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财政立宪主义论纲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李龙  朱孔武 《法学家》2003,88(6):96-105
财政立宪主义是一种关于国家和人民之间公法上财产关系的理念与原则,涉及赋税、财产征收以及预决算等政府的一切财政行为.财政权问题既是宪政产生的根本原因,又是宪法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宪政体制运行的重要保障.财政立宪主义在我国历史上有其萌芽形态,并对我国现行宪法体制产生了很大影响.财政立宪主义对我国现阶段法治建设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职权主义:一种谱系性的“知识考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在当下中国刑事诉讼研究中,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已成为观照域外法治国家诉讼模式的基本范畴;"贴标签式"认定大陆法系的刑事诉讼模式属于职权主义,英美法传统的国家则是当事人主义,似乎也成了学界的固化认识,甚至还作为一种"正确知识"被传播开来。正是基于此种前设性认知,在判别中国刑事诉讼基本模式上,人们往往认定中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形态也是职权主义,总体上与欧陆近似。进一步,在刑事司法改革的浪潮兴起之后,当事人主义或者是吸收当事人主义模式的某些要素,成为了改革的主流意见。  相似文献   

3.
20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司法资源的严重不足与犯罪率不断上升的矛盾。另外受非犯罪化、轻刑化等刑事政策的影响以及保障人权的要求,原来的起诉法定主义已经不再适应追诉犯罪的需要,起诉便宜主义应运而生。本文针对起诉便宜主义产生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基于多种诱惑,"协动主义"论成为最近国内诉讼法学界关于民事诉讼模式讨论的新宠.协动主义诉讼模式论实际上是一种企图利用职权主义模式改良当事人主义模式的混合型诉讼模式论,不过是以"新瓶"装"老酒"的形式出现,并加上了"洋商标"."协动主义"由于缺乏个性内容和可操作性,不具备成为独立诉讼模式的条件,只能沦为当事人主义模式的附庸,或者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结合的"乌托邦",而不能作为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  相似文献   

5.
试论税收法律主义在我国宪法中的缺失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税收法律主义是税法的基本原则,近代法治国家基本都将它作为宪法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缺乏民主与法治,从而制约了税收法律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据此,作者提出对宪法作相应的修正和补充。  相似文献   

6.
刑法学界对专断的医疗行为正当化的理论根据存在"伤害说"和"非伤害说"的争议,但是无论基于何种立场均未能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社会个体由于获取信息的局限或者能力的欠缺在某些情形下无法形成有效的决定,国家基于法律父爱主义立场赋予的强制能够避免患者进一步损害自身利益,因而具有正当性的一面。在贯彻法律父爱主义的同时需要区分强制的程度,只是在当事人面对待决事项尚未行使有效同意,国家从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最佳利益出发才能作出干预的决定。因此,在刑法教义学视域,需要区分"患者或者家属能表达意志的场合"和"患者或家属不能表达意志的场合"对医生的专断医疗行为进行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7.
法律工具主义与法律价值主义作为两种不同的价值理念其对中国当下的法治建设起着不同的作用.本文通过对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价值主义的比对,进而提出中国法治发展的展望,以期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用更加合理的手段,充分发挥法律价值主义的作用,尽快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相似文献   

8.
关于执行财产分配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执行财产分配制度应当放在整个法律制度的体系中评价。执行分配与破产制度分别实现着个别清偿与平等清偿的目标。就一般破产主义而言,优先主义公平与效率并重,更趋合理;就商人破产主义而言,混合主义更有其独立的价值。如果一般破产主义是一种立法趋向,优先主义代替平等主义或者团体优先主义也是一种立法趋向。眼下我国执行立法所确定的执行财产分配制度仍应为混合主义。  相似文献   

9.
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不仅是私权自治在现代民享诉讼中的体现,更是抵御有可能来自于法院突袭性裁判的护身符.在现代民事诉讼公平与效率的理念追求下,以释明权为代表的法院职权的适当干预是保障民享诉讼顺利进行的关键.在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已经在我国法上得以确立的今天,如何妥当形成裁判的基础,做出令人信赖的裁判应成为今后研究的课题.彭宇案一审裁判既违反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也未恰当运用职权,在诉讼标的和事实主张层面对当事人构成了突袭性裁判.  相似文献   

10.
刘影 《行政与法》2000,(4):28-29
税收法定主义又称税收法定性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税收的征纳必须基于法律依据才能进行,包括征税主体依法征税和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两个方面。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任何人就不能被要求征税。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最早产生于英国,以1215年英国议会取得对国王征税的否决权为先端,经过1629年的《权利请愿书》到1689年的《权利法案》,被正式确立为近代意义上的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它是近代法‘治主义在税收上的体现,同刑法中的罪刑法定主义一样,都是近代资产阶级在同封建统治者的长期抗争中反对专制、提倡民主的产物,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