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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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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入大工作的意见》中就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人大监督必须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法按程序办事,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相似文献   

2.
按照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各级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产生与被产生,负责和被负责的关系,即“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监督本身就是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对工作的督促推进.无论是行政权、司法权还是检察权,人大的监督都是保障这些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在人民授权下行使、在程序规则内发挥的最有力的途径.其中行政权由于与民生保障、经济发展关联密切,成为老百姓所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就产生了人大监督对政府工作是支持还是制约等这样的争议.  相似文献   

3.
正去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对此,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赞赏有加,并纷纷希望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适应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更高期待,保证行政权、司法权正确行使,保证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  相似文献   

4.
强化人大对司法权监督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监督具有权力来源的权威性、监督对象的广泛性、监督层次的至上性和监督方式的间接性等特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司法监督权是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客观需要。目前,人大监督的主要缺陷表现在:监督条款过于原则,不具有可操作性,监督权难以行使;监督刚性不足,监督权虚置;被监督者法律责任不明,监督权威缺失。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权的监督完全可以从个案入手,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方式对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监督。为了提升人大对司法权的实际监督水平,应当进一步完善人大监督制度:转变观念,打破监督权"休眠"状态;建立专门的人大监督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制度;不断完善监督立法,实现人大监督司法权的法制化;进一步细化人大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5.
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破产法制中,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发生关系的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破产、上市公司破产和公用企业等特定主体的破产案件。司法权和行政权关系的特点表现为,某些行政权前置于司法权、某些行政权配合司法权行使、某些行政权参与司法权行使。金融机构提出破产申请前是否需要经过监管部门行政批准,要区分不同情况做出立法安排。上市公司提出破产申请则不必进行事前的审批。在破产启动后,司法权和根本性行政权在交互涉及领域的关系的处理上,应当以司法权统一裁判为原则。  相似文献   

6.
美拉 《法制与社会》2013,(26):183-184
人大预算监督的实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的审批和监督其执行。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规范政府的预算行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预算的基本概念出发,介绍了我国预算监督体制概况以及我国人大预算的几种基本的监督方式。从而进一步说明,在实践中行政权对我国预算监督的影响表现在对预算监督主体,人大会议程序,预算监督活动,监督权以及知情权行使等方面。最后,对减少行政权对我国人大预算监督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通常而言,由于司法变更权的行使及其适用范围的规定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两者关系的处理问题.该关系是国家权力配置模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否妥善处理不仅决定着行政相对人的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障,也决定着司法权能否有效监督行政权。更关系到行政诉  相似文献   

8.
冯一文 《河北法学》2012,(4):146-153
从行政诉讼原被告及法官三方力量博弈的角度看,受制于现行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当地法院管辖"、"法院裁定管辖"使得强势的行政权与次强势的司法权强强联合成为现实,进而导致弱势的原告"告状难"。司法权行使去当地化,阻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不当干扰;司法权行使去裁定化,杜绝司法权不当行使;赋予原告充分的案件管辖选择权,提升其对抗行政权、司法权的能力,促成三方力量平衡,是解决民告官"告状难"的一剂良方。  相似文献   

9.
《河北法学》2012,30(4)
从行政诉讼原被告及法官三方力量博弈的角度看,受制于现行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当地法院管辖”、“法院裁定管辖”使得强势的行政权与次强势的司法权强强联合成为现实,进而导致弱势的原告“告状难”.司法权行使去当地化,阻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不当干扰;司法权行使去裁定化,杜绝司法权不当行使;赋予原告充分的案件管辖选择权,提升其对抗行政权、司法权的能力,促成三方力量平衡,是解决民告官“告状难”的一剂良方.  相似文献   

10.
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司法公正犹显重要。司法公正需要一个完善的司法制度,还需要行使司法权人追求司法公正的高尚情操。在我国现阶段下,确保司法公正,与人大对法院的监督工作密不可分。人大监督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我国审判机关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独立审判,需人大监督,更需人大保障,使法院能更好做到公正执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立法上将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维护与监督关系”,现实运作上体现为:司法权对行政权维护有余而监督不足,司法权在一定程度上被行政权僭越甚至与其合而为一。如此关系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使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困境中愈陷愈深。  相似文献   

12.
记者: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是当代行政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这种控制是通过事后监督来完成的。而这个监督的行政诉讼程序的启动权不在法院,它掌握在行政相对人那里。就是说,司法权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这与积极主动地干预社会和人们生活的行政权有很大的不同。我想,法律体系的设置是合理的,行政相对人面对强大的行政权力,当然要有一个可以为自己的权利辩说的地方。赵明章副院长(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进行监督,是人民法院的职权。这个职权是法定的、不可推脱的,必须行使;任何不行使或者怠于…  相似文献   

13.
监督“一府两院”正确行使职权是人大监督应有之义,本文从监督司法权行使角度对人大监督权作了一些理性的思考,认为人大的监督有其积极与有效的一面,但应建立保障司法的独立的基础之上,不提倡实施个案监督,指出人大的监督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并不冲突。  相似文献   

14.
李宗才 《法制与社会》2011,(10):148-149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形式和权力在民的集中体现,行政权和司法权同属于人民公权的执行权,司法权侧重执行权中的判断,行政权侧重执行权中的管理。长期以来,人民公权与行政权、司法权的关系不能严格依法行使,导致人民公权弱化,司法权过度依附行政权的局面。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宪政规定的权力间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5.
李政 《特区法坛》2005,(6):31-34
对强制执行权本质属性的解读,历来就有颇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执行权具有确定性、主动性、单方性、命令性和强制性的特征,因而具有行政权的属性;一种观点认为,从我国现行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的理论基础不难推导出,强制执行权是司法权的一种;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强制执行权不能独立存在,审判机关的裁判不是司法权行使的全部内容,完整的司法权行使还应当包括后面的强制执行,裁判加执行才构成一个完整司法权的行使过程。同理,行政处罚也不是行政权行使的全部内容,必须加上强制执行才构成一个完整行政权的行使过程。  相似文献   

16.
人大监督司法之应然状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就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而言,司法权依附于行政权,司法不能独立,行政干预司法。同时,司法权在其运行过程中,权力被滥用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必将导致司法不公的结果。这种结果不仅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更严重的是法律的严肃性、震慑力将受到破坏,国家的权威就会被动摇。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司法的应有权威与效力是我们必须重视和研究的问题。司法权的正常运行,法律的正确实施,司法的公正,都离不开人大的监督。  相似文献   

17.
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构成了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基调。一般地讲,司法监督和制约的领域越广泛,就表明行政法制化的程度越高。但若过分地扩大司法监督的范围反而拔苗助长。而在法律实践运作中,正因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不明确,导致了两权间错位、越位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如何确定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则试图从司法权介入行政领域的依据入手,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来探讨"界限"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8.
任翔 《法制与经济》2008,(10):68-69,71
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构成了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基调。一般地讲,司法监督和制约的领域越广泛,就表明行政法制化的程度越高。但若过分地扩大司法监督的范围反而拔苗助长。而在法律实践运作中,正因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不明确。导致了两权间错位、越位的现象屡见不鲜。因而如何确定行政权与司法权间的界限,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则试图从司法权介入行政领域的依据入手,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上来探讨“界限”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9.
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定位之我见──以行政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林莉红 《现代法学》2000,22(2):55-58
司法权的行使具有极为被动的特征,而行政权则具有主动性和扩张性,由此产生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必要,诉讼中,行政权与司法权既有基于法律规定的相互渗透,也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超越。对行政权与司法权关系进行定位分析还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审理根据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的监督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权力的体现,其实质就是对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行为的制约和规范,从而保障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近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而在实际工作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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