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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所说的民事诉讼准备程序是指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至开庭审理之前的一系列诉讼活动。就我国而言,主要是指民事诉讼法第 117条至 119条所规定的内容。包括:送达立案通知、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等法律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组成人员,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以及确定是否追加当事人及案件管辖等。笔者有理由相信,出于司法公正及审判制度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准备程序将越来越引起各级人民法院的重视,而律师在此程序上的重要作用也不可逆转地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变化。   此前,不少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还停留在一看、二…  相似文献   

2.
司法信箱     
编辑同志: 在审判实践中,对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的正、副本有无区别,有不同认识。一种认为正,副本实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交到法院的叫正本,交给当事人的叫副本。另一种认为,正本是指具状人,答辩人在状上签名,盖章并附有证据材料提交法院的那一份。副本是指具状人,答辩人不必正式签名,盖章,不附任何证据材料的由法院送达当事人的起诉状、答辩状抄件或复印件。两种认识哪一种正确,  相似文献   

3.
试论民事诉讼立案审查制度的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亚东 《人民司法》2005,(12):60-62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方式上规定了审查诉状,决定是否受理的立案审查程序。近段时间,民事诉讼法学界从关注当事人诉权出发,对人民法院的立案审查提出质疑,主张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只要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符合要求的起诉状,法院仅需对其形式要件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形式的,将案件予以登记立案,从而在根本上解决“起诉难”的问题,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相似文献   

4.
吕坚 《法治研究》2006,(1):70-70
一、审前程序的目的和意义 审前程序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进入开庭审理之前所进行一系列诉讼活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到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和司法实践,这些诉讼活动主要包括:送达起诉状和答辩状等诉讼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以及在有的场合下追加当事人、移送案件等等。  相似文献   

5.
《法庭内外》2009,(7):55-56
一是立案事项一次告知。即对立案过程中的程序性事项以及所需要的材料等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并确认当事人是否已经明确。  相似文献   

6.
为使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案件的审理不受当事人是否到庭的影响,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案件作出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是指一方当事人经传票传唤,而在开庭审理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到庭后未经法庭许可又中途退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同时审查未到庭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答辩状和证据,并充分考虑其合法民事权益后,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法作出的判决.简言之,是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后作出的判决.适用缺席判决结案,可以使纠纷得到及时解决,有利于社会稳定;可以使国家的法律得到及时贯彻执行,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人民法院的威信.  相似文献   

7.
民事立案是民事诉讼程序的起点,但是过于严格的立案审查限制了当事人的诉权。调研发现,当前民事案件立案审查确实比五年前更严格。究其原因,既有现行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本身的不足,也有部分地方法院政策性规定和司法理念错位的影响。针对立案审查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民诉法对立案审查制度进行重构,还需要在法律执行层面上对地方法院进行必要规制。  相似文献   

8.
一、片面追求“一步到庭”,缺乏必要的庭前准备 “一步到庭”这种庭审方式又叫直接开庭,即在开庭前,法官只有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其他证据一概由当事人在法庭上提出。在庭前不同当事人及代理人接触,不进行任何庭前调查,询问取证。这种做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形成先入为主的偏见,提高审判工作的公开性、民主性和高效性。实质上,片面追求“一步到庭”,  相似文献   

9.
登记立案旨在保障当事人诉权,但最高法院《民诉解释》及随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中尽管将登记立案文本化,但在文本逻辑与审查内容等方面存在多重困境。实践中法院纠结于立案改革的推动和法律文本间的矛盾采取了繁复的应对策略,以登记收案缓解登记立案的困境,将可能出现的“起诉难”通过分解细化的程序与充分的释明告知,转化为当事人不听告知、不为补正的自负其责,当事人在立案程序中依然隐形失语。登记立案使业务庭功能分区被打破,重复性审查带来效率的降低与矛盾的凸显。通过简化起诉要件规范诉状内容、重构立案与审判的“二元”关系、以听审权保障为核心改造诉讼要件审查程序为我国登记立案改革的当前困境寻找适宜的“解困”之路。  相似文献   

10.
李富全 《四川审判》2002,(5):35-35,41
在《美国联邦法院民事诉讼规则》中,对立案和送达程序有许多非常具体的规定。诉状和答辩状在美国,民事诉讼是从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开始的。他们的诉状一般由律师代写,这在诉状的开始部分即有交待:“兹有原告某某,经由他们的律师某某代理,就其起诉状,作如下陈述”。主要包括诉讼性质、管辖权、审判地、当事人、背景等。  相似文献   

11.
自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发布并实施以来,鄱阳县人民法院依法采用立案登记制登记立案,对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该院的立案登记制规定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推行立案登记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  相似文献   

12.
新《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了立案登记制。与域外法治发达国家的经验相比,我国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并不限于起诉状之形式审查,而是将本该后置的诉讼要件乃至本案要件植入起诉要件的审查之中,由此导致立案难度上浮与"立审分离"弱化。行政诉讼立案率在短期内的大幅上升,夹杂了部分法院对我国立案登记制之实质意涵的误读;待政策鼓呼退却后,"立案难"问题极可能重新涌现。因此,有必要改良行政诉讼过程的阶段构造,抽离现行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中属于诉讼要件、本案要件的内容,并将二者置于立案后审查,这有助于还立案登记制以应然面向:法院在立案阶段仅审查起诉状中是否包含必要记载事项,且审查方式限于形式核对。  相似文献   

13.
相颖 《法律与生活》2013,(10):40-41
2013年2月20日,立案法官递给我一摞起诉状,同时,把其中的一个案子的起诉状拿了出来向我仔细地介绍了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原告是70多岁的老两口,说儿子这两天可能要把他们仅有的一套农村平房卖掉……"立案法官话没说完,我插了一句:"这种纠纷现在可真多!""这回是养了30年的养子,为了还赌债要卖房的。"立案法官的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有的行政诉讼法著作中,将立案期限的规定,解释为从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之次日计算。我们认为,  相似文献   

15.
把好头一关     
吃饭要讲究把好“病从口入关”。办理民事案件也要讲究把好审查起诉状这一关。 饭前不洗手,饮食不卫生,病菌钻到肚子里,发作起来再治病,费钱费时,人且遭罪。审查起诉状把关不严,将其中的错、漏、表意不清、格式不规范及字迹潦草模糊等问题草率放过,就会从实体上,程序上使案件的审理增加难度,拖延时日。既影响办案质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现状及其弊端分析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受两千多年来封建专制和大陆法系法律制度的影响,实行的是超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因而我国民事审前程序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我国现行民诉法第113条至第119条对审前准备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和步骤:(1)法院审查立案后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件;(2)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3)承办法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全面了解案情,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4)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和地点。由此可见,我国民事…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既然管辖权异议应在答辩期限内提出,那么,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应同时提交答辩状?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后无须再提交答辩状;二是管辖权异议与答辩状应同时提出.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 第一,管辖权异议与提交答辩状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其性质不同,前者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的意思主张,是为了避免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而赋予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而后者则是为了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就实体权利提出的书面辩论.两者并非矛盾和排斥.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期限只是规定“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并没有规定可以不提交答辩状,可见,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不影响提交答辩状.  相似文献   

18.
在法治的国度,法律高于一切,任何政党、组织和公民都必须无条件服从之。任何政党、组织、机关、团体和公民胆敢向国家和法律精神挑战,那么它(他)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  相似文献   

19.
在一审民事案件中,原告撤诉以后又重新以原来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作为新案重新受理,还是按申诉案件处理?对此在审判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按申诉处理,其主要法律根据和理由是民诉法第84条第3项的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申诉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2月14日请(经)复(1985)58号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也作了类似的明确和肯定。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作为起诉案件对待,重新予以立案,其主要理由是原告撤回起诉只是处分了诉讼权利,没有处分实体权利,因此应允许当事人再行起诉,重新给予立案。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均有偏颇之处,在此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20.
一是在鉴定的启动方面。委托鉴定的提出或决定,可以是审理案件的法官,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自行鉴定启动的主体,既包括法院立案前一方诉讼当事人,又包括立案后未经法院而自行委托鉴定的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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