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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刑法规定销赃罪以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代为销售为主观构成条件。那末,如何认定销赃罪中的“明知”呢?根据司法实践,我们提出五点看法:一、犯罪分子亲自告诉销赃者或销赃者亲眼看到、亲耳听到该赃物是犯罪所得而予以销售的,可以认为是“明知”。如被告人李某得知张某盗窃了一批铜铸件(价值800余元)后,积极为其出谋划策,指使张某把铜铸件挖坑掩埋,待铜件生锈后再出售,数月后,李某自己出面将生锈的铜铸件销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并从中分得赃款。李某明知铜件是犯罪分子用犯罪手段得来的赃物,又积极谋划参与销赃,其行为则为销赃行为。二、犯罪分子虽然没有明确告诉销赃者赃物是用犯罪手段所得,但销赃人通过其他途径,知道赃物是用犯罪手段得来的,而故意予以销售的,则可  相似文献   

2.
赃款、赃物既是盗窃、诈骗,走私、贪污、受贿等犯罪所追求的目标,也是证实这些犯罪的主要证据之一。有效、及时地查获赃款、赃物是证实犯罪,揭露、打击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也是使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减少或避免财产损失的有力措施。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我们在办案实践中,对刑法这一条文中的“明知”有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凡是以营利为目的,为犯罪分子窝藏或者代为销售赃物的,都构成窝赃或销赃罪;也有的对“明知”二字单纯理解为:必须是犯罪分子亲自告诉窝藏、销赃者,或窝藏、销赃者亲眼看见犯罪分子用犯罪手段得来的赃款,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才为“明知”,除此之外都不能视为“明知”,  相似文献   

4.
依法追回犯罪分子抢劫、盗窃或贪污、受贿取得的赃物,从而保护国家、集体、个人合法财产不受侵害,这是侦查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是在犯罪分子无力赔偿的情况下,责令其近亲属赔偿则有悖于我国现行法律. 1.追赃应追缴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而不应责令其近亲属赔偿.我国实行的是“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这就是说“一人犯罪一人当”,谁犯罪,就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只处罚有罪的人,不连累那些与犯罪人仅有家属、亲戚、邻居、朋友等关系没有犯罪的人,追缴赃款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55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如果侦查机关对犯罪分子挥霍掉的赃款,责令其近亲属赔偿,显然是不合法的.  相似文献   

5.
试论洗钱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党忠民 《法学杂志》2003,24(2):36-38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洗钱罪的规定 ,结合打击洗钱犯罪的需要 ,借鉴联合国和有关国家的立法经验 ,我国刑法规定的洗钱罪应将贪污贿赂罪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实施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本人对犯罪所得赃款、赃物进行清洗的 ,应定洗钱罪 ;在对犯罪收益没收上 ,采取混合没收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相似文献   

6.
财物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目标。当犯罪分子非法获取赃物后,总是要设法尽快把它处理掉,以逃避司法机关的侦察、制裁并换取金钱供其挥霍享受。正是犯有销赃行为的人帮助犯罪分子将赃物脱手变卖,以逃避制裁,从而干扰了司法机关同犯罪的斗争。销赃犯罪是经济犯罪派生出来的产物。由于销赃行为的存在,又鼓励、助长了经济犯罪的发生、发展,因此,销赃对社会具有较大危害性,应当依法惩治。当前我们虽然对经济犯罪从严打击,但犯罪仍很猖獗,这和我们对销赃犯罪惩治不力具有一定关系。对销赃罪,各国立法主旨不同,过去多有主张销赃不是独立犯罪,被视为共同犯罪的事后共犯。如我国《后魏律》中规定:“知人掠盗之物而故买者,以随从论”。然销赃者对先前的犯罪没有共同故意,  相似文献   

7.
对刑事被害人民事权利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法律为了保护人民,赋予被害人为遭受物质损失而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在当前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中,有些犯罪分子在证据确凿面前,无法抵赖,被迫承认了罪行,而对巨额的赃款、赃物却拒不  相似文献   

8.
追缴和责令退赔,没收财产和判令退赔统称为我国刑法中的经济制裁,但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首先,追缴和退赔是不同的。所谓追缴是把违法所得追回,上缴国库。比如走私犯,投机倒把的非法利润,应该上缴国库,就叫追缴违法所得。找不到失主的赃款、赃物,也应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所谓退赔,是指责令犯罪分子把他所非法获得的公私财物,退还给原单位和个人。如果犯罪分子非法牟利的行为直接受害对象是国家,而不是某个具体的单位、个人,对这种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贫污、受贿、投机倒把等耙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发布后,在限期内,全国共有36171名经济犯罪分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直接涉及的犯罪数额达3.5亿元,已退交赃款和赃物折款2.09亿元。其中,犯罪数额在万元以上的有3935人;县处级干部742人;厅局级干部40人;副部级干部1人。在这期间,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经济犯罪  相似文献   

10.
徐一 《法学》1993,(12)
经济犯罪大多是贪利型犯罪。经济犯罪分子犯罪后,除了将犯罪所得大肆挥霍外,大多还将一时化用不了的赃款存入银行,以供日后享受用。对经济犯罪而言,查询、停止支付被告人的银行储蓄存款,是侦查破案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手段。因此,查询、停止支付被告人的银行储蓄存款,不仅对追缴赃款,为国家,集体或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有着重大意义,而且对于司法机关收集获取证据,运用证据制服犯罪分子。查清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是,刑事诉讼法对查询、停止支付被告人银  相似文献   

11.
诈骗类犯罪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而认定诈骗类犯罪最关键的是确定行为的非法占有的目的。证明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从其是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有无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是否具有还款意愿以及赃款、赃物的去向等方面加以认定。同时我们还应善于运用推理,运用证据间的关联来认定,对多次诈骗、循环诈骗应综合予以认定。对行为人逃匿的行为应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2.
高桦 《法制与经济》2008,(20):10-11
诈骗类犯罪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而认定诈骗类犯罪最关键的是确定行为的非法占有的目的。证明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应从其是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有无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是否具有还款意愿以及赃款、赃物的去向等方面加以认定。同时我们还应善于运用推理,运用证据间的关联来认定,对多次诈骗、循环诈骗应综合予以认定。对行为人逃匿的行为应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中的赃包括赃款和赃物,泛指犯罪分子凭借犯罪非法取得的财物。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取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侵财性犯罪行为才产生赃物,如抢劫、盗窃、贪污、受贿等。对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赃物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即追赃和退赃,实质上是使公私财产恢复原状。这是贯彻刑法的任务中“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刑事诉讼中的追、退赃,因而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现象,诸如司法机关不追或少追赃,犯罪分子不退或少退赃,使被侵害者的合法利益遭到的侵害无法得到保护,或者司法机关多追、犯罪分子主动或被动地不合理多退,使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做到合法合理地进行赃物的追、退工作,有必要对追、退赃的性质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4.
基于对犯罪所得之物的刑法解释,可以得出如下三个结论:一是商业贿赂犯罪中的赃款、赃物是犯罪所得之物,也可称为违法所得之物;是组成犯罪行为之物,而非犯罪行为所指向之物,质言,商业贿赂犯罪中的犯罪所得之物即赃款、赃物是行为人实施贿赂犯罪行为后所获得的物质性利益;二是商业贿赂犯罪所得数额的累加计算方法应是应当累加法+连续累加法;三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去向不能阻却刑事责任的承担,但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可以影响刑事责任的程度,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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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所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转移赃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帮助转移到其他地疗的行为。从这两种犯罪的定义看似乎这两种罪很好区分,盗窃实施的是偷盗行为,转移赃物实施的是将别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转移走的行为,客观行为是不一样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种犯罪的认定却容易混淆,因为盗窃行为和转移赃物行为往往是相继进行的,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故意往往备不相同。笔者认为,正确认定行为人的主见故意是准确认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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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被告许新昌,二十七岁,一九八○年六月八日夜乘无人之机,将“鱼藤精”毒品投入先锋公社二大队鱼塘,致使二千多斤鱼死亡。被告从水中捞取死鱼八百余斤,运到江津城关镇、重庆市等地销售,获得赃款三百余元。某法院认为许新昌出于盗窃目的,而实施的行为侵犯了水产资源和公社财产的所有权两个客体,属于牵连犯罪,根据重罪吸收轻罪原则,以盗窃罪判处许新昌有期徒刑二年。许新昌的行为是否属于牵连犯罪,是值得研究的。我认为许新昌的行为不属于牵连犯罪。所谓牵连犯罪是犯罪分子出于直接追求一个犯罪目的而犯罪的方法或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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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是指贪污、盗窃、抢劫、收受贿赂、走私、投机倒把等所得的赃款、赃物和非法利益,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不能使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应当归还原主或者上缴国库。(二)“违禁品”是指剧毒物品(如氰化物)、鸦片、海洛英、吗啡、淫书、淫画和武器、弹药、雷管及依法规定的其他禁止私人所有的物品,应一律予以没收。(三)“供犯罪所用的财物”,是指犯罪分子因杀人而所持的凶器,投机倒把分子的资本,聚众赌博的赌资,盗窃的工具,供抢劫所用的车辆,如是本人的财物,应当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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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其他经济犯罪案件中,常见行为人用赃款购买住房、铺面、工厂等不动产,用赃款购买的不动产属于赃物的范畴,这种不动产赃物有什么特征?应该由谁来处理?怎么处理?处理这种不动产赃物有无特别的要求?这些问题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尚无明确具体的规定。基于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用赃款购买的不动产如何处理作一探讨。一、用赃款购买的不动产的处理特点(一)不动产价格的波动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动产的价格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不动产价格的波动性要求在处理不动产时一要灵活,二要慎重,要根据市场供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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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犯罪的主要手段王鸿雁,木剑随着经济合同越来越广泛地被应用于生产和经营,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经济犯罪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成为当今经济犯罪的主要手段之一。这类犯罪不仅涉及数额大,而且一旦犯罪得逞,都迅速转移赃款、赃物,将财物挥霍,造成难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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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最近,我们在业务学习中,对于销赃罪的概念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只有明知是赃物而帮助犯罪分子将赃物出卖给第三者,才构成销赃罪;如果仅仅是将赃物买来自己使用,并未再出售或转让给第三者的,就不算销赃犯。另一种意见则与此相反,认为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为其销赃,不论是买来自己使用,还是再出卖给第三者,都构成销赃罪。以上两种意见,究竟哪一种符合刑法理论,请予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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