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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1 毫秒
1.
1991年,中国科学院在公安部的支持下,自行设计研制成功了我国第一台“测谎仪”(PG-1型),人们如何认识它、应用它,它的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等问题,已成为当前人们讨论的热点。对此,笔者拟就测谎技术的有关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测谎的基础理论及其科学性 “测谎”一辞,系由“测谎仪”而来。“测谎仪”则是由基勒于1926年首次提出,其原文为“Polygroph”,直译  相似文献   

2.
测谎仪的发明和应用,在犯罪侦查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现在,测谎技术作为一项通用高科技已被世界上50多个国家广泛应用于国防、司法乃至商业等各个领域。实践证明,测谎技求完全是科学可信的,通过测谎可以准确地鉴别有罪和无罪。近年来,测谎技术正快速和大量地进入了我国司法领域,它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辅助侦查手段,为公、检、法、司等机关解决众多疑难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取得显著效果。为了促进和推广这项技术的应用,本文着重对测谎技术的概念和原理及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作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3.
测谎仪的发明和应用,在犯罪侦查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现在,测谎技术作为一项通用高科技已被世界上50多个国家广泛应用于国防、司法乃至商业等各个领域.实践证明,测谎技术完全是科学可信的,通过测谎可以准确地鉴别有罪和无罪.近年来,测谎技术正快速和大量地进入了我国司法领域,它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辅助侦查手段,为公、检、法、司等机关解决众多疑难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并取得显著效果.为了促进和推广这项技术的应用,本文着重对测谎技术的概念和原理及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等方面作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4.
测谎仪经过了近百年的发展,目前已日益在刑事侦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司法实践对测谎仪依赖性日益增强的同时,测谎技术在立法中却是一片空白文。通过对中、外测谎技术立法与实践进行考察,我国应在明确测谎技术法律定位的基础上,对测谎技术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5.
刑事司法测谎仪及其分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测谎结果在我国暂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不能否认它是刑事司法工作的有力工具。本文全面介绍了可以应用于刑事司法领域的测谎工具,并依据其反馈结果把它们分为波形测谎仪和造影测谎仪两类。  相似文献   

6.
使用测谎仪检测谎言已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迄今为止,科研工作者和司法实践者已研发出了多种测试方法,可以归为三类,即控制问题测试法(CQT)、隐藏信息测试法(CIT)和区分谎言测试法(Do D)。然而,谎言测试的有效性一直备受质疑。十多年来,脑成像特别是功能性磁共振(f MRI)测谎引起了越来越多专家、学者的关注,有学者期望通过开发f MRI检测来克服传统测谎方法存在的一些缺陷。通过对实证研究的回顾可以发现,f MRI测谎研究提高了谎言的理论水平,但出于实践应用的考量,目前f MRI的研究仍未有效地解决传统测谎方法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相似文献   

7.
关于测谎证据有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所谓测谎证据,是指通过测谎检查所获得的证据材料。所谓测谎检查,是指专门技术人员按照一定的规则,运用测谎仪器设备记录被测谎对象在回答其所设置的问题的过程中某些生理参量的变化,并通过分析测谎仪器设备所记录的图谱,对被测谎对象在回答有关问题时是否说谎作出判断的活动。测谎仪器设备通常称为“测谎仪”或“测谎器”,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语言分析仪,一种为多参量心理测试仪。测谎检查被运用于刑事司法领域已有相当长的历史。在我国,诉讼法学界以往对刑事诉讼中测谎检查及由此获得的材料的使用问题简单地持否定态度。进入8…  相似文献   

8.
说起“测谎仪”,大多数读者或多或少都知道一些,但是提起“多参量心理测试仪”,人们可能就会觉得陌生了。其实,“测谎仪” 的“学名”就是“多参量心理测试仪”。现代测谎技术并不是直接探测人的心灵,而是根据所要调查的内容事先编制好一系列问题,然后逐一向被测人提问,只让被测人作“是”与“非”的判断。由于精心设计的问题与测谎主题有关,对被测人形成心理刺激,从而触发生理反应,引起一系列生理参量如皮肤电、脉 搏、血压、呼吸、脑电波、声音、瞳孔等的变化,用电子仪器测量这些生理参量的变化,记录变化图谱,然后进行分析,就可以判断被…  相似文献   

9.
测谎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几千年以来,人类一直在努力探索识别谎言的方法.从早期的"水审"、"火审"等神明裁判方法,到运用简单心理生理学原理的"把脉识别谎言"、"嚼米识别谎言"等谎言识别方法,再到运用专门测谎仪识别谎言的方法,谎言识别逐步进入了科学发展阶段.自1895年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C.Lmbrso)首次成功运用测谎仪侦破案件以来,测谎方法和测谎仪器均已发展到相当完善的程度.如今,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测谎技术被广泛用于诉讼领域、国家安全工作、雇员筛查工作以及各种私人事务.  相似文献   

10.
测谎结论与证据的“有限采用规则”   总被引:34,自引:1,他引:33  
何家弘 《中国法学》2002,(2):140-151
识别谎言是司法人员的基本职能;人类在数千年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在探索识别谎言的有效方法。测谎仪是一种科学的心理测试仪器,但是其结论并非百分之百的准确。测谎技术是犯罪侦查技术的组成部分,也是提高侦查科学化程度的途径之一。测谎技术可以在犯罪侦查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测谎结论能否成为诉讼中的证据,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应该给测谎结论以正确定位:它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证据,而且是“有限采用"的证据。  相似文献   

11.
自第一台测谎仪于1921年在美国问世以来,测谎技术在美国有了长足的发展,通过对测谎技术的历史进行简单回顾,重点描述测谎仪在当今美国的发展,介绍了近年来,美国致力于研发新的测谎技术,如热成像、功能磁共振成像、嗓音压力分析仪等,并就其实用性、标准化测谎试验、测试者的资质和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测谎仪是一个出色的心理工具——能够拓宽信息来源和获取对案件事实的坦白.  相似文献   

12.
测谎仪云南办大案 这是发生在云南省某市的一桩凶杀案. 测谎技术已在世界上50多个国家的国家安全、犯罪调查、人员审查、雇员招募等方面广泛应用,测谎结论.  相似文献   

13.
测谎技术及其在国外的刑事司法应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测谎技术及其在国外的刑事司法应用文盛堂测谎技术兴起于20世纪初期。它是以生理学、医学、心理学、机械学、电子学等有关原理和方法为基础的一项综合性的高新科学技术。测谎技术在国外应用范围较广泛,20年代以后逐渐引入刑事司法领域,被称之为“刑事心理技术”。目...  相似文献   

14.
Zhao H  Kang M 《法医学杂志》2007,23(1):52-56
测谎仪作为传统的测谎手段,试图通过人体外周局部植物神经反应的变化进行测谎,有一定的局限性。测谎仪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于与仪器无关的因素,因此受到了最多的关注和质疑。事件相关电位(ERPs)尽管具有很高的测谎特异性和时间分辨率,可监测大脑的即时认知过程和电活动,但其空间分辨率差。大脑功能核磁共振成像(fMRI)可直接观察大脑的功能变化,具有良好的空间分辨率,但这项技术时间分辨率差,只能记录说谎后大脑变化的最终结果,目前该技术仍然处于基础研究阶段。在涉及伪装精神病和伪装认知损害相关诈病的司法心理学实际运用中,心理测试技术得到了更多的应用和研究。  相似文献   

15.
心理测试仪也就是通常人称的测谎仪,英文名称是“POLYGRAPH”,它在西方国家有关行业使用较早,但在我国还是一项新兴技术,正在使用开发阶段,对它的研究和使用,从理论上说,与犯罪学、犯罪人类学、犯罪生物学、犯罪心理学等均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使用心理测试仪虽时间短暂,却在刑案侦讯中发挥了较明显的作用,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为刑案侦讯开拓了一个新的领域。 1 测谎技术及其使用原理 心理测试仪(测谎仪)并不是测定被测人是否在说谎,而是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用我们事先编好的题目,向被测人提问,使其  相似文献   

16.
心理测试,又称心理测定、测谎鉴定。心理测试所使用的仪器全称为“多参量心理测试仪”,俗称测谎仪或测谎器,是综合心理学、生理学和现代电子学及其他应用科学技术设计而成的。其基本原理是:人  相似文献   

17.
测谎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测谎作为一种科学认识活动,它的质量可控并且具有极大实践价值。因而,无论在侦查破案还是司法审判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现实中的“非议”非但没有阻碍测谎技术的发展,相反成为了测谎成长的推动力,为我国关于测谎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8.
论测谎结论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测谎是指专门技术人员按照一定规则,运用电子仪器设备记录被检测对象在回答预先设置的问题过程中某些生理参数的变化,并从这些参量变化中分析出被检测对象是否说谎的活动。用来测谎的电子仪器通常称为测谎仪(Liedetector),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多参量型心理测量仪,一种为语言分析仪。①其原理为:人在说谎时的生理变化或者人记忆中的一些事件再现时所产生的一系列生理(如血压、呼吸、脑电波、声音、瞳孔、皮肤电、汗液、语言速度及连贯等)的变化,它们一般只受植物神经系统的制约,而不受大脑意识控制。通过仪器测试这些生理参量的变化,可以…  相似文献   

19.
张玮心 《证据科学》2016,(5):598-608
台湾地区司法实务上使用测谎鉴定作为辅佐证据的情形相当普遍。法源主要依据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第161-1条:“被告得就被诉事实指出有利之证明方法。”此所指之证明方法没有绝对严格的限制,目的在发现真实、保障被告人权,故而台湾地区法院认可经被告同意施测之测谎结果具有证据能力。然而,测谎在台湾地区现已演进成“反客为主”的现象,刑事被告主动要求测谎,并且主张以测谎通过之结果作为被诉事实有利的证明;反之,未通过测谎的被告则上诉质疑测谎结果的可靠性,致使法院过去对于测谎结果多采肯定说之态度起了变化。相较于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355条第1项明文:“文书,依其程序及意旨得认作公文书者,推定为真正。”致被告于民事庭审援引测谎鉴定报告的情形亦不遑多让。测谎成为被告另类脱罪、卸责的手段,对于台湾地区司法实务长期依赖测谎之使用,预料产生冲击与警惕之意义。实有重新检讨测谎作为证明方法之必要。  相似文献   

20.
司法心理测试是我国已蓬勃兴起的一项有效的高新科技,因受不合时宜的旧观念制约,尤其缺乏高水平的培训,使该技术未能在侦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应加强培训,确立测谎仪的国家标准,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借鉴科技成果,以提高测谎技术在侦查中的运用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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