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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71 毫秒
1.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证据归类 在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被认为是鉴定结论,但其实际上却有别于一般的鉴定结论。首先是它是由公安行政机关作出,主体不同于一般的专门技术鉴定机构;其次它是一种行政决定,伴随一定的行政处罚后果;其三它作为一  相似文献   

2.
现行法律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定性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属性问题饱受争议,从法学角度分析,通过交通事故认定后制作的认定书具有具体行政行为性质。重构交通事故认定程序及救济程序,使之公正、合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裁判摘要】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运用的归责原则具有特殊性,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4.
在2004年5月1日之前.交通事故的处理主要是依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警经过现场的勘察和询问当事人以及周围的证人之后.出具认定事故责任大小的材料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含义就是责任的划分已经在认定书中出具.将来在处理事故的依据就是依照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责任”认定书.在许多人的眼中包括司法机关人员的眼中.认定书已经说明了一切.根本不用再去调查别的证据。从这个名字可以看出,认定书中更多的含有行政的含义,所以在《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后30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既然明确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那么更加说明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5.
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因客观原因未能在行政程序中收集、提出的证据以及在行政程序完成后为驳倒具体行政行为而收集的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允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 ;被告补充的证据只能用来反驳原告或者第三人的证据而不得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对于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 ,法庭应当从关联性、真实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审核。  相似文献   

6.
【裁判要旨】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律的规定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被剥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生效,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行为,应适用确认无效判决。  相似文献   

7.
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当事人的责任,对此,当事人即便不服,也无法提起行政诉讼。可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有权选择采纳或者不予采纳,这也就意味着,可能出现在民事判决之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效力不被认可,但行政法意义上却具有效力的矛盾场景。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底是否行政可诉,本文将对交通事故和其认定书的性质进行分析,进而论证交通事故认定为行政确认行为,从而对其可诉性进行理论和实践的论证。  相似文献   

8.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属于书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已明确将其规定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对此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人们是没有争议的。但对其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中的哪种却存在较大的分歧,争议的焦点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鉴定结论,还是书证?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而是书证。一、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鉴定结论(一)从鉴定结论的本质特征角度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警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依法全面收集多种证据如:交通事故发生地的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技术鉴定(包括车辆鉴定、痕迹…  相似文献   

9.
【裁判要旨】推定结论、待批意见等不确定事实不得作为行政裁量限缩的判断依据。原告之诉有理由,且案件事实、证据明确的,才可判决行政机关履行具体内容的法定职责。  相似文献   

10.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条件就是肇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因刑法中并没有关于何种行为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具体规定,故其援引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认定交通肇事罪时是重要的证据,其在刑法领域如何采用,有必要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11.
李蕊 《人民司法》2012,(22):98-101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负有释明的指导义务,在不影响被告及第三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原告增加诉讼请求以使其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原告因拒绝变更被告被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又针对同一行政行为起诉的,属于重复起诉。原告通过信访程序救济权利不是耽误法定起诉期限的正当理由,但信访部门或者有权机关在起诉期限届满前已经承诺处理信访事项的除外。  相似文献   

12.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常作为主要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是否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及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侵权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最终确定的赔偿义务人与事故责任认定书所列明的当事人可能不一致。  相似文献   

13.
【裁判要旨】原告因交通事故而骨折,后又因医疗事故截肢,医疗机构对于医疗费的构成负有举证责任。如医疗机构不能举证,则推定医疗费均由医疗事故产生,医疗机构不能以原告因交通事故已获部分赔偿为由主张减免。  相似文献   

14.
当事人对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新认定不服,能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且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犯的问题,因而,责任认定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应作行政案件受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安机关未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确定肇事方与受害方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处理,其责任认定书只能视作一种证据,不属具体行政行为,法院不能作为行政案件受理。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未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这种责任认定虽属一种定性、定量蛄论,但它并不是对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进行直接处理,不属于直接调整当事人人身权、财  相似文献   

15.
【裁判要旨】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为防止证据隐匿、转移、销毁,通过法定程序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其法律性质及对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影响决定了该措施的行政可诉性。法院应围绕先行登记保存行为的适用条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6.
交通事故认定是否具有行政可诉性,法院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一直是学术界和行政审判实务界存在争议的问题,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争议更大,这直接影响了司法统一性和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表面上来看,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民事争议中的裁决行为,起着一种证据的作用。但实质上,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一行政确认行为,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7.
目前有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存在着分歧,本文在厘定了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等相关概念,针对其不同的组成部分,分别进行定性分析,将不同的内容进行了证据属性定位,从而明确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同部分的不同证明效力,最后还原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  相似文献   

18.
石坚强  孙雪 《人民司法》2012,(24):97-100
【裁判要旨】赔偿请求人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受理,其起诉期限按照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规定执行。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赔偿,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当符合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的起诉条件;因行政机关的非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赔偿,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处罚的事实与主要证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处罚是一种事后措施,即在某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发生后,行政机关对该行为作出的处理。行政相对人不存在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倘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不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而是刑事或民事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一般不能给予行政处罚,应由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处罚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是行政处罚合法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被处罚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必须清楚,主要证据必须确实充分。行政处罚认定被处罚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与证据,具体来讲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20.
【要点提示】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范围已从行政相对人扩展到行政相关人,与行政行为有物权上的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关人,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为涉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二、在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有法定职责且对管理事项已经知情,在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却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履行判决,判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履行判决的内容可以依据行政职权的羁束程度和管理事项的复杂程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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