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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基本案情 王某有意出售一套住房(有银行贷款),于2007年7月30日与买主曹某签订了购房协议,价格为人民30万元.经协商由曹某先行垫付王某欠银行的购房贷款20万元,待过户后由王某还清,王某书写了欠条.同年8月5日,曹某替王某还清20万元的贷款,并于当日开始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某于10日在工商银行开立放款存折并交由中介方保管,后于12日将该存折挂卡并开通网上银行.  相似文献   

2.
《法治与社会》2007,(11):43-43
问:张某与沈某曾有饲料购销业务往来。2005年2月,张向沈出具欠条一份,载明至2005年2月止欠沈饲料款4万元。2006年12月,沈某与龚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一份,将沈对张某享有的4万元债权转让给龚某,并将欠条交给了龚。后龚某将受让债权的事实通知了张某,因张不予履行,龚某将张桌诉至法院,请问:债权转让谁来通知债务人?  相似文献   

3.
李成洪 《特区法坛》2002,(73):18-20
人民法院报4月11日刊载一研讨案例:原告甲起诉被告乙偿还1.5万元欠款。原告提供的证据是被告出具的一张2万元的欠条.原告称被告已偿还了5000元,尚欠1.5万元。被告对借款这一事实没有异议,但辩称此笔借款已经偿还。被告提出的支持自已抗辩主张的事实是:被告将自己的一辆摩托车委托原告卖掉,原告并未将卖车款1.8万元交付给被告。  相似文献   

4.
一、问题之提出刘男、刘女原系夫妻,双方于2005年9月13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载明了刘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2005年9月26日,刘男为刘女出具一欠条,内容为:今欠刘女5万元整,订于2006年12月份还清。欠款人:刘男。后刘男未依据欠条履行,刘女遂持欠条起诉至法院,要求刘男依欠条给付5万元欠款。而刘男则称自己不欠刘女钱,当时是因刘女扣押户口本,其为迁移户口不得已才写的欠条。  相似文献   

5.
沪家解忧     
我和我的妻子是1995年结婚的,2007年我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给我,我给她20万元人民币。之后给给过她10万元,还有10万元没给。2008年年底时我和她又复婚了,但是我们发现两人还是没办法在一起又想离婚。  相似文献   

6.
2006年2月5日上午,在一位好心人的办公室,记者第一次见到了徐健。“他人资助的衣服”,在他身上纤尘不染。他精准地记着自1997年失去工作以来经历的一切,却因过分激动、不时痛哭而使采访变得断断续续。录音、欠条和“死亡”短信徐健坐在记者面前,展示了四样东西:那张“买凶交易过程录音资料”刻录的光盘、那位副局长夫人托他买凶的20万元的证据——17万现金录像和未到账的3万元的欠条、事发后有人发给他的短信、举报秦皇岛公安系统有关人员涉嫌腐败的材料。这些,构成了一个非常故事。2005年6月14日上午,她(副局长夫人)给我打电话,说有事要见…  相似文献   

7.
一、引发研究的案例吴某夫妻原有一处房屋,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而被拆除。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拆除了吴某家的旧房以后,又为吴某夫妻安置了一套新的住房(套房),并向吴某夫妻交付了该房的产权证明单、发票等用于办理产权证的证件。2003年5月26日,吴某夫妻与李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由吴某夫妻将开发公司为其安置的房屋转让给李某,价格为8万元,李某预付定金2万元。协议同时约定,待吴某夫妻的房产证办好后,李某一次性交清余款6万元。同日,李某向吴某交付了定金2万元。后因吴某夫妻反悔,不愿履行  相似文献   

8.
宝钢集团工业公司原党委书记苏飞虎和蔡国颖同居16年,却一直没领结婚证。16年后,苏飞虎和别的女子领证成婚。与蔡国颖分手时,苏飞虎提出补偿她133万元,并写下一张欠条。在支付了26.5万元之后,苏飞虎反悔了。  相似文献   

9.
一女子手持"爱情欠条"状告前男友要求赔偿2万元"爱情欠款",结果被法院一审驳回其诉讼请求;一男子为达到与女友分手之目的,情急之中写下了10万元欠条,结果被两级法院认定为有效。近乎相同的案件,为何会出现不同的判决?  相似文献   

10.
赵勇 《天津律师》2005,(5):36-37
甲(女)与乙(男)系夫妻关系.二人在甲区有一处住房,产权人为甲。2002年6月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协议.将此房以十万元出售并将该房屋以及甲的户口本.结婚证、乙的书面同意书(甲书写).房屋的产权证等办理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交付于丙。丙对该房委托评估并向房管局提交上述资料,经房管局审查对丙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此后.此房拆迁,丙领取货币安置补偿款15万元。乙得知此情形后以自已系房屋共有人,未在房屋转让协议上签字,  相似文献   

11.
2007年3月21日,备受武汉市民关注的一场由打麻将引发的诉讼在该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事双方为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袁志远、硚口区建设局党委书记王江昆等,武汉市玉龙环保消防技术开发公司经理张萍及其弟。在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方提出,张萍及其弟涉嫌非法拘禁对方及逼迫其写下30万元欠条的犯罪事实。而张萍称,袁志远等多次邀其打麻将并设套,让她在不到一年时间里输掉近60万元,她与弟弟的行为,只为追回自己做生意挣来的血汗钱。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30万元欠条背后,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它给我们又带来了怎样的警示?  相似文献   

12.
2002年1月8日,成都某塑胶经营部业主甘某与成都某水电器材经营部业主钟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钟某某在甘某处购买共计价值44121。24元的塑胶材料。截至2002年2月27日,钟某某提货后只付了8000余元货款,尚欠甘某32000元未付,并向甘某出具欠条。甘某根据欠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立即冻结该批货款。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时查明:甘某将价值4万余元的塑胶材料卖给钟某某后,钟某某将该批塑胶材料转卖给成都市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建设公司,下同)的项目经理王某,王某已将该批塑胶材料  相似文献   

13.
王长林 《江淮法治》2009,(20):53-53
小欧去年9月从张某那里租了一间房屋,约定租期为2年,这间房屋是张某私人所有的。然而到了今年的5月,张某因急需一笔钱便决定将该房屋卖掉。张某将这一决定告诉了小欧,并问小欧是否有意思想买,如果不想买他就要卖给别人。小欧当时立即表示不想买,张某要卖也要等小欧租期满了再卖。可是到9月,张某便将房屋以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赵某。赵某买了房子后便要小欧搬出,  相似文献   

14.
《法庭内外》2010,(1):59-60
法官: 李某担任某局检验人员期间,我公司送样品前往检验时,李某明确提出,如果不给她1万元“辛苦费”,就别想过关.但她快要退休了,为避免麻烦,要我公司先出具欠条,她退休后再领取:我公司只好照办。近日,已退休的李某持欠条到我公司领取了该款。请问:李某是否构成受贿罪?  相似文献   

15.
孔力 《检察风云》2013,(4):28-29
耿殿宇在担任河南省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先后收受他人贿赂171万元。2012年8月2日,许昌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耿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其10年有期徒刑。耿殿宇的受贿数额与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贪官相比,并不算太大。但让人玩味的是,耿殿宇收受的贿赂中,有100万元是开发商写的欠条。"欠条"受贿,成为时下一些官员受贿的新办法。  相似文献   

16.
丁友才 《中国审判》2013,(7):101-101
<正>案情回放:跨村买房发生纠纷2012年5月17日,汇湾乡小河村一组村民刘某与青龙村三组村民马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其位于小河村一组的房屋四间作价12万元卖给马某,双方约定签订协议之日给付4万元,10月5日搬家时再付6万元,其余2万元于同年12月20日前付清,如违约按20%支付违约金。期间,刘某将房屋过户给马某。后因2万元尾款逾期未付,双方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马某给付尾款2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马某则认为,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  相似文献   

17.
某男甲,一日凌晨接到前妻乙的电话,得知其被丙强奸。甲随即找到丙进行责骂并殴打,丙逃走。随后丙打电话给甲,劝甲不要冲动,有事好商量。甲称此事不会就此罢休。后双方多次为此协商,在协商过程中甲曾数次追打丙。最后丙提出用赔钱的方法来解决,甲提出要对方赔偿10万元,经丙还价为5万元。此后甲数次打电话索要该款,说如不给钱,则将此事闹到丙家。丙交给甲2万元现金并出具3万元的欠条。甲将现金及欠条交给了乙。  相似文献   

18.
"小三"给正妻写下欠条以求迅速上位,夙愿得偿后却不认账。正妻将其告上法庭,判决结果如何呢?2013年春节是曹盈莉独自带着儿子在娘家过的第三个年。与前夫丰家俊离婚的这两年多来,她的精力几乎都投入了诉讼中。如今,官司终于画上句号了,前夫所欠的3万元也于春节前还到她手上。一下子没有了"对手",曹盈莉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开始新生活了。10年婚姻亮红灯家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曹盈莉今年36岁,她于1999年5月与年  相似文献   

19.
【纠纷背景】 2010#-2月23日,叶先生与某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购房协议,协议约定:叶先生以145万元的价格购买位于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同时该房屋所有权人陈女士也在当天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同样内容的委托代理售房协议。合同签订后,叶先生支付了定金87Y元和代理费5000元。  相似文献   

20.
金伟 《律师世界》2001,(2):45-46
1998年 5月 7日李某在所在县信用联社贷款 8万元,期限为一年,以临街的 12间房屋做了抵押,并办理了有关抵押手续,但没约定抵押期间。后李某于 1999年 3月 5日与刘某做了一笔生意,欠刘某 3.1万元,并与刘出具了欠条,约定半年后还清。到期后,李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刘无奈于 2000年 3月诉之法院,法院判令李某还清欠款和从 1999年 10月起到还清所欠款额时止的同期银行利息。刘于 2000年 8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李某除了临街的 12间房屋外无财产可执行,临街的房屋已抵押给了信用社,且信用社以李某每月偿还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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