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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贪污罪是侵犯财产罪中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历来都是打击的重点。我国刑法第155条将贪污罪区分为三种,即一般贪污罪,严重贪污罪和特别严重贪污罪,相应地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刑。从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发现,当前的贪污罪具有许多新特点。过去往往是“移花接木”、“大头小尾”,现在有的竟明目张胆、大笔侵占、骗取公共财物;过去往往是伪造单据,涂改账册,现在较多的是内外勾结,上下牵连,互相利用,夺取巨额现金;过去往往是用“飞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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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主体问题在刑事立法、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占有重要位置,一直是法学界的争论热点.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全国人大和“两高院”相继对贪污罪的主体进行过多次修改、解释和补充,但都有不尽完善之处.修改后的《刑法》对贪污罪主体又一次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重构了较为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贪污罪主体范围,这对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维护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为此,笔者谨就贪污罪主体之重构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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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反腐败斗争中查处的一起震惊全吉林省的大要案。原省总工会副主席薛景文因贪污罪、受贿罪、流氓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994年9月2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薛景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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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二年春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斗争,沉重地打击了贪污犯罪活动,贪污案件大幅度下降。然而,过后不久,贪污活动又较为频繁地发生,有的地区、部门还有发展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同贪污行为作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并且在惩办贪污罪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明确以严惩为指导思想,决不能手软。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贪污罪的认定和处理有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贪污罪的概念及其惩处一九五二年颁布的《惩治贪污条例》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及其附属机构的工作人员,凡侵吞、盗窃、骗取、套取国家财物,强索他人财物,收受贿赂以及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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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是进行长期有效的反贪污贿赂斗争的保证。从我国刑法颁布十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看,完善反贪污贿赂立法有关犯罪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笔者试就此谈点粗浅认识,愿有益于该法的制定。一、完善贪污犯罪规定的建议 (一)贪污罪主体的表述应体现贪污罪主体的本质特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组织的类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中外合资等经济组织形式的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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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贪污贿赂罪定罪起点数额孙宝民乔洪翔科学界定贪污贿赂犯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是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的前提。近年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进行,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规定的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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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总结了这些年来同此类犯罪作斗争的新经验,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新情况,对我国《刑法》中贪污、贿赂罪的有关规定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其中,比较详细地规定了贪污罪的犯罪数额和情节,以及数额和情节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罪重与罪轻和正确裁量刑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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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主体对于贪污罪的认定具有关键作用,理论及实务界对于贪污罪主体存在较大争议,通过研究国际反贪污刑法规范,以明晰完善我国贪污罪主体刑事立法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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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法学》1991,(3)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在刑事立法方面已经取得重大成就,且日臻完善。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4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1979年7月1日,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专条分别规定了贪污罪和贿赂罪。1982年3月8日,全国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受贿罪加重了法定刑。为了更好地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于1988年1月21日又通过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贪污、贿赂犯罪也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原来规定的犯罪构成条件已不能完全适应同此种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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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贿罪主体的几个问题刘光显我国刑法学界对受贿罪的主体的许多问题都有争议。为了更好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准确地打击受贿犯罪的腐败分子,对这些问题进一步研究是必要的。关于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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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刑事立法对贪污罪主体的规定及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浅谈我国刑事立法对贪污罪主体的规定及变化赵延波贪污罪是身份犯罪,正确理解和认定本罪主体的身份,是正确认定贪污罪,区分贪污罪与盗窃、诈骗、侵占罪界限的关键性条件之一。而我国刑事立法对贪污罪主体的规定,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地变化着。为明确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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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侵犯财产、破坏经济、亵渎职务的犯罪。它严重败坏、污染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经济发展与政治安定,各国政府均加强对贪污犯罪的打击和惩处。本文力图从贪污罪的主体、对象、客观要件三个方面来探析我国的贪污罪,以期对贪污罪死刑存废问题的思考进一步加深对我国贪污罪的理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