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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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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用卡“养卡”、“套现”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宪权 《法学》2012,(7):74-82
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养卡"行为,只要行为人在收回垫付款及手续费时未额外帮助持卡人"套现",则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类似借记卡性质的预付费的储值卡、房贷卡等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但不属于《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关于信用卡"套现"规定中的"信用卡"。不以牟利为目的的"套现"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行为人有可能成立持卡人所构成犯罪的共犯。持卡人使用POS机为自己"套现"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与骗取贷款罪的想象竞合,应对持卡人以非法经营罪一罪论处。使用POS机为自己"套现"后又恶意透支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想象竞合,应对持卡人以信用卡诈骗罪一罪论处。  相似文献   

2.
公安部近日公布了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行动十大案例.在这10起案例中,有4起非法套现案件、3起信用卡诈骗案件、3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大量解码POS机套现近40亿案情:2011年5月12日,辽宁省沈阳市警方成功捣毁一个有组织、跨地区的特大非法套现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涉案金额近40亿元,扣押用于作案的银行POS机45台.经查,自2007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曲某大量购进POS机并经解码后,窜至沈阳非法套现,并将POS机租赁给"下线",每台机器每刷一笔套现业务收取30元"手续费"或按套现金额0.6%提成.  相似文献   

3.
2010年以来,为了给上海世博会创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开展了一次打击银行卡犯罪的专项行动。在这次行动中,他们破获了9起POS机套现人民币案件,套现金额达到1.43亿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4.
POS机非法套现 近年来,出现越来越多的利用POS机套现的恶意透支案件,且套现金额日益增加,目前在互联网上可查询套现案件最高涉案金额竟高达43亿元。所谓“套现”,是指行为人成功申领信用卡后,为套取卡内资金,以付一定手续费的方式联系所谓特约商户帮助其采用虚假消费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一般来说,信用卡的正常合法交易包括:通过柜面、自助机具、POS机及互联网等渠道进行消费、取现、存款(还款)。  相似文献   

5.
浅析利用银联POS非法套现牟利的危害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连续出现不法分子利用银联POS机非法套取现金,影响了正常金融管理秩序。本文从银联POS机非法套现的几种典型手法入手,分析此类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及蔓延犯罪的原因,并就侦防对策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案例启示: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现行为的认定应从犯罪主行为的本质特征加以分析。行为人利用POS机、银联与银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信息传递的时间差非法套取银行财产的,其犯罪主行为是秘密窃取行为,符合盗窃(金融机构)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7.
信用卡套现是指用POS机刷信用卡进行虚假消费,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并收取手续费的行为,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犯罪行为,会给他人财产、银行信用安全等带来巨额风险。  相似文献   

8.
高建业 《江淮法治》2012,(22):34-35
利用POS机功能非法牟利,“精明”的何桂明和妻子张尤美使用自己和搜罗来的亲友身份证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27个电器商行后,以这些商行名义分别从多家商业银行申领的10余台POS机,然后出租给他人,非法套现5146余万元。2012年2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9.
雷洁 《法庭内外》2011,(4):61-61
27岁的河北人王某伙同赵某、丁某利用POS机进行虚假交易,为他人套取现金,收取弓续费获利,累计套取现金金额达240余万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相似文献   

10.
【裁判要旨】行为人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代还款,涉案金额高达9000多万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案号一审:(2010)湖刑初字第408号【案情】公诉机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许志胜、陈美双。2008年6月至2010年1月,被告人许志胜为谋取利益,租赁厦门市湖里区江头东路中环花园10号的1212、1213、1215、1514房间,分别作为接待室、刷卡室,在报纸上刊登理财小广告,并雇佣他人帮忙,先后利用其申请或者借来的南昌市西湖区凯美电器经营部、柳州市柳南区许志橱柜经营部、乌鲁木  相似文献   

11.
职务犯罪侦查模式关系到对侦查权力的限制和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西方法治国家职务犯罪侦查模式通过合理规制犯罪控制程序来促使保障人权的做法,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在新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检察机关应立足本土实际,以强化人权保障、有效打击犯罪为出发点,结合当前我国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现状及问题,针对人权保障理念下如何实现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变,努力完善职务犯罪的侦查模式。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公安刑侦干警以超负荷的状态与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取得了驾驭治安局势的主动权、制胜权。在当前日趋严峻复杂的刑事犯罪形势下,如何加强公安刑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深化刑侦工作改革是实现侦查破案方式转变、提高侦查破案率、牢牢掌握打击犯罪主动权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目前刑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公安刑侦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构想。  相似文献   

13.
A review of current industrial practices, litigation trends, and the growing use of computer data banks and networks leads to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about computer crime: data security and integrity are frequently compromised by lax security practice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Frequently the perceived but erroneous assumption that the inherent difficulty of the computer operating system will detour would-be violators is the only security a system has. This article describes methods commonly used to attack data bases and operating systems. The conclusion is that computer crime is an international phenomenon and investigation and prosecution are complex matters. For example, an examination of the copyright laws as they relate to computer crime indicates that there are frequent violations. International violators of the copyright laws frequently distribute bootleg copies of software worldwide. The article concludes that there is a gap between technology and law in the field of computer crimes.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s needed to define copyright laws and promote investigation and prosecution of international violators.  相似文献   

14.
吴占英 《法学论坛》2007,22(3):110-115
刑法第311条规定之罪的罪名应当被确定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该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应当是:国家安全机关对间谍犯罪的侦查活动.该罪行为在时间、内容及程度上均有其特定性.该罪主体应当是特殊主体,其罪过形式应当是直接故意.在认定上,主要应当注意该罪与包庇罪、伪证罪及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5.
有组织犯罪侦查主体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莹 《政法学刊》2010,27(5):87-92
至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有组织犯罪侦查工作也基本上能适应我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然而,随着我国有组织犯罪的发案数量、社会破坏性的迅速增加,以及跨国有组织犯罪对我国的影响和渗透逐步扩大,现有的侦查主体之设置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应分析西方主要国家有组织犯罪侦查主体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实际情况,提出改革我国有组织犯罪侦查主体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刘杰 《行政与法》2006,(12):104-106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是公司、企业有关人员违反竟业禁止义务而实施的非法竟业行为。我国刑法将其主体的存在空间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这种限定突出了保护国有公司、企业利益的目的,但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相衔接,不利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和非国有经济的刑法保护,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刘黎明  罗鹏 《政法学刊》2013,30(4):82-88
电子商务犯罪是当前一种相对新颖的犯罪类型,我国尚无非常高效的侦查应对制度.借鉴经济学领域的“精益生产”理念,以宏观的视角架构了一种全新模式的侦查制度——精益侦查以应对之.针对电子商务犯罪的非对称态势、当前侦查制度的局限提出了大胆而可行的创新对策,包括侦查机制体制、技术手段、案件管辖、证据收集制度和人员归案制度.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犯罪一直呈上升态势,导致刑事司法工作压力巨大,研究非犯罪化的实现路径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广义上理解,非犯罪化包括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我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刑法立法模式决定了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是我国当前非犯罪化的主要路径。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可从三个层面展开,它包括侦查阶段的非犯罪化、起诉阶段的非犯罪化和审判阶段的非犯罪化,每个阶段的非犯罪化其具体实现方式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9.
基层经侦工作机制的有效延伸有助于提升经侦部门的整体作战效能,将会实现打击经济犯罪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揭示经济犯罪的发案规律,从而为有效预防和精确打击经济犯罪奠定坚实的基础。针对目前基层经侦工作机制延伸中存在的经侦职能延伸不到位、经侦协作落实不到位、经侦基础工作不到位、经侦业务考核不到位、少数经侦民警综合素质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在基层经侦大队构建"1+N"模式,即"经侦大队+六室"延伸模式,强化基层经侦工作机制。在中心基层派出所、同级行政执法部门、大型商圈、大型企业、大队内部分别建立经侦工作室、协作室、咨询室、联络室、档案室、法制室等,实现经侦工作向基层、行政执法部门及商圈、企业等延伸。  相似文献   

20.
在刑事案件现场残缺鞋印出现率较高,可是多种因素导致残缺鞋印的提取率和鉴定率却越来越低,使得残缺鞋印在案件侦破或诉讼过程中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事实上,残缺鞋印反映出的信息可以分析鞋种、刻画嫌疑人特征、识别鞋只等检验鉴定工作,根据现场残缺鞋印的形成机制,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分析了现场残缺鞋印提取和鉴定率低的原因,通过实际案例说明其在案件侦破及诉讼中发挥的特殊作用,并列举了残缺鞋印提取和检验时应注意一些问题.为现场勘验人员和检验人员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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