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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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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妮 《法制与社会》2010,(35):238-239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之争日益增多,各种各样的矛盾也显现出来,比如发生在湖南省永州法院发生的恶性枪击案、贵州省遵义法院的持刀行凶案等,教训十分深刻。涉检突发事件主要有暴力抗法事件、畏罪避法事件、信访、缠访类突发性事件、突发疾病事件。处置突发事件,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警务职能的一项重要职责。当前如何加强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部门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加以迫切思考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研究在检察工作环节中如何采取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措施,制定针对有效的处置预案,提升应变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好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为检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相似文献   

2.
胡军 《法制与社会》2010,(12):227-228
本文从一则实例出发,以司法警察的性质作为立足点,在分析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设想和对策。  相似文献   

3.
刘晓珊 《法制与社会》2013,(32):135-135,139
信访接待是检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处置涉检信访突发事件更是重中之重,负责维护信访接待场所秩序的司法警察则是最前线的保障力量。如何找准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如何应对涉检信访突发事件,如何依法采取措施妥善、有效地处置,已成为司法警察部门面临的新课题。本文通过分析涉检信访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总结目前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现状,积极探索有效处置涉检信访突发事件的方法与对策。  相似文献   

4.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实施,检察机关面对的涉检信访特别是刑事申诉信访案件日趋纷繁复杂,仅凭控申部门的力量难以有效处置集体访、告急访等突发事件,迫切需要联合内设部门建立"大接访"制度,尤其需要司法警察在"大接访"格局中发挥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警务保障作用。一、司法警察维护控申接访秩序的角色定位(一)司法警察是控申接访秩序的维护者《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2章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九项职责之一就是"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第20条还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在维  相似文献   

5.
杨志宇 《法制与社会》2010,(34):262-262,264
当前检察系统对行使检察职能的探索趋于成熟,为应对快速的社会变化、纷繁复杂的申诉需求、化解日渐凸显的各类矛盾,检察机关提出了“大接访”制度。“大接访”制度的提出不仅是控中部门内部职责范围的变动,同时也使司法警察、保安两个保障部门的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何定位自己在接访工作中的角色,如何应对接访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如何依法妥善、有效的处置,已成为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6.
戴鉴华 《法制与社会》2010,(35):258-258,264
司法警察作为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是唯一一支武装力量。检察机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否干净利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与解决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策略有关。因此,现阶段提高司法警察防范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性质定位和职权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检察官履行检察权的必要辅助力量,性质定位上具有司法性与行政性、辅助性与制约性、武装性与强制性等特点。由于立法不完善及理论研究滞后,司法警察职能存在弱化的趋势。借鉴域外司法警察职权设置及国内司法警察改革探索的有益经验,在制定及修改相关法律时,应围绕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将司法警察现有职能及权力提升到法律层面,同时赋予司法警察新的职权,这对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毛慧勇 《法制与社会》2011,(23):219-220
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力量,近年来随着社矛盾的日益突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实践为切入点,对新时期司法警察如何更好的为执法办案服务进行了深入的探索。  相似文献   

9.
赵志强 《法制与社会》2013,(30):156-157
随着改革深入和时代发展,社会纠纷也越来越多,各种矛盾呈多样化显现,如发生在遵义的持刀行凶案件,以及永州法院的枪击案件等,教训深刻。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重要部门,代表了我国的武装力量。现阶段,我们应重视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上出现的问题,并针时突发事件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提高司法警察的应变能力,充分发挥警务武装作用,为社会安定提供良好的警务保障。  相似文献   

10.
从立法能力入手,逐渐剥离出立法行为能力,该理论的确立具有适当的政策理论支撑、合理的法理基础和必要的实践需求。立法行为能力是立法主体通过自身的立法行为,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立法职权具体化为法律法规的能力,涵括政策把握能力、立法项目选择能力、立法项目调研能力、法律草案起草能力、与多元主体沟通能力和法律法规的解释能力等。对立法行为能力产生影响的因素既有立法理念、知识、技术、经验等内部因素;又有立法体制、立法环境等外部因素。立法质量是评判立法行为能力的外在标准。地方立法主体立法行为能力的提升,有赖于从立法主体的建设与法律、财物保障、社会氛围培育内外两个方面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朱志山 《法制与社会》2013,(15):207-208
按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主要有九项,其中《负责检察机关专门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司法警察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如何圆满地维护好接待场所的秩序,确保检察机关接待场所及人员安全,本文认为应从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相似文献   

12.
李红澜 《人民司法》2023,(26):95-97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对于在巡逻过程中发现的突发情况具有进行现场处置的职权,其所实施的临时救助和应急处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判断公安机关应急处置行为是否合法合理,首先应当进行适法性考量,即从处置行为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职权、内容、程序等的规定进行判断,其次则应当结合具体情境进行合理适当性考量,即结合救助事件发生的突然性(超出正常场景)、实施救助过程的合理性和后续抢救过程的及时性等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13.
群体性突发事件严重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机关的形象。文章首先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分析,明确界定六种法院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外在表现形式,在此基础上结合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要求,提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4.
处置突发、紧急事件,是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履行警务职能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处置突发、紧急事件警务应对机制建设,是检察机关警务部门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加以迫切思考的重要课题。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紧急事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深对处置突发、紧急事件警务应对机制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疏理研究检察工作环节中突发、紧急事件的主要情形和应对处置的措施,制定针对有效的处置预案,提升应对处置能力,落实处置责任,充分发挥好司法警察在处置突发、紧急事件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相似文献   

15.
法警雄风     
《法律与监督》2007,(4):4-7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高检院和市院的部署,以全面履行司法警察职能为突破口,狠抓履职上案、素质提高和办案工作区建设,强化组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司法警察工作在规范中得到发展。广大司法警察勤奋敬业、忠实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办案安全防范、参与执法办案和处置突发事件、机关安全保卫等任务,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他们中的优秀代表是:一分院法警支队、九龙坡院法警支队、沙坪坝院法警支队、龚波、何宜新、王震黎、王懿波、杨开强……  相似文献   

16.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担负着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顺利进行的神圣使命。当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保障审判、完成刑事执行、参与民事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突发事件以及体现司法公正、树立法院形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提升这支队伍对人民法院的保障能力,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落实编队集中管理,不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也是司法警察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7.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施行给以服务执法办案为中心的司法警察工作注入了许多新鲜元素,其中新增加的对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监督报告规定,充实了司法警察部门的监督职能,本文拟从《条例》规定展开,浅析司法警察部门监督职能的拓展。  相似文献   

18.
《地方组织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规定不一致,其效力位阶可以根据《立法法》得以确定。从宪法体系解释的角度看,在我国现行宪法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的职权规定中,环境保护事项应在该宪法规范的射程之内。有关立法事实也为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因此,在现行法体系中,乡镇人民政府应该具有环境保护职权。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有效行使,还面临很多体制障碍,需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9.
增设突发事件中警察行政强制措施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草案)》将人民警察应对突发事件的行政强制措施排除在外,这一立法的妥当性值得商榷。基于突发事件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立法者虽然无法在草案中事先规定所有的应急性警察行政强制措施,但是可以设计一种“有条件的概括授权机制”,规定人民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原则和程序,并对具体行政强制措施作“开放性”的列举。这种“概括性授权机制”的有效性,依赖于从法律文本和司法实务两个方面认真总结人民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行政强制措施的经验,特别是要关注“非常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对司法警察的职能定位,其工作贯穿于检察机关的所有工作中,在参与检察办案、保障办案安全、维护检察机关工作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司法警察凭借此便利条件,基本上能够掌握案件的所有信息,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极易成为泄密的主体,所以研究如何做好检察机关保密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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