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一、公证在担保业务中发挥作用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我国<公证法>第37条也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似文献   

2.
梁玉超 《中国公证》2008,(12):42-45
一、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法律依据和理论基础 (一)法律依据 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公证暂行条例>,该条例第24条规定:依照第4条第10款规定,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规定确立了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制度,可谓我国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制度的起源.  相似文献   

3.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还有可诉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赋予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根据当事人申请,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权、物品的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一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实务中,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申请执行而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大量存在。在处理结果上,有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有的则作出实体判决,造成同案不同判,影响法治统一。  相似文献   

4.
强制执行公证争议问题研究(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疆 《中国公证》2007,(4):37-42
第二个问题执行证书制度的存废 一、争议的沿革 公证执行证书是指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规定的义务,债权人向原公证机构要求出具的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凭证。我国在建立和恢复公证制度之初并无执行证书制度,在五十年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就是在该文书上载明“如一方违约,他方可不经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旦发生一方违约,人民法院在接到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后,即按公证文书的内容予以强制执行。公证机构无须另行制作执行证书。  相似文献   

5.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进行审查后,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公证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而言,我国的公证书具有三种法定效力:一是证据效力,即公证书在法律上能够直接证明公证书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二是强制执行效力,即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可赋予与人民法院判决书、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一样的执行效力,也就是说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可以直接成为强制执行的法定依据.  相似文献   

6.
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公证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发现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  相似文献   

7.
一、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申请,对无疑义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即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  相似文献   

8.
黄袆 《中国公证》2009,(8):38-39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公布的<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发生争议的处理方式,强化了公证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同时也破解了强制执行公证制度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巩固和完善强制执行公证制度,充分发挥其预防纠纷、缩减讼源、节省成本等独特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张志明 《中国司法》2001,(10):58-60
所谓“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是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时,赋予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从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担保法》、《合同法》、《公证暂行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颁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等。然而由于我国尚未颁布《公证法》、《物权法》,对于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业务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无法可依,且由于这项业务与法院的执行业…  相似文献   

10.
公证制度是一种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不仅规定了公证文书在法律上的效力,而且也规定了公证机关依法出具的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赋予的执行效力是相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1.
《中国司法》2005,(10):1-1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公证法》,《公证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公证活动的法律。《公证法》的制定是对新中国公证事业发展的全面总结,适应了新时期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公证法律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基本框架,堪称公证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我国曾于1982年由国务院制定了《公证暂行条例》,随着时代的发展,公证实践进一步活跃、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公证内容进一步丰富,已沿用二十多年的条例显然难以适应公证业的发展要求,完善公证法…  相似文献   

12.
吴奇飞  冯霞 《证据科学》2002,9(2):92-95
本文从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三个角度论证了医疗公证可以成为公证业务的新领域,医疗公证可以大胆尝试.但同时指出,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配套条件不完善,尤其是监督机制的缺失,医疗公证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因此,医疗公证在实践中必须谨慎操作.最后作者对如何遏制滥用医疗公证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王剑 《中国司法》2005,(12):47-50
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称《公证法》),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包括公证业务的范围在内有关公证的重大问题进行了规定。《公证法》的实施必将对规范公证业务、发展公证事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公证法》中将公证业务规定为  相似文献   

14.
大胆尝试,谨慎操作——论医疗公证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三个角度论证了医疗公证可以成为公证业务的新领域 ,医疗公证可以大胆尝试。但同时指出 ,由于相关法律不健全 ,配套条件不完善 ,尤其是监督机制的缺失 ,医疗公证存在被滥用的可能 ,因此 ,医疗公证在实践中必须谨慎操作。最后作者对如何遏制滥用医疗公证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信托遗嘱与公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奇 《中国司法》2006,(7):75-76
笔者结合自己对信托制度有一些粗浅的了解和在公证实践中获得的宝贵经验,希望对在公证遗嘱中引入信托条款的可行性进行初步分析,能够在更充分实现立遗嘱人个人意愿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一、何谓信托遗嘱信托遗嘱或称遗嘱信托,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基本涵义一致,即指  相似文献   

16.
张耀 《中国司法》2011,(8):73-75
公证宣传是目前公证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而加大公证宣传力度则是公证事业发展中的一项迫切任务。这是因为目前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意识比较淡溥,对公证法律服务不熟悉,对事关他们切身利益的诸如合同(协议)、遗嘱、继承、委托等公证业务,还是处于一种朦朦胧胧或一知半解的状态。  相似文献   

17.
论公证与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全息 《中国司法》2008,(6):98-100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因公证书的错误而造成损害、引发争议的,根据《公证法》规定,是民事诉讼范畴。该类诉讼定位于民事诉讼,符合公证非行政化特征。但是从2006年3月1日《公证法》实施以来,涉及公证的诉讼却仍是一片乱象。例如公证书的可诉性,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公证机构的诉讼地位,公证书效力确认,过错认定等问题,人民法院都存在着不同见解,  相似文献   

18.
公证刑事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该法第42条的禁止性规定,且构成违反《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2009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最高检《批复》)中规定,公证员出具证明文件存在重大失实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出具证明文件失实罪”。  相似文献   

19.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公证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是对公证制度恢复重建二十多年来公证实践和公证理论的一次总结和创新。对此前的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而言,《公证法》是一次全面的提升,对原有的公证规定作了大幅度的完善,在许多方面增添了新的法律规定。例如,在公证法律责任方面,《公证法》第六章用了四个条款,首次明确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具体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对违反公证法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这对规范公证行业、保障公证质量将起到非常直接而有效的作用。在三…  相似文献   

20.
论公证目的     
《公证法》上的公证目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启动公证程序的实体法、证据法或诉讼法(包括公证法以及仲裁法)意义上的真实目的。公证制度所保护的并非直接的公证目的,因此与公证目的具有一定的距离。公证目的的研究是法律体系原则、保护公众利益、规范公证程序与公证业务的客观要求。现行公证法律规范、法律职业人等对于公证目的的认识有限,而公证告知、快捷公证程序、非诉确权程序均是实现公证目的的重要补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