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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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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董文 《法学论坛》2020,(3):89-94
风险社会中泛滥的大规模侵权事件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沿用传统侵权类型的救济模式却抑或由于过错要件、因果关系要件的难以证明,抑或囿于致害者的责任财产不足,难以给予被侵权者妥帖而有效的保护。为了缓解大规模侵权类型在侵权责任体系中的规制缺位导致的救济困境,并于民法典中充分彰显人格权保护的理念,有必要在民法典编纂的进程中将大规模侵权纳入侵权责任体系,进行有别于传统侵权类型的规则设计。  相似文献   

2.
评侵权责任的独立成编与侵权行为的类型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责任的派生性、各种具体的民事责任的内容缺乏共同性以及民事责任非为法律关系的要素或者发生根据等,决定了民事责任在传统的民法典中无其独立地位.我国<民法通则>所创设的"民事责任"单章规定的立法模式,是一次失败的尝试.但侵权责任可否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应当取决于有可能导致法典体系冲突的某些技术障碍的克服.而现行侵权法理论的最大弊端,便在于扩大了侵权行为的范围和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因此,重新建立以损害赔偿为基础的侵权责任体系,是解决有关体系冲突的唯一出路.现行侵权法草案将侵权行为尽可能类型化并予以列举规定的做法,不利于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3.
风险社会与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岩 《法学研究》2009,(5):18-36
传统侵权法的内在体系建立在自然人过错侵权的基础上,无法满足现代风险社会的需要。从社会主体分化、风险来源、组织分工等社会基础出发,现代侵权法的归责体系应包括过错责任、危险责任和组织责任。其中过错责任日趋衰落,危险责任与组织责任成为风险社会中的重要归责事由。侵权法的外在体系应当反映其内在体系的本质结构,在立法模式上须围绕三元归责事由展开。  相似文献   

4.
服务侵权责任是一项独立的质量侵权责任。承担服务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服务存在缺陷,即服务经营者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包括服务设计缺陷、服务指示缺陷和服务过程缺陷。服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采取过借推定兼顾公平原则。服务侵权责任与产品责任、建筑侵权责任构成我国“三位一体”的质量侵权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5.
杨育正 《政法学刊》2008,25(3):90-93
民法通则规定的各种侵权责任形式之间种属不清,且人为地将制裁与责任分立,又采用列举的方式,不可能穷尽全部的侵权责任形式,导致侵权法适用的困难,主要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适用的范围因为责任保险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受到了很大的制约,使得侵权法预防损害的功能难以充分实现。在侵权法立法时,应当从补偿、惩戒、制裁、遏制四个层面来整合传统侵权责任形式,重构四位一体的侵权责任形式体系。  相似文献   

6.
李猛 《法制与社会》2011,(24):16-17
违约责任从根本上区别于侵权责任,前者建构在合同法之上,后者立足于侵权责任法之上。违约的产生基于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违反约定义务,侵犯相对人的相对权,即债券;而侵权则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事实关系,违反法定义务,侵犯相对人的绝对权,即物权或人身权。两者的竞舍在所难免,但是不能保证请求权人在总是能够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最优责任形式,在这种两难的情况下,应该灵活允许请求权^选择其他责任形式。质言之,有效利用其他责任形式补充依赖原请求所无法获得的利益内容是有效解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舍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7.
商事侵权责任对侵权责任法的挑战及其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商事侵权责任制度立法的重视,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需要,也是现代多元风险社会利益平衡和利益保护的基本要求。寄生于传统侵权法母体中的现代侵权责任法体系,与传统侵权责任法具有共生关系。商事侵权责任制度在传统侵权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以应对现代社会中所涌现的各种新型商事侵权行为。商事侵权责任制度体系的核心是一般条款的构建,这要求我们既要认识到一般化与类型化两种立法技术的差异和相互借鉴的趋势,也要慎重考虑民法与商法的关系。由于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未对商事侵权责任作出专门规定,因此应通过修法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弥补这一缺憾。  相似文献   

8.
土地征收侵权责任可界定为:征收权人(国家)不法行使征收权侵害征收相对人(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是一种混合责任,责任主体是国家,请求权主体包括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农民个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9.
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了侵权补充责任制度,这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绝无仅有的立法例,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亮点。但应当理性地看到,我国侵权立法和理论领域的这一制度创新,司法实践还显不足,理论研究还不深入,需要进一步研究与完善,其中侵权补充责任追偿权是重点内容之一。一、关于侵权补充责任追偿权的主要观点侵权补充责任追偿权涉及侵权补充责任的对内效力,是指补充责任人于赔偿后,对于直接责任人的求偿关  相似文献   

10.
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传统民法的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仅针对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来构建的,而我国现行民法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并不限于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保护客体并不仅限于绝对权,因此,针对不同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其归责原则与损害是否发生等构成要件应不相同;基于同一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如果侵权责任保护对象不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也不相同.重新认识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疑对民法规则的设计和适用将产生实际的意义和价值.  相似文献   

11.
行政侵权责任及其确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侵权责任表明一种损益性的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致害行为的法律后果。行政侵权责任作为一种事后调整机制,是对公权力行为的否定和对其损害的补救。行政侵权责任是一种行政主体对受害人承担的以利益给付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法责任,这一责任的实现需要以其责任的确定为前提。行政侵权责任的确认是行政侵权责任成立的基点,是行政侵权救济的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12.
张震震 《法制与社会》2011,(27):265-267
民事侵权是博大精深的民法理论之一,而它较之物权法等法规也更具有随意性,常处于动态的不断变化中。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更使得法学家们对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争论不休。因此对于侵权责任的深入研究是非常必要的,这里试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过错来加以研究,寻求一种使得侵权责任的体系更加合理科学化的理论。  相似文献   

13.
冯涛  王军 《知识产权》2000,10(1):41-42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既违反了合同法,又违反了侵权行为法规范,导致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共同产生。当产生责任竞合时,行为人应如何承担责任,各国法律对此均未作明确规定。责任竞合问题一直是传统民法学界争议的热点。知识产权法作为传统民法的新兴领域,也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现象,本文拟结合传统民法理论,对该领域的责任竞合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刑事侵权具备"刑事责任"、"侵权责任"双重责任属性,由于刑、民责任在发展进程、互动的路径及效果上的不同,可分化为"因侵权而犯罪"与"因犯罪而侵权",即刑事侵权二分论。"因侵权而犯罪"具有民事责任倾向性,"因犯罪而侵权"具有刑事责任倾向性,解决刑事侵权责任问题须兼顾侵权责任法与刑事法的正义要求。刑民二分论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符合法律价值基础的要求,当刑事责任与侵权责任进行内容接轨与功能互补时,可在实践中实现预期的价值目标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侵权的出现发展了传统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各国逐步采用了无过错责任作为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但由于环境侵权的多样性、特殊性和复杂性,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能完全适应变化多端的环境侵权类型,应当建立起以无过错责任为主,公平责任、风险责任和过错责任为辅的归责体系,方能适应现实生活需要。  相似文献   

16.
论服务质量侵权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服务质量侵权责任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因服务质量存在缺陷 ,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独立于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建筑质量侵权责任的一种特殊民事侵权责任 ,并与后两者并行组成我国“三位一体”的质量侵权责任制度。服务质量侵权责任具有“竞合性” ,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是构成服务质量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 ,过错推定兼公平原则是其归责原则。服务质量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对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赔偿 ,还应包括对精神损害的赔偿。  相似文献   

17.
同一损害结果发生后,受害人既可依据《侵权责任法》向相关责任人追究民事侵权责任,又可依照社会保险制度获得赔偿,这便出现了民事侵权责任与社会保险责任在赔偿问题上的竞合。本文通过对比两种责任理论与制度异同,阐述竞合的大致情形,以理论模式、立法态度、司法实践三个角度分析解决竞合的各种观点。  相似文献   

18.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传统侵权法领域的立法带来挑战。网络侵权责任无论在责任构成还是责任承担方式都存在着特殊之处。因此,本文从网络侵权的特殊性、侵权责任的概念以及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其完善对网络侵权责任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的发展和成熟,不仅诱发了信息交流方式的革命,而且导致许多网络侵权的发生。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法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网络侵权行为,在网络时代如何规范该类侵权行为,如何建立一套制约相关各方权利、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制度,合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对纲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同时又能够保证网络产业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笔者根据不同的情况对网络内容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着作权侵权责任加以分析.进而提出建构我国网络环境下着作权侵权责任的相关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0.
徐菁 《法制与社会》2011,(27):262-263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因各种损害而出现的事故不断增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也经历了一个从同态复仇到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过程,呈现出一种从单一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向多元化的归责原则演进的趋势。但这些侵权责任的承担原则不能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因为它们只是多元化补偿体系中的一种。因此,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保险理赔出现了。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的今天,更多的关注到责任保险和侵权责任法二者之间的关系,对我们考察损害赔偿体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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