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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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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案情简介 2007年8月,本市某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中发现,某民办中医门诊部在诊疗活动中,存在以雇佣“医托”的方法招徕病人、门诊处方填写不规范、医疗机构和业务科室的挂牌不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的内容以及处方量超过所需用量等违法行为,区卫生局遂依据市卫生局制定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给当事人分别记10分和4分。当事人接到记分通知书后,向市卫生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区卫生局作出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同时要求审查《办法》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2.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卫生计生局官网上公布了去年因发现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而被扣分的医疗机构情况,其中市直机构109家中有15家曾违法或违规,3家扣分超过10分。根据今年2月江门卫计局公开征求建立"黑名单"制度的相关规定,未来"一个计分周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超过12分的"医疗机构将进入该名单。预计该"黑名单"制度今年开始全面实行。(3月5日《南方都市报》)曝光医疗机构的不良行为,并设立"黑名单"制度,当然是在医疗机构头上加了一层"紧箍咒",更可起到一定的震慑作  相似文献   

3.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于健康医疗的服务需求越来越高,而不断出现的医疗事件,依法执业已经成为当下的主要手段。通过对某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查找医疗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主要问题,寻找有效的依法监督对策,并验证其效果,以期提高某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4.
《科技与法律》2005,(1):i018-i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2号)《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4年12月1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部长高强2005年4月30日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  相似文献   

5.
[文(令)号]第42号令[公布日期]2005.4.30[类别]行政法·卫生[施行日期]2005.7.1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之间医师会诊行为,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提高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就医,保护患者、医师、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  相似文献   

6.
《中国律师》2004,(11):114-145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现将我省已通过2004年度年检注册的415家律师事务所、120家法律援助中心、4家公司律师事务部、1家公职律师事务部、4878名律师、4家已注销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和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希望当事人和有关机关查验律师的执业证,未经年检注册,不得违法执业。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律师违纪举报电话:(0731)45860734586095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12,(11):97-167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保障与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现将我省已通过2011年年度考核的674家律师事务所,3929名律师,以及注销律师事务所5家予以公告(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当事人和有关机关查验律师的执业证,未经年度考核、未加盖所属市地年度考核专用印章的,不得执业。  相似文献   

8.
《中国律师》2011,(8):97-160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保障与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现将我省已通过2010年度考核的655家律师事务所,3786名律师以及注销律师事务所17家予以公告(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查验律师的执业证。未经年度考核、未加盖所属市地年度考核专用印章的,不得执业。  相似文献   

9.
《江淮法治》2014,(24):I0001-I0001
正一、改革创新,催生卫生执法队伍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3年12月15日挂牌成立,是隶属于合肥市卫生局的卫生行政执法机构。今年6月份机构调整职能划转后,该所主要职能是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全所共71人,其中编办核准编制为59名,专业技术人员42人,占全所人数的80%。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10人。  相似文献   

10.
为了解张家港市近年来医疗执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发生特点、存在原因和发展趋势,为下阶段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监管方案。本文采用SPSS18统计软件进行资料整理并进行描述性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提示,260起行政处罚案件中医疗机构违法执业案件34起,占13.1%;无证行医案件226起,占86.9%。医疗行业案件分布情况与各镇区的外来人口密度、医疗资源分布情况紧密相联,外来人口所占比重排名靠前的金港、塘桥、杨舍3镇,其非法行医发生率为各镇区中最高。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案件,大部分发生在一级民营医疗机构,反映了部分一级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淡薄,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受利益驱动,出租承包,导致违规低俗宣传广告、超科目诊疗等违规活动发生。本次分析得出结论:从案件来源反映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深度和广度不够及无证行医打击难度不断加大。  相似文献   

11.
《中国律师》2006,(11):127-160
为了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和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现将我省已通过2006年度年检注册的434家律师事务所,4786名律师;127家法律援助中心,326名律师;6家公司律师事务部,25名律师;3家公职律师办公室,29名律师,1家注销的律师事务所予以公告。(排名不分先后,以汉语拼音为序,市州按信息录入顺序)。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和公职、公司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希望当事人和有关机关查验律师的执业证,未经年检注册,不得违法执业。欢迎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进行监督。律师违纪举报电话:(0731)4586074 4586075 4412408。  相似文献   

12.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至今,对保障依法执业,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缺乏具体的配套措施,特别是没有监督制约机制,律师执业中产生了一些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律师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败坏社会风气。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执业水平,济宁中院针对在各类诉讼案件中发现的律师不规范执业行为进行了专题调查。一、表现形式(-)收费混乱,量财出力。关于律师收费问题,司法部早就制定“律师收费办法”。但有的律师唯利是图,无视标准,以“包打官司”“上面允许…  相似文献   

13.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行为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即在个体行医的场合下,医师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能开展诊疗活动,否则便属于非法行医。然而,非个体行医的情形下,医师在无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行医,是否属于非法行医?对此,法律并无相关规定,本文对此类案件所涉医师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行为,加强管理,保障合伙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条合伙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业务活动。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律师事务所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干涉律师依法执业。第四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五条合伙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得从事其它任何经…  相似文献   

15.
一、基本案情 解某系北京某民营中医门诊部(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院长和北京某中医药研究院(该单位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于2009年3月至同年9月间.在明知徐某等人采取组织“医托”欺骗外地来京就诊人员的方式谋取不法利益情况下,  相似文献   

16.
《医疗卫生法律知识读本》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编写,作为全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的统一教材和规范读本。本书注重实用性,根据我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卫生工作的特点,从基本法律制度、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管理、医疗技术服务管理、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行为管理  相似文献   

17.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2006年12月7日,北京市某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举报,称北京市海淀区某医院针灸科副主任医师姚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海淀区某大厦六层开设门诊,对外开展针灸诊疗活动。2006年12月14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大厦六层内有一名男性患者正在接受针灸的治疗,现场执业人员姚某取得中医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现场发现装有针灸针的针盒52套,盒上贴有接受针灸人的姓名;诊疗地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监督员现场拍了照片,填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制作了调查笔录。  相似文献   

19.
医疗卫生监督执法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所成立于2002年4月28日。建所两年多来,在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领域积极探索,经历了工作范围由局部扩展到全面,工作方法由简单发展到多样,内容由浅入深,执法水平和效率逐步提高,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过程,仅2002年,我所就对25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对67所医疗机构开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医疗机构罚款金额7.4万元,有力促进了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执业,保障了医疗卫生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20.
《医药卫生法律知识读本》由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编写,作为全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学习的统一教材和规范读本。本书注重实用性,根据我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卫生工作的特点,从基本法捧制度、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登记管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管理、医疗技术服务管理、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行为管理、医患纠纷处理、血液管理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十个方面,分专题对涉及到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进行专题归类编撰,以方便学习和查阅。本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学习适用,也为社会公众学习了解卫生法律法规提供方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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