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96 毫秒
1.
《商务与法律》2005,(4):46-47
央行2005年10月9日宣布,已于近日批准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人民币债券11.3亿元和10亿元。这是中国债券市场首次引入外资机构发行主体。从2002年开始,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开发机构就寻求在我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筹资,满足其贷款需求。2005年2月18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该管理办法围绕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明确了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  相似文献   

2.
涉港担保合同是对外担保合同的一种。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以担保法规定的财产或者权利对外抵押或者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担保人履行义务。”〔1〕涉港担保合同是指中国内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合同形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为债务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债权人或者营业地在内地的港资金融机构债权人提供的担保。由于目前内地实行外汇管制的实际情况,涉港担保合同必须向外汇管理机关履行相应的批准、…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维护中国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国际收支的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其托管人代  相似文献   

4.
《商务与法律》2005,(4):42-43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10月23日颁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明确允许境内法人和自然人以特殊目的公司的形式设立境外融资平台,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从事股权融资活动,以满足境内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2)对境内企业境外融资的监管从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只要特殊目的公司按规定办理了外汇登记及变更手续。企业即可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资金流出入等业务。  相似文献   

5.
唐应茂 《法学》2018,(2):163-170
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向中国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俗称熊猫债。熊猫债已成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金融创新工具,但熊猫债自身存在结构性问题,其发行人类型多为政府,企业发行人绝大部分来自香港地区,且以私募为主,与"一带一路"倡议存在背离。我国简单移植欧盟会计审计监管的"双边认可模式",由此导致我国会计审计对外开放严重滞后,这是造成熊猫债结构性问题的主要法律原因。从制度上解决熊猫债的结构问题,需要放弃"双边认可模式",建立中国版的"单边决定模式",依据国内法规制境外会计审计的准入问题,实行政府审批制,同时对重点国家(如"一带一路"国家)的会计审计制度与中国会计审计制度是否等效进行评估。  相似文献   

6.
论外商证券投资法律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孙南申 《现代法学》2006,28(3):112-120
外商对华证券投资包括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与境内证券市场的外资股与债券,其主流则为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与QFII投资普通股(A股)。外商证券投资的法律制度由投资者本国的法律监管与东道国法律监管两部分构成。前者监管主要针对证券发行数量、税收和利率的限制,后者监管主要集中在证券入市审批和证券交易管理,两者中应以东道国法律监管为主。我国对外商证券投资实行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集中体现为证券市场开放中实行的QFII制度。法律监管的范围涉及市场准入审批、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资产管理和外汇管理等方面。  相似文献   

7.
2009年国务院在《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中提出“适时启动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股票”。这意味着境外企业在中国发行股票,很可能在10年以后成为可能。股票发行涉及到我国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安全,对境外企业在境内发行股票设置何种审核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在境外企业股票发行主体、发行审核机构、标准方面,对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境外企业在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进行了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8.
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状况的历史分析 早在1984年,中国银行就开始接受贸易公司、借款项目单位的委托,代理客户进行境外外汇期货、期权、互换等业务,但直到1991年,中国境内商品期货市场才开放。1992年6月1日,上海市外汇调剂中心率先开办了外汇期货交易,开辟了我国规范化金融期货交易的先河。1993年6月9日,我国第一部外汇期货管理法规《外汇期货业务管理试行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颁布实施。1992年12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国债期货交易,在随后两年多时间里得到迅速发展。1993年3月10…  相似文献   

9.
《中国律师》2003,(11):97-97
1、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边境贸易外汇管理办法》明确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政策:第一,边贸企业与境外贸易机构进行边境贸易时,允许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毗邻国家货币或者人民币等多种方式进行计价结算。第二,对边境贸易出口核销采取特殊的管理政策。《办法》放开了只能以外汇收支办理进出口核销手续的限制,允许以可兑换货币、毗邻国家货币、人民币以及境内转账支付等结算方式办理核销手续。第三,积极开通银行结算渠道,逐步将边贸结算纳入银行体系。《办法》要求边境地区的商业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商…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规范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行为,优化中资金融机构资本结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境外金融机构向已依法设立的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境外金融机构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是指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其他政府间开发性金融机构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是指在外国注册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外国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的中资金融机构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投资行为,维护中国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国际收支的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  相似文献   

12.
正一、一则案例引发的讨论兹有一案例:A公司为一家注册于英国的金融机构,拥有在英国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合法资质。A公司在上海设有代表处,其通过代表处招揽业务,发展国内客户通过互联网在境外炒外汇。2008年12月5日,王某签署一份"申请开立外汇保证金交易账户表",并在境外银行开立外汇交易账号,以旅游购汇的名义向境外该账号汇入1.3万美元,进行  相似文献   

13.
<正> 一、我国涉外金融立法现状 (一)对外资金融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立法 自1979年批准日本输入银行作为第一家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的外国银行在北京开设办事处后,国际金融界一些知名度较高的银行接踵而来。日本的东京银行、三和银行,美国的美洲银行、大通银行、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法国的巴黎国民银行、兴业银行,英国的巴克莱银行等随即在北京开设了代表处。1983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关于侨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外资金融机构的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开放区域和业务范围。此后,一些实力雄厚或对华金融业务较多的外资银行在北京或经济特区  相似文献   

14.
境外投资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兼论中国律师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箫  谢晓勇 《中国律师》2012,(10):40-42
近年来,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持续增长。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位居全球第5位、存量位居第17位。2011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339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直接投资600.7亿美元,同比增长1.8%。一、境外投资法律风险的识别境外投资涉及至少两个国家,不同国家在政治体制、商业习惯、文化背景、法律制度等方面也不尽相同。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所涉及的法律风险主要有政治风险、外汇法律风险、税务法律风险、环  相似文献   

15.
谈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侯放对境内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施有效监管,一直是一国外汇管理法规的重要内容。本文拟对我国有关法规作一阐析。一、我国监管外资金融机构法规的沿革建国后,外资金融机构在遵守我国当时政策、规章的前提下,继续经营金融业务。①至1979年,仍...  相似文献   

16.
我国资本项目管理尚未放开,外资企业设立、外汇资本金验资询证等列为行政许可项目.需要管理相对人提供规定的申请资料.其中个别业务需要提供公证文件。由于外汇市场复杂多变,外汇资金避险逐利。而不同公证需要的时间和复杂程度各异.外资企业应对外资外汇管理业务的公证也呈现多种性.在外资外汇业务管理中.公证具有一多一少的现象,即境外企业状况公证证明多,而代为出资公证证明少。外汇管理政策明确规定需要提供公证文件的是。若实际缴款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者不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验资询证时须提交经公证的代为出资证明。需要证明文件而未强调公证的是.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外汇登记时需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相似文献   

17.
李志强 《中国法律》2005,(1):40-41,106-108
中国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份和上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国有大型和特大型企业的专有融资渠道。自中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转为审核制以後。特别是自199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以来,这条境外融资渠道才真正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实行平等待遇。  相似文献   

18.
自古至今,广州都是华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中国对外交往和贸易的主要口岸.改革开放以来,广州的金融事业在借鉴和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和技术的基础上,发展非常迅速,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信用卡就是其中之一.1979年,中国银行开展了代理香港东亚银行VISA信用卡在国内的取现业务,从而使信用卡开始进入我国.1982年,中国银行并始代理境外信用卡在国内的直接购货业务.1985年3月,中国银行珠江分行(原广州市分行)在代理境外信用卡业务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银行的经验,发行了我国第一张信用卡——珠江卡.1986年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在北京地区开始发行外汇长城卡.接着,中国银行总行决定由广州市分行率先在国内发行人民币长城卡,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随后,我国各大专业银行纷纷开展了信用卡业务:1987年,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分行发行了红棉信用卡;1989年,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发行牡丹信用卡;1990年,中国建设银行开始发行万事达信用卡,接着又发行了VISA信用卡;1992年,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发行金穗信用卡;后来,中国交通银行也发行了太平洋信用卡;1995年,广东省发展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家地区银行发行了广发VISA信用卡.据统计,到1994年底,我国发行的各种信用卡的总数量已达840万张,存款252亿元人民币,交易额  相似文献   

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外国证券类机构常驻中国的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国证券类机构,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设立的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从事证券类业务的金融机构;本办法所称代表处,是指外国证券类机构在中国境内获准设立并从事咨询、联络、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的派出机构。 第三条 代表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似文献   

20.
第一条 为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支持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劳务出口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及资金,顺利开展对外金融活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对外担保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下简称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对外抵押或者以《中华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