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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第四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应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2.
对外国银行准入形式的法律监管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外国银行的准入形式对东道国金融监管影响甚大。本文以外国银行主要采用的准入形式———子行和分行为主线,全面分析这些形式分别对东道国三大金融监管目标即维护银行安全稳健经营、防范行业风险、保护存款人的影响,并对上述监管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提出见解  相似文献   

3.
欧盟在世界上较早通过资本充足率来规范投资公司和银行的业务活动 ,防范因资本规模的失衡而产生的金融风险。本文通过探讨《资本充足率指令》诞生的背景、分析该指令对投资公司资本充足率的具体要求 ,来阐述设计交易账薄概念实行功能监管的众多缺陷 ,指出欧盟资本充足率监管体制不仅增加了监管难度、降低了监管效率 ,而且存在可能将证券市场的风险引入银行体系的重大不足。  相似文献   

4.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将法律风险纳入了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要求银行采用规定的方法计量法律风险,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其资本标准。本文从法律风险定义入手,论述银行法律风险的分类、成因、特性、表现形式及可控性,提出银行法律风险管理与控制的思路和方法。  相似文献   

5.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了国际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银行法律风险成为全球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文从法律风险的定义入手,分析了法律风险的特性和发生原因,着重论述了如何对银行法律风险进行防控。  相似文献   

6.
论金融监管体制目标与金融安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庞华玲 《法学杂志》2003,24(6):37-38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我国金融监管的总体目标与具体目标,笔者认为,针对金融监管体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应着重从立法、中央银行的监管、银行内部监管以及银行的同业协会监管等途径进行改革、完善,确保银行经营的安全性、竞争的公平性和政策的一致性,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实现中国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7.
次贷危机后对银行监管权配置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美国次贷危机再一次引发了对金融监管制度及其运行绩效的思考。金融监管制度的合理性及其有效性关键在于金融监管权力的配置结构,因为金融监管的宗旨在于有效协调和控制监管权及其所形成的社会关系。鉴于银行监管的核心地位,银行监管权的配置直接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监管的效果。银行监管权的法律配置是指法律对以银行权利为干预对象的权力的认可、界定、行使和制约提供的制度性安排。追析美国次贷危机所反映的银行监管权配置问题以及监管的局限性,为中国银行监管的有效实施提供制度架构和规则组织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言论广场     
金融安全事关全局。维护金融安全,必须健全金融法制,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健全配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继续降低银行不良贷款,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规范各类金融企业行为。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  相似文献   

9.
对跨国银行现行法律监管缺陷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龙 《法学家》2000,(3):42-48,129
为维护跨国银行稳健经营、防范行业风险和保护存款人,国际社会作出了很大努力,尤其以巴塞尔委员会最具代表性。这些努力对加强跨国银行调整和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现行法律监管体制的缺陷,加之金融全球化程度加深、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以及先进技术运用于金融交易等所带来的新问题,金融风波跌宕起伏,跨国银行倒闭频繁,给国际金...  相似文献   

10.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为确保金融活动的健康有序的开展,必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这场金融危机也让我们对金融行业的金融监管制度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对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应该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以确保金融环境的健康和金融秩序的稳定。金融监管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及规制金融活动的一项重要手段,其最基本的含义旨在维护金融机构安全及稳健经营,从而在整体上确保金融体系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11.
"影子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日益呈现叱咤风云之势。它别于传统商业银行,游离在传统金融监管模式之外。针对影子银行资金流动的隐蔽性、运作高风险性等特征,国内外监管机构都陷入一定的"困境"。应对"影子银行"提出挑战,加强立法区分监管、完善转型、内外联动等金融监管创新是维护融资安全和稳定市场秩序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2.
金融危机再一次暴露了欧盟银行业法制的软肋。后危机时代,欧盟分别对金融监管体系、存款保险计划和资本需求三个方面立法进行了全面修正。修正以恢复金融系统稳定作为首要目标,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为蓝本,将目标监管这一国际先进监管理念和宏观审慎监管措施纳入欧盟法,增强了欧盟银行业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推进了欧盟银行监管一体化进程。危机后欧盟银行法的路径选择启示着中国加强系统性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立法的紧迫性。存款保险制度应尽快建立,巴塞尔协议标准也需认真采纳,以增强中国金融监管立法的前瞻性。  相似文献   

13.
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金融业的特殊性质,多数国家都对其进行严厉的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也是各国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险象环生,墨西哥金融危机、英国巴林银行倒闭、日本大和银行事件、欧洲汇率机制动荡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得各国的学者、官员及金融界人士都认识到,必须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维护金融业稳健发展,并促进世界经济增长。本文拟对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一初步探讨。一、金融监管法的本质分析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管理的简称。按照《布莱克法律辞典》的解释,监督是指一般性照看、主管或检查。管理是指决…  相似文献   

1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中心,为确保金融活动的健康有序的开展,必须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由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这场金融危机也让我们对金融行业的金融监管制度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对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应该有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以确保金融环境的健康和金融秩序的稳定。金融监管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及规制金融活动的一项重要手段,其最基本的含义旨在维护金融机构安全及稳健经营,从而在整体上确保金融体系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15.
何焰 《美中法律评论》2006,3(2):40-45,50
鉴于网络银行业务面临诸多风险,近年来国际社会推出了一系列规范网络银行运营的法律规则,以促进网络银行业务稳健发展、保障跨国银行业公平竞争。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原则》就是这些规则中的代表。我国应加强网络银行业务监管的法律研究,积极借鉴相关国际经验,提高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水平。  相似文献   

16.
新一轮不良贷款的快速增长与影子银行是中国金融稳定性风险的两个侧面,具体表现为中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着的五个严重问题:被监管部门的不良贷款行为;松散的管理;由无流动资金担保的短期债权所支配的影子银行体系;在影子部门明显缺乏透明性;影子部门与被监管部门之间极高的互联性.提高金融稳定性必须通过一场金融监管大变革,以缓解当前金融分业监管方式带来的困境.而引入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全方位的杠杆比率,保证银行持有更大份额的资本缓冲,是提高银行适应能力、降低不良贷款,并对抗银行与影子部门关联性的强有力的制度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7.
近三十年来,巴塞尔委员会的原则和协议不仅为组成巴塞尔委员会的十国集团所接受,而且也逐渐被非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的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和银行所自愿接受和认可。新、旧《巴塞尔资本协议》,分别体现了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监管的两种监管思想:规则驱动法与过程参与法。对照巴塞尔协议的相关内容,中国的银行监管制度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受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监管思想的启示,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银行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8.
靳文辉 《法学》2023,(4):133-146
金融监管法的体系化建构对于保障金融监管的连贯性、一致性、条理性和稳定性至为关键。当下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因体系化不足导致的立法碎片化现象客观存在,监管法实施中的波动现象时有发生。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法数量急剧增加、制度规模不断扩大、规范内容日益庞杂的现实使得金融监管法的体系化建构尤为迫切。金融监管法应以金融安全原则、金融公平原则和金融效率原则为内容及序位来构建内在体系所要求的价值系统,以监管行为为“规定功能”的法概念,以预防行为、预警行为和处置行为为内容来构建外在体系所要求的规则系统。实践中,对金融监管法的融贯性和开放性的保障,对“原则—规则”模式的落实,是金融监管法体系化功能展开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19.
张虹 《河北法学》2000,(5):126-130
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相互依赖性不断增强,国际银行业的系统风险不断增加,仅仅依靠一国的单一监管已不足以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银行的稳健经营。基于此,欧共体通过《并表监管指令》明确规定了在并表基础上对信用机构实施监管的原则和方法,并就各成员国监管当局之间持续性信息交流与合作提出要求。  相似文献   

20.
包勇恩 《时代法学》2013,11(1):29-37
宏观审慎监管强调从金融体系整体出发以有效防范系统风险,发达经济体的监管改革实践表明,虽然监管体制模式存在差异,但明确负责系统风险防范的监管机构已成为当下宏观审慎层面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共识。单一监管制是在完善监管机构职责基础上强化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权责完善的系统风险防范体制,多头监管制则是建立独立的负责系统风险防范的机构或组织。上述两种模式实质体现出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是宏观审慎层面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完善我国的部级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将为未来我国宏观审慎层面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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