、危害以及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四个方面进行合理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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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确审理一个案件,解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问题,必须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研究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是刑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统一。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是属于构成犯罪的主观方面的两个因素。准确认定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对正确定罪量刑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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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犯罪:行走在法律的边缘——激情犯罪的刑法规制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是行为人在特定的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反社会的危害性行为,这种主观心理状态在刑法中称之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一个系统的概念,它包含了一系列内容,如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等等.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是犯罪主观方面的最重要的因素,统称为罪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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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具票据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本罪主观方面应以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心理态度为标准 ,既可以是过失 ,也可以是故意 ;对于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要予以界定 ;对于本罪客观方面 ,要对出具作严格解释 ,把握出具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同时银行非法出具支票的情形不应构成本罪 ,对此应在立法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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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公诉词中的引用刘汉民为了增强公诉词的说服力和战斗力,公诉词往往要大量地运用引用的手法。故本文特谈谈公诉词的引用问题。一、引用被告人的供词及证人的证言揭露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大凡公诉词都要揭露被告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以便使被告人认识其主观恶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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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简单的案例。A村、B村是相邻的自然村,A村张某价值6800元的数码相机被盗,后张某发现被盗的数码相机在王某家中。于是张某趁王某不备,将数码相机拿回家里。后二人发生冲突。张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我们从法理角度来分析,透视该案例所反映出来的有关法律问题。一、刑法上,行为人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且构成何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精神及相关规定,认定犯罪应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考虑和认识。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即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及犯罪客体。该案例中,行为人张某在主观方面具有乘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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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型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客观方面持有行为具有双重性、静态性、可转折性、支配性、时间性等特点。围绕这些特征,本文对认定持有型犯罪的基本原则、持有型犯罪的完成形态、共同犯罪及其与上游下游犯罪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研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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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校大学生犯罪特别是恶性犯罪案件接连发生,并出现多层次、激情性、暴力化等特点,已经成为一个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分析原因,既有家庭、学校教育培养体制方面的因素,也有社会管理、不良文化影响等方面的因素。预防和减少在校大学生犯罪特别是恶性犯罪,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文关注、完善教育体制、创新社会管理等层面采取体系性的综合措施,另一方面,也对高校学生工作提出了诸多新期待和新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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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的构成要件地位在理论上能得到科学的论证。当犯罪构成从犯罪成立的意义上来定义时.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中反映和说明犯罪本质特征的必要要件,无犯罪客体则无犯罪。犯罪客体具有一定的法定性,它是客观实在的、反映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价值要件。许多犯罪的犯罪直接客体需要通过对犯罪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来概括,但是,若其犯罪直接客体已被确立下来.它具有反制作用,可以限制对犯罪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的实质解释。价值要件(犯罪客体)和事实特征要件(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存在着一个“互为反制定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