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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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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传统刑法理论并不要求在犯罪故意中有违法性认识,但随着刑法理论的发展,尤其是责任理论的深化和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违法性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要件的学说已为众多国家刑法学界所接受。我国刑法也应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社会危害性认识作为犯罪故意的成立要件,在违法性认识程度上以采取违反整体法规范说为宜,在违法性认识判断时又应遵循“一般推定,例外查证”原则。  相似文献   

2.
江溯 《法学论坛》2022,37(1):64-74
在引入三阶层体系的背景之下,学界对我国《刑法》第14条中犯罪故意的体系性地位产生了诸多争议。在犯罪论体系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不法的主观化和罪责的客观化、规范化,心理性故意确立了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地位,而罪责故意与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则留在罪责层面,成为罪责的核心要素。无论是以不法论的基础还是从我国实定法的角度来看,心理性故意均应归属于构成要件而非罪责;在承认故意的双重地位的前提下,对容许性构成要件错误采取"法律效果转用的罪责理论"是迄今为止最为妥当的见解;关于故意与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的关系,我国《刑法》采取的是罪责理论而非故意理论。在三阶层体系之下,我国《刑法》第14条的犯罪故意应当区分心理性故意、罪责故意与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其中,心理性故意应当归属于构成要件,而罪责故意与违法性认识(不法意识)则归属于罪责。  相似文献   

3.
违法性认识,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刑法规范的认识,这一问题历来是刑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对于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故意中的地位,有故意说和择一说等之分。而有的学者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结合起来,采用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择一说。但择一说难免也有其缺陷,有时候并不意味着有了社会危害性认识,或违法性认识就够成犯罪,可以说构成犯罪的动因基于违法性认识,但又不完全等同违法性认识,本文试图用底线这一说法以涵盖违法性认识基础上的足以构成犯罪的主观动因。  相似文献   

4.
肖姗姗 《法制与社会》2013,(17):23-24,27
违法性认识,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刑法规范的认识。在认定犯罪故意时是否要求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这在大陆法系国家乃至我国的刑法界一直都是争论的焦点。其中,最为主要的两种争论为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与违法性认识不要说。随着各种学说的交流深入,也出现了折中说。关于违法性认识中所"认识"的内容又有不同的见解,大陆法系国家有违反前法律规范说、违反一般法律规范说及可罚的违法性认识说。我国刑法没有明确将违法性认识定性,但是通过对刑法条文的探究,来表现违法性认识在我国刑法学中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5.
犯罪故意成立:违法性认识还是社会危害性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故意的成立究竟要求违法性认识还是社会危害性认识备受争论。中国刑法语境下的违法性认识指的是刑事违法性认识,社会危害性认识指的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文化群体利益、需要的主观认知。普通老百姓几乎不懂法是一个不容争辩的客观事实,行为人在行为时不可能准确判断行为的违法性;违法性认识作为故意的内容不利于实现刑法保护包括犯罪人在内的全体公民基本人权的目的,违法性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社会危害性认识才是故意成立的必备要素。  相似文献   

6.
犯罪成立视野中的违法性认识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违法性认识是指行为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或者说是对自己的行为为法规范、法秩序所不容许的性质的认识。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问题是大陆法系刑法理论长期聚讼不休的一个重大的基础理论问题 ,而故意与违法性认识的关系则是这场论争的焦点。我国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虽然起步较晚 ,但近年来各种观点的交锋已日趋白热化。本文在对中外学者的观点和主张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 ,从犯罪成立的角度论证了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成立的必要要件 ;在一般情况下 ,缺乏违法性认识不阻却故意的成立 ;当行为人因缺乏违法性认识而致使其无法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 ,则产生阻却故意成立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犯罪故意中是否应包括违法性意识 ?国外刑法界存在诸多不同学说 ,我国学者也持多种不同观点 ,可以说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在我国可以提倡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意识择一说。其基本内容是 :犯罪故意的成立以现实的违法性意识或既具有社会危害性认识又具有违法性意识 ,就成立故意犯罪 ,只有当行为人既无社会危害性认识 ,也不具有违法性意识时 ,才不成立故意犯罪。  相似文献   

8.
知识产权犯罪若干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完善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是摆在刑法学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侵权行为的行政违法性通常是构成知识产权犯罪的基础或前提。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 ,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管理制度、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增长。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 ,但我国刑法学界对于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观故意的要素和内容 ,尤其是对于违法性认识和犯罪目的 ,还有不同的认识。我国刑法对于知识产权犯罪构成的描述性原件尚不够统一、准确 ,建议以“情节严重”作为知识产权犯罪犯罪构成的共同描述性要件。  相似文献   

9.
刑事违法性之本土语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违法性与违法性是中外犯罪论体系不同语境下的特定概念。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概念的一个特征,是犯罪构成的上位概念,相当于欧陆刑法理论中的形式的犯罪概念。违法性只是欧陆刑法犯罪成立条件之一。弄清这种区别对于完善我国刑法犯罪论体系的路径选择具有现实意义。应将正当行为纳入我国犯罪构成并使其作为消极要件。  相似文献   

10.
对犯罪故意是否含违法性认识,我国刑法界通说采否定说。但违法性认识肯定说已为众多国家刑法学界所接受。面对当前法治现状,应在坚持否定说的基础上,谨慎借鉴肯定说部分观点,逐步实现刑法的中国化与现代化接轨。  相似文献   

11.
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论体系中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从罗马法中的"不知法不免责"到现代的柔性修正,违法性认识对犯罪论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本文对大陆法系犯罪论中有关违法性认识的内容进行界定,并展开了对违法性认识是否属于犯罪故意构成要素的讨论。  相似文献   

12.
论违法性认识应成为犯罪故意的必备要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犯罪故意中社会危害性认识的要求,旨在落实对故意犯罪人予以严厉责难的主观根据。但社会危害性认识是对行为本质属性的认识,需要站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立场才能得出,而且其范围过大、标准不明确,因而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而违法性认识是达到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的法律化和客观定型化的标准。作者在分别评析关于违法性认识的各种理论观点后,力主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犯罪故意中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并初步探讨了司法中考察违法性认识的可行方法  相似文献   

13.
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必须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犯罪故意包含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个部分,本文仅就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尤其是关于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及其程度与犯罪故意的关系问题,谈谈我们的一些看法。关于犯罪故意认识因素的内容,法学界尚未形成明确一致的观点。然而故意犯罪的问题,刑法第11条已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有人认为,它包含对结果事实的认识与对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两个方面,即现象特征与实质特征两个方面。现象特征是结果事实的本身,实质特征是结果事实的属性。而有人认为认识因素。既不是对犯罪事实情况的认识(明知),也不是对行为的违法性的认识,而是对危害社会结果的认识,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  相似文献   

14.
犯罪与刑事违法性关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可以从形式的犯罪、实质的犯罪、司法评价的犯罪三个侧面来加以阐释。形式的犯罪就是罪刑规范;实质的犯罪是全部具体罪刑规范的共同法律本质。两者都是立法者的意志体现。它们本身都没有刑事违法性,只是刑事违法性的判断标准。只有司法评价的犯罪,才存在刑事违法性判断。我国本无刑事违法性的理论,应当创建。只有创建了科学的可操作性的刑事违法性理论,才能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又贯彻"无危害即无犯罪"原则。刑事违法性是司法者评价生活行为事实在客观上是否违反法秩序的步骤和标准。它是犯罪成立条件之一。我国应当对《刑法》第13条赋予新的理论内涵以完成刑事违法性理论的创建。  相似文献   

15.
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要素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周光权 《中国法学》2006,1(1):165-175
要成立犯罪,必须要求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但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内容。故意是事实性判断,与作为规范判断的违法性认识并不相同。必须把违法性认识作为与故意不同的责任要素看待,这就要求修正目前通行的犯罪构成理论,对犯罪的成立与否分层次进行判断,在确定(责任)故意存在的前提下,进一步判断违法性认识以及责任是否存在。在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不存在的场合,故意犯和过失犯都不成立。  相似文献   

16.
刑法学应创制行为故意概念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的犯罪故意概念以危害结果为认识与意志的核心内容,这在实际上排除了行为的故意的存在空间,刑法理论界也几乎忽视了行为故意的存在事实。然而,这与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以及刑法理论中承认行为犯的认识存在矛盾之处。因此,笔者基于诸多合理事实及理由,首先提出行为故意与结果故意这一全新的划分犯罪故意的标准,并对行为故意和结果故意的概念及其认识因素、意志因素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7.
《北方法学》2019,(2):54-66
在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中,是否需要行为人具备违法性认识,理论上存在争议和分歧,主要表现为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和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的对立。在坚持违法性认识必要说的前提下,有必要明确违法性认识与我国传统刑法中力倡的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关系,即前者指涉的是形式违法性认识,后者指向实质违法性认识。应当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社会危害性认识,积极推动和促进中国刑法理论向规范化、逻辑化、科学化、体系化思考方向转型。立基于理论分析和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要求的立法明确性,应当考虑修改《刑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增加"行为人不存在违法性认识的,不成立故意犯罪;存在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可以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内容,以明确违法性认识的法律地位,更好地处理违法性认识错误情形下的刑事责任判断问题。  相似文献   

18.
违法性认识是刑法中一个重要问题,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形成了违法性认识不要说和和必要说两派观点。本文对违法性认识理论的发展、内涵进行分析,并联系我国刑法社会危害性理论进行研究。作者认为,,违法性认识通过对责任的决定作用从而对于罪责的构成来说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理论误把德国刑法中的不法译成违法,于是本来的不法性认识研究在我国转化成了违法性认识研究。本文从德国刑法违法性本来的含义(当与不当)出发,对比研究我国违法性认识研究的现状,得出德国违法性认识相当于我国社会危害性认识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犯罪故意概念的评析与重构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下载免费PDF全文
贾宇 《法学研究》1996,(4):125-134
我国刑法第11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上述概念是我国关于犯罪故意的法定概念,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犯罪故意概念的通说。比之英、美刑法和德、日刑法上的犯罪故意概念,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故意概念有一个根本性的历史进步:将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价值评判纳入了犯罪故意的概念,力图将犯罪故意区别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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