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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文证审查工作,是检察技术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但目前基层检察机关技术部门在开展文证审查工作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试图对技术性证据文证审查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以期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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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文证审查有其法律地位和现实意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本文针对目前文证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出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对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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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技术部门对技术性鉴定文件进行文证审查是一项由来已久的工作,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技术性证据的文证审查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在各类技术检验鉴定案件中,文证审查案件尤其是对法医尸体检验鉴定的文证审查呈逐年上升趋势。经统计,2007年以来我处共办理法医检验鉴定的文证审查案件138例,其中尸体检验鉴定85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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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基层检察机关对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存在缺位,其主要原因为:基层检察机关缺乏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办案人员思想观念存在偏差怠于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刑事检察等职能部门不愿移送案件等。补足基层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权能,需提高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技术人员的素质;整合检察机关的相关技术资源;理顺相关业务部门的关系以及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监督的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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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技术工作中,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是指依法享有司法会计鉴定资格的检察技术人员,根据案件承办部门的委托,运用司法会计学原理和司法会计技术方法对案件中涉及财务会计专门知识的技术性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司法会计文证审查是司法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检察机关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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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对技术性证据的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对鉴定意见审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检察机关文证审查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把丈证审查制度化,建立统一的文证审查新机制,使其纳入检察机关一个固定的办案程序中,更好地履行检察技术监督职能,发挥在诉讼中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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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社会化管理以来,检察机关遇到人身伤亡案件出现多个"鉴定意见"的情况频发.这些情况集中反映了两大问题:一是原始的法医技术性证据成为案件主要证据(也叫"主证据")时自身有薄弱,有遗漏或瑕疵存在;二是技术性"主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的矛盾,鉴定意见重复或分歧并存.检察机关在受理这样的移送审查批捕和起诉案件时,迫切需要检察技术部门帮助办案人解决"一案多鉴"结论的选择与应用问题.在近年,大连地区每年已经有十余份法医文证审查意见成为补强证据被法庭采信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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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级检察技术部门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着眼于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加大对批捕、公诉工作中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力度,积极开展文证审查工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技术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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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鉴定结论是法定证据之一,要科学地认识及运用法医学鉴定结论,检察机关法医必须加强对法医学鉴定结论的文证审查,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职能,从而有效确保司法公正性。本文通过分析文证审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阐述加强检察机关法医文证审查之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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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证审查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权的一种方式,是在批捕、起诉阶段受托对原鉴定解决专门性问题是否恰当进行衡量的一种特殊鉴定,是关乎检察机关能否规范执法的重要保障.相关立法部门应将文证审查意见书规定为七种证据之一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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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证据的概念是研究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制度问题的基础,应当从功用角度将技术性证据定义为解决或证明案件专门性、技术性问题的材料。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是把关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质量的重要环节,除了强化技术性证据薄弱之处、服务案件办理的辅助功能外,还具有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作用。在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程序中,要求审查主体具备鉴定资格,以及将合法性、关联性等纳入技术性证据审查内容,存在不合理缩小审查主体范围并扩张审查内容的问题。此外,检察院将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虽然为法院审查判断技术性证据提供了更多参考,但也带来了新的干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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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工作贯穿于诉讼工作的各个环节。技术部门履行对诉讼中技术性证据的监督(侦查权、审查权)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决定的。检察机关技术人员是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检察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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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技术性证据审查制度呈现出保障技术性证据质量、监督制约公安机关对技术性证据的取证水平、弥补相关人员不出庭的制度局限、促进检察机关重新配置资源等功能特点。检察机关针对审查技术性证据的文件扩展了技术性证据的范围,明确了进行审查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的来源与条件,规定了审查人员的安全、费用各项保障与审查人员的义务。但从制度史的阐释而言,证据审查制度仍面临制度定位不清晰、配套机制不流畅以及内部技术资源短缺等问题。为落实检察机关对技术性证据的有效审查,充分发挥技术性证据在案件中的应有作用,不仅需要明确将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仅作为审判参考,将技术审查人员定位于专家辅助人的角色,而且还应建立技术性证据审查专门制度,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证据的审查范围与启动条件,合理配编司法技术人员、建立技术专家名单、鼓励帮助技术人员提升业务能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