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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谈在商标审查中对近似商标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孟禾 《知识产权》1993,(2):16-18,23
判断一个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近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商标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是商标局在商标审查工作中所  相似文献   

2.
颜色商标分为颜色组合商标和单一颜色商标,颜色组合商标一般具有内在显著性,而单一颜色只有通过使用确定第二含义才能获得显著性。另外,单一颜色要获得商标注册还必须克服商标功能性障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尽管已经规定了单一颜色和颜色组合商标都可以获得商标注册,但商标局和法院对颜色商标的注册和保护采从严的态度。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关于颜色商标的有关规定尚需完善。  相似文献   

3.
正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是否具有功能性,应当结合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加以具体审查判断。自身不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否能够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从而作为商标加以注册,完全是市场客观选择的结果,应当以该标志申请注册时的实际情况作为判断其是否具有显著特征的依据。原告:开平味事达调味品有限公司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雀巢产品有限公司  相似文献   

4.
胡刚 《知识产权》2015,(2):57-63
对颜色组合商标的保护是商标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不断扩张的必然要求。颜色组合商标自身的特殊性,导致目前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上存在论理上的灰色区域。通过总结国际相关实践和案例,对颜色组合商标在申请和保护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分析和思考,并就颜色组合商标申请要件的规范及非功能性的要求等理论和实践方面做出梳理和展望。  相似文献   

5.
在实践中,一项商标注册申请,可能需要经过异议、复审、两级司法审查,才能最终由法院确定是否核准注册。这或许要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时间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一直在持续使用,商标的使用行为将动态地影响商标的显著性、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些变化能否作为法院判断是否核准注册的考虑因素,也就是说,异议过程中的商  相似文献   

6.
域名注册制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这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比较尴尬,随着“中央一套”被申请注册为避孕套商标的新闻被炒作之后,相关的新闻也都陆续跟进,“中央抬”的男性性保健商标也已经提交了申请,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不知还有怎样富有“创意”的商标申请提出来,也可以预见类似“抢眼球”的名字也将会被广泛地用于各种商业标志的申请中。炒作过后,这些商标申请将面临商标审查程序,只有不违反《商标法》关于商标申请的相关规定以及顺利地度过公告期的商标申请,才能最终被核准注册。可以说这些炒作的商标申请要想修成正果,商标申请人想凭借新奇商标赚大钱,还得过五关斩六将。  相似文献   

7.
宜人 《法庭内外》2009,(4):9-12
2008年10月,美国苹果集团申请的"苹果图形"商标被核准注册,香港德士活公司和广东苹果实业有限公司对该商标申请提出的异议被驳回。该核准行为使目前国内因"苹果"商标产生的争议暂告一个段落,同时也使我国包含有"苹果"元素的注册商标由三足鼎立变为四分天下。由于该核准注册行为业经司法审查,故本文仅以我国目前包含有"苹果"元素的商标为例,探讨关于驰名、知名商标的培育问题。  相似文献   

8.
夏扬 《知识产权》2008,18(2):55-59
单一颜色商标的可注册性一直是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虽然有些理论反对单一颜色注册商标,但通过分析,单一颜色是具有商标的可注册性.单一颜色获得商标注册的条件与传统商标相比并无太大区别,颜色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具有显著性、才可能获得注册是其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9.
一般来说,读音不完全相同,只有一个字相同的商标是不视为混同的。但是,对老字号名牌商标却完全有扩大保护范围的必要,例如对老字号服装商标“培罗蒙”的保护。“培罗蒙”商标是培罗蒙西服公司用在高档西服上的名牌商标。该公司解放以前就已经是上海一家颇负盛名的老字号商店了。该公司于1980年10月28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培罗蒙”商标(见图1),1981年3月30日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1988年下半年,北京服装某厂以“派娜蒙”为商标(见图2)在服装类申请注册。根据商标局的审查规定,除非申请人指定颜色,商标局是不保护商标图样的颜色的。所以,上述两个商标尽管一为白底黑字  相似文献   

10.
个案审查原则并非法律规则的适当灵活运用,而是由于不同商标案例之间情况不同,消费者对商标的认知亦随着时间推移有所变化,故强调在商标审查过程中排除对在先案例的类推适用.商标个案审查强调的是"不同情况不同处理",不仅不违反审查标准相一致原则,反而是平等保护原则的体现和要求.  相似文献   

11.
12.
胡骋 《知识产权》2020,(1):39-50
注册非传统商标的门槛因开放式的商标定义而降低。保护非传统商标带来的行政与司法的制度成本不容忽视,其中最需厘清的是显著性判定标准。我国商标法实践中存在“独创性”“驰名商标知名度”等不恰当的理论借用,及“商标与商品关系的远近”等欠缺精度的细化规则,尚未形成统一、合理的论证框架;司法审判中权衡多主体法益的思考方式之缺位,催生了对非传统商标的强保护倾向。一个更周延的论证框架是:首先应排除所属行业的通用选择;其后要求申请人履行“第二含义”的证明责任;最后根据有关消费者认知的证据,对显著性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3.
In forensic image processing, it is often important to be able to separate a feature from an interfering background or foreground, or to demonstrate colors within an image to be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 In this study, a color deconvolution algorithm that could accomplish this task is described, and it is applied to color separation problems in document and fingerprint examination. Subtle color differences (sometimes invisible to the naked eye) are found to be sufficient, which is demonstrated successfully for several cases where color differences were shown to exist, or where colors were removed from the foreground or background. The software is available for free in the form of an Adobe Photoshop-compatible plug-in.  相似文献   

14.
目的 研究2005式9mm警用转轮手枪射击弹壳痕迹,为警用转轮手枪射击弹壳痕迹检验鉴定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预实验中选取10把警用转轮手枪以单动、联动方式分别射击收取弹壳样本,观察识别射击弹壳上各个痕迹的位置、形态及相互关系;补充验证实验中选取其中5把警用转轮手枪以单动方式分别进行射击实验,完善、验证预实验中得出的结论.结果警用转轮手枪射击弹壳上的烟垢痕迹、弹底窝痕迹及击针头痕迹的分布位置、形态具有规律性,具备检验鉴定价值.结论 利用弹底窝痕迹、烟垢痕迹结合击针头痕迹,可以实现射击弹壳的准确定位;利用烟垢痕迹、弹底窝痕迹及击针头痕迹具有推定弹壳先后射击顺序的可能性;通过弹底窝痕迹、击针头痕迹的细节特征比对,可以实现射击枪支的同一认定.  相似文献   

15.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应提交材料的范围是严重困扰房地产登记实践的一个问题。繁杂的、"搭便车式"的申请材料提供要求导致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办理存在诸多障碍。在房屋已合法转让的情形下,这一问题更演化成"小业主办证难"问题,形成了尖锐的社会矛盾。这一难题的解决既涉及对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制度功能的正确认识,也涉及行政法理论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提交制度中的正确应用。立法及实践有必要在厘清这些问题的基础上,重新审视我国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提交材料的范围并妥善解决与此相关的一些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6.
梁志文 《法律科学》2012,(1):130-138
问题专利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提高专利授权质量具有迫切性。高质量的现有技术检索是提高专利授权质量的前提,这在专利申请数量巨大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应向专利审查部门依诚信原则披露其所知悉的、对申请案之可专利性具有关键性价值的参考资料。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现有技术披露义务符合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利益平衡原则,节约现有技术检索的社会成本,从而保障专利审查中现有技术检索的质量。我国《专利法》第36条规定了该义务,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我国应通过立法和司法两方面来完善申请人的现有技术披露义务。  相似文献   

17.
18.
不动产登记申请的法理与规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登记申请是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启动机制。申请行为本质上为有相对人的表意行为,但不属于法律行为,具有程序法行为的特质。登记申请应当实行到达生效主义,不能撤销但可以撤回,撤回登记申请须在登记完成前进行。登记申请的主要效力在于对登记机关的形成力、对登记程序的启动力、对物权变动的彰显力、对登记顺位的预定力。因虚假的登记申请资料引致的登记错误,登记机关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尔后向登记申请人追偿。  相似文献   

19.
王莲峰 《政法论丛》2020,(1):102-112
2019年11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第4条第1款新增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第4条修改的立法意图主要在于规制商标的恶意申请注册行为,而非仅仅适用于商标囤积行为。否则,该规范的立法价值将大打折扣,无法充分实现该法第4条规定的立法目标。新《商标法》第4条适用的难点在于"恶意"和"不以使用为目的"两个要件的认定及两者之间的关系。"恶意"是指申请人或者代理机构违反真实使用意图,明知或应知其申请商标的行为会造成在先权利人损害而希望或放任损害发生的主观状态。"不以使用为目的"是指商标申请人以攫取不当得利,或者以商标作为竞争工具或掠夺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的行为,其共性均为申请商标不是为了使用。对该法第4条新增规定的适用,"不以使用为目的"是作为"恶意"的定语或者修饰语,两者并非同等要件,无需同时满足;申请人具有"恶意"才是商标申请予以驳回的主要条件。恶意即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商标禁止注册的绝对事由。第4条的修改也吻合了我国新《商标法》为根治商标恶意注册,实现规制关口前移的制度设计安排。  相似文献   

20.
味觉商标的可注册性分析——以美国“欧加农案”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湛茜 《行政与法》2010,(7):111-115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商家越来越多地使用非传统商标作为营销手段以获取竞争上的优势。一般而言,非传统商标包括立体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动态商标、触觉商标、味觉商标等等。本文试图结合欧加农案对味觉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对于味觉商标的显著性、味觉商标功能性以及味觉商标注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探讨,以期能为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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