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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第一部分本案例评析要揭示的问题。本案为中外合资合同纠纷案,申请人为中国某对外经济发展公司,被申请人为香港某有限公司。本案评析要解决的问题是。  相似文献   

2.
对于需批准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应以上级行政机关为复议被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则规定应以下级行政机关为被告。两者相互矛盾体现出认定行为主体标准的不一致。对于需批准行政行为的主体认定,应当改变传统的以“名义”认定行为主体的做法,而应以行为体现了哪些主体的意思表示为依据,并相应地对需批准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被告以及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规则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申请人包括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其条件是获得知识产权人的明确授权,而且该授权宜仅限于实体授权,不包括程序授权.作为救济,对行为保全裁定的复议只能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出,出于程序保障的考虑,宜更换合议庭审理.行为保全措施被解除的,可以认定为申请错误,但申请人证明该措施的解除并非因其申请错误所致的除外.在知识产权本案诉讼中,被申请人在一审辩论终结前以对方申请行为保全有错误为由提出赔偿请求,本案法院可以合并审理的,应合并审理并裁判.  相似文献   

4.
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李藜《人民检察》今年第5期刊登了《黄某一案该如何认定?》一文,笔者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首先,本案不是技术成果纠纷而是犯罪行为。黄某作为某电器公司技术开发部部长,其参与开发新型电子产品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对该电子产品不享有著作权...  相似文献   

5.
保全程序是一种单方审理程序,但是在对行为进行的保全中,由于存在"本案化"的可能,就不能一味地追求对申请人利益的保护,还需要适当地考虑被申请人的利益。一方面,最低程序保障要求从形式上保障被申请人有参与程序的机会,另一方面,在作出实质裁决的时候,应当考虑裁决的执行将会给被申请人带来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申请人:湖北省恩施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作美、男、该公司经理被申请人:湖北省恩施市副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曼云、女、该公司经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产权纠纷一案,不服鄂西自治州【1992】州民终字第126号民事判决,提出再审申请。申请人是1993年5月30日收到终审判决的,判决抛弃历史事实和法律,不顾最高法院的规定强行受案,将依法由申请人所有的三孔桥仓库(1367.55平方米)判给被申请人所有,实属明显不公,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法院强制执行在即,特依法申请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本案调卷再审。事实和…  相似文献   

7.
一、据以分析的三个案例以及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A地区实施项目建设拆迁。程某为该地区被拆迁人,甲公司作为申请人向该地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实施拆迁。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程某未能就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协议,申请人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2日向国土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决。经过裁决后,国土房管局于同年6月13日作出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决定申请人应当向被申请人进行补偿,被申请人应当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将其房屋腾空并交给申请人拆除。期限届满之后,被申请人仍未按照裁决书之决定腾空房屋,国土房…  相似文献   

8.
申请人美国礼来公司、礼来(中国)研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黄孟炜行为保全申请案 (一)基本案情 被申请人于2012年5月人职礼来中国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2013年1月.被申请人从礼来中国公司的服务器上下载了48个申请人所拥有的文件(申请人宣称其中21个为其核心机密商业文件).  相似文献   

9.
抛开本案中涉及到的复杂、医疗技术问题,从法院对本案涉及纠纷的最终处理结果看,这里提出了一个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又未甚明了的问题,即在医疗事故或因医疗行为引起的赔偿案件处理中,法院应当依据什么来判定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自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发《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D后,在涉及以医疗单位为被告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法院通常是根据《办法》的规定,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作为认定纠纷事实的依据,并依此结论来判断医疗单位的医疗行为与请求人提出的损害结果之…  相似文献   

10.
泸州市纳溪区张学英诉蒋伦芳遗赠纠纷一案,引起社会极大反响。2001年10月11日,纳溪区人民法院以遗赠人黄永彬的遗赠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应属无效行为,据此判决原告张学英败诉。张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虽本案已尘埃落定,但笔者认为就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1.
本案是一起因证券回购合同无效所导致的资金返还纠纷。我国规范证券回购行为的立法目前仍是空白,部门规章是规范证券回购业务的主要依据。深入研究证券回购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加快证券回购立法的步伐,探讨和完善证券回购交易制度,已成为证券法学领域一项重要任务。本案之纠纷虽因证券回购所致,但争议的焦点并不与回购有关,而是对无效证券性质的认定及处理,本文就此进行讨论,并提出与终审判决不一致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书面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解释》对此均未作出规定。被申请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与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同,此时复议机关如果继续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无法律依据,被申请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亦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终止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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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艳 《行政法制》2002,(3):13-14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规定,法院在撤销或部分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则规定。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是我国对行政行为转换明确的实定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4.
对海口市海南军区顾问处周祖文同志提出的本案诉讼管辖问题。我认为,本案应由海口中院管辖。其理由是:一、本案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从案情可知,本案原告是海南C公司,被告是海口B公司。案由:合同履行引起的纠纷。诉讼的原因是C公司“认为海口B公司收取手续费太高,间显失公平,要求其退还或变更手续费。”显然,本案不是直接因不动产C土地转让引起的纠纷。二、本案应由海口中院管辖1.本案应由海口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被告住所地、…  相似文献   

15.
[本案要旨] 软件序列号是著作权人为保护其对软件享有的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本案被告破解原告软件序列号,因故意破坏原告技术保护措施而构成侵犯著作权,是一种新类型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对于两被告在软件被许可期限届满后仍能使用的原因,原、被告陈述并不一致,双方也均未能提供相关证据相佐证。本案中,法院运用民事诉讼中的事实推定规则,确认了两被告破解软件序列号的行为,并据此判定了两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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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2日,美国鼎峰贸易有限公司(卖方,即仲裁案被申请人)与余彭年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余彭年社会福利协会、深圳余彭年"慈善"白内障专科流动医院(基地)(买方,即仲裁案申请人)签订《眼科流动专车合同》和《医疗设备进口合同》,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购买进口眼科流动车5台并配备相关医疗设备;约定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提交中国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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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保全中,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将被申请人占有的动产推定为其所有而实施保全,但这种“占有推定所有权”不包括“辅助占有”。当案外人以被保全财产为其所有提出异议时,法院对保全异议只能作有限审查。申请人因申请保全错误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符合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在因保全案外人财产而被案外人起诉索赔的纠纷中,如果存在案外人与被申请人人格混同,或案外人帮助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则申请人可以免责。  相似文献   

18.
2001年12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百事公司、耐克公司诉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作出一审判决,百事公司一案判决“pepsi.com.cn”域名由原告百事公司注册使用;被告广州粤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百事公司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5,060元;  相似文献   

19.
针对同一仲裁标的,纠纷当事人均享有积极仲裁实施权与消极仲裁实施权,但一方行使积极仲裁实施权的,对方只能且必须行使消极仲裁实施权。撤回仲裁请求是申请人处分积极仲裁实施权的自由,但申请人处分其积极仲裁实施权涉嫌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被申请人可以无缝衔接地行使相应的积极仲裁实施权,以捍卫其通过本次仲裁程序彻底解决纠纷的利益。被申请人不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请求的,仲裁庭应当允许或将其视为被申请人提出了相应的反请求,并由被申请人负责垫付确保仲裁程序继续进行的案件处理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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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一九八八年第三期司法实践栏所载案例,我认为对被告人季某的行为应定诈骗罪,不应定盗窃罪或贪污罪。理由如下:一、本案不应定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案中被告人虽然秘密窃取了空白现金支票,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没有盖印或签字的支票不属于有价证券。故在本案中,被告人窃取的未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填写金额的支票是没有价值的,被告人仅凭空白现金支票并不能达到非法占有本单位钱财的目的。所以,窃取空白现金支票只能算是一种盗窃行为,尚不够盗窃罪。在本案中,被告人所实施的窃取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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