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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工作离不开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监狱工作社会化是指监狱机关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促进罪犯改造的各种手段的总和。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实践依据。在现实背景下,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使监狱工作整体协调发展,适应国际行刑社会化发展趋势,必须大力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要克服当前对监狱工作社会化认识不足、社会资源运用不足、体制机制不顺以及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环境亟待优化等问题,需要各级领导重视监狱工作社会化,理顺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体制机制,完善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法制环境。同时监狱机关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监狱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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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监狱管理包括两个层面:第一层面主要实现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功能;第二层面主要解决罪犯这一特殊群体与社会割舍不断的婚姻家庭及罪犯社会化、再社会化管理等问题。目前,全国监狱年均押犯160万名。这些押犯的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仅靠监狱无法解决,刑释人员出狱后与社会对接及预防再犯罪、社会化等问题,亦不是监狱所能独立承担的,都涉及罪犯第二层面的管理问题。借鉴社区管理模式,建立专门"监狱社区",社区成员是监狱里的服刑人员,监狱主要负责对服刑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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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仅仅依靠监狱警察的力量是不够的,改造力量、改造手段、改造内容的社会化能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增强罪犯回归社会后的适应能力。 中国监狱将以开放的姿态,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的监狱警察、社会兼职人员和帮教志愿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人员,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社会化程度,增强刑满释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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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社会,监禁刑的执行存在着若干悖论:罪犯监狱化和罪犯再社会化的矛盾,监禁刑措施所产生的监禁痛苦与刑罚人道化以及刑罚矫正功能的矛盾,封闭的监禁机构与开放的社会之间的矛盾等。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罪犯的监狱化问题,监狱化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结果是对罪犯亚文化的学习与接受,表现为犯罪化和机构化。由于罪犯监狱化过程实质是一种反社会化过程,所以监狱化的存在使得以监禁为刑罚手段而进行矫正罪犯、促进再社会化等目标大打折扣甚至归于失败,监狱行刑悖论的基本形式——罪犯监狱化与罪犯再社会化的矛盾由此展开。行刑社会化能够有效地缓解监禁刑所存在的上述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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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罪犯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监狱人”,亦即社会化的对象。认为“为使罪犯成为守法公民”而进行的“社会化”是体外循环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不仅易产生理论误导,而且存在逻辑悖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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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自我闭锁心理是罪犯改造过程中常见的心理现象,这种心理现象具有隐蔽性、封闭性、自我中心性、自我防卫性等特征。它的产生与罪犯所处的监狱环境、消极的社会阅历、法律的惩罚性、思维方式以及监狱环境的外部条件等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它直接使罪犯的心理活动自我封闭,不仅在服刑中使罪犯产生人际关系障碍,而且严重影响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活动。因此,优化监狱教育改造环境;在罪犯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培养罪犯健康心态;加大情感投入,打开罪犯的闭锁之心;转变教育改造观念,改进教育改造方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等是矫治罪犯自我闭锁心理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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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晶在《犯罪与改造研究》2004年第10期上撰文《监狱工作科学化的再思考》,提出了一些改造罪犯的新观念:1、怎样正确对待罪犯。过去,我们一直是把罪犯当做敌人来对待的。既然我们把罪犯当做敌人,那么,罪犯同样也把我们当做敌人。这样,监狱警察在心理上与罪犯是不相融的,改造活动很难深入下去。因为谁都不愿听敌L的话,怀有强烈的抵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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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暴力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多,在对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同时,也给矫治工作带来了困难。监内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目趋加大,已成为监狱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对暴力型罪犯进行心理矫治,应结合其在服刑期间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宜的心理矫治模式;在监狱改造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充分发挥暴力犯的主观能动性,进行积极主动的改造;并且将心理矫治与犯罪习性矫治结合起来,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引导,消除其主观恶性,促使罪犯重新社会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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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心理社会化是指在矫治罪犯犯罪心理的同时,充分保护、发展罪犯的正常心理,以适应将来罪犯回归社会的需要。罪犯在改造中心理发展常出现两个突出问题,即原有的犯罪心理未能得到有效矫治;原有正常心理逐渐缺损变性。促进罪犯心理社会化的思路是:1.更新行刑理念,科学文明执法;2.成立专门机构,组建专家队伍;3.拓展监狱分类,创新刑罚方式;4.模拟社会环境,力求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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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劳动改造定位及功能作用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以及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要求,监狱组织罪犯劳动也发生着深刻变化,罪犯以过去主要为补充监狱经费不足的客观需要创造财富而劳动,变主要为改造罪犯实现罪犯改造的社会效益而劳动,被异化的劳动改造功能开始回归。为此,本文试从劳动改造的概念与定位、功能与作用、途径与方法三方面进行探索与研究,以期劳动改造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实际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