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 毫秒
1.
在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已不能通过单一的监管模式对其监管。根据不同模式下的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享有的不同法律地位,巴塞尔协议对海外分支机构有效监管提供了完善的方案,即分别确立了东道国监管和母国监管的责任,要求以母国的并表监管为核心,在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建立持续性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相似文献   

2.
在金融全球化的进程中,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已不能通过单一的监管模式对其监管.根据不同模式下的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享有的不同法律地位,巴塞尔协议对海外分支机构有效监管提供了完善的方案,即分别确立了东道国监管和母国监管的责任,要求以母国的并表监管为核心,在母国监管当局和东道国监管当局建立持续性的信息交流与合作.  相似文献   

3.
美国次贷危机之所以迅速在全球蔓延,其直接原因表现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母国监管责任的缺失。巴塞尔协议确立的跨国银行母国并表监管下的联合责任始终是各国奉行的主导规则,但WTO金融服务审慎监管例外制度赋予东道国监管的灵活权限提升了东道国的作用,并影响了巴塞尔协议中母国责任规定的实施。欧盟指令作为区域性合作的代表在母国责任规定上更为完善。中国银行业监管应进一步加强并表原则的法定性,加强并表原则的实质适用,关注境外子行和境外分行不同的监管权限、标准和范畴,才能适应我国银行业国际化和抵御金融危机的要求。  相似文献   

4.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不仅给全球经济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而且暴露了国际银行监管存在的诸多问题.后危机时代,各国纷纷反思金融危机爆发的原因及缺陷,试图寻求更稳定的金融市场体系.2010年9月,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为代表的国际组织通过了新的全球监管改革方案,即巴塞尔Ⅲ.该协议提出新的资本框架、首次引入杠杆率监管指标和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虽然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银行业监管制度,但与巴塞尔Ⅲ相比,我国银行业监管制度仍存在诸多缺陷.对此,根据国际银行业监管一体化的要求,提出了巴塞尔Ⅲ框架下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在当前国际经济秩序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愈发扮演起重要的角色。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侵犯东道国人权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现行法律框架不足以规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侵犯人权的行为。在现行国际法规制模式下,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无法直接规制跨国公司行为。在现行国内法规制模式下,东道国没有实力进行规制,甚至有些侵犯人权行为在东道国法律体系下根本不构成违法;母国没有意愿进行规制,唯一相关的母国立法,即美国ATCA存在诸多缺陷,实际效果有限。通过母国法律规制母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解决途径,主要基于"企业理论"使母公司对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侵犯人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母国通过立法给母公司施加规制子公司行为的义务,但是该途径也在法律上及实践中存在障碍。根本的解决途径是促使发展中东道国积极签署并切实履行人权保护相关公约,来规制境内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提升本国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6.
王哲 《时代法学》2014,(1):96-103
在当前国际经济秩序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愈发扮演起重要的角色.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侵犯东道国人权的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现行法律框架不足以规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侵犯人权的行为.在现行国际法规制模式下,跨国公司不是国际法主体,国际法无法直接规制跨国公司行为.在现行国内法规制模式下,东道国没有实力进行规制,甚至有些侵犯人权行为在东道国法律体系下根本不构成违法;母国没有意愿进行规制,唯一相关的母国立法,即美国ATCA存在诸多缺陷,实际效果有限.通过母国法律规制母公司的行为是一种解决途径,主要基于“企业理论”使母公司对子公司在东道国的侵犯人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母国通过立法给母公司施加规制子公司行为的义务,但是该途径也在法律上及实践中存在障碍.根本的解决途径是促使发展中东道国积极签署并切实履行人权保护相关公约,来规制境内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提升本国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7.
刘轶 《法学论坛》2006,21(3):131-137
在欧盟金融服务法中,母国控制原则是指跨境金融服务应主要遵循母国的监管规则,相应的监管责任也主要由母国监管当局承担。母国控制原则不能适用于未经金融服务指令协调的领域。相互承认原则是母国控制原则的前提和基础,母国控制原则又是实施相互承认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这一原则的形成与欧盟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方法的转变有着密切联系,其发展也是这种新的一体化模式广泛推行的必然结果。立法和司法实践表明,母国控制原则的适用范围尚不明确,其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为了消除跨境金融服务的法律壁垒,推动金融服务市场的一体化进程,欧盟金融服务立法应向协调行为规则、进一步明确划分监管责任并扩大母国控制范围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8.
董美琳 《法制与社会》2013,(20):201-202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金融自由快速的发展,金融业分业经营已经开始松动,伴随混业经营的大趋势,银行业开始涉足保险、证券领域,如何构建健全的银行监管制度,完善银行行业的监管,已成为金融界普遍关注问题。跨国银行之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系列问题,制约了国际间的监管合作,已经无法满足跨国银行有效监管的诸多要求。因而有效地补充监管的合作主体,调整监管的合作方式,重新划分主体间的权利义务途径,同时完善新型监管模式的制度构建,从而确保跨国银行的全面的有效监管。  相似文献   

9.
跨国银行监管制度是国际金融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主要有并表监管模式和东道国监管两种模式。中国作为巴塞尔协议的会员国之一,即将面临跨国银行监管制度与国际统一问题。我们可以在借鉴西方的金融监管制度的基础上,考虑自身的特殊性,构建出适合自身发展的跨国银行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10.
胡玉婷 《法制与社会》2013,(24):214-215
金融危机的爆发促使欧盟对监管团予以新的关注,将其作为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的主要工具之一。因此,欧盟境内的所有主要跨境金融机构都被要求建立由母国及东道国监管部门代表组成的监管团。欧盟在监管团方面已经取得的操作实践经验,为我国探索有效且实用的监管团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1.
《巴塞尔协议》的演变:银行监管新问题与新对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现代银行业发展迅猛,日益国际化。国际社会也与时俱进,一直在努力合作寻求银行监管的最佳模式,提高监管效率,两个《巴塞尔协议》即是这一努力的结晶。本文旨在分析两个《巴塞尔协议》的演变过程及原因,揭示银行监管的新问题,探讨银行监管新发展对于我国的意义和挑战。  相似文献   

12.
《现代法学》2016,(1):143-152
除来自东道国政府的各种政治、法律和经济障碍之外,近年来中资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也遭遇过大量非政府性障碍,其中,环境责任、劳工标准、文化保护、当地"经济贡献"和正当行政程序为其主要表现形式。东道国投资环境宽松、我国海外投资管理模式落后、中资企业逐利本性是产生非政府性障碍的主要原因。投资母国防范海外投资非政府性障碍风险的关键在于系统和灵活运用国际与国内两套规则,注重法律保护,我国在新签订或修订的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中应增加投资标准条款,督促东道国政府承担保护的责任,并通过构建企业海外信息披露制度,促使投资母国与当地民众、非政府组织实行"共同管制",此外,还要激励中资企业自觉遵守社会责任,进而在东道国树立起负责任的中资企业形象。  相似文献   

13.
主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属性及其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资金性质上看,主权投资基金来源于财政盈余或央行储备,分别对应国有资产管理和外汇管理两个法律范畴;从法律主体形式上看,主权投资基金可能构成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国有企业法人.现有的主权投资基金监管框架包括国内法和国际监管合作两个层面,其中母国的专门立法、主权投资基金作为主权豁免适用之例外以及东道国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发挥着核心作用.目前国际监管合作缺乏实质效力,其完善尚需时日.  相似文献   

14.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首次将法律风险纳入了国际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框架,银行法律风险成为全球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文从法律风险的定义入手,分析了法律风险的特性和发生原因,着重论述了如何对银行法律风险进行防控。  相似文献   

15.
在企业年金基金的定量限制式监管模式下,政府承担了主要监管责任,因此,政府监管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和不足难以避免,只有通过其它方式进行弥补,非政府监管是合理的选择。本文以计划参与人与受益人、新闻媒体、外部审计机构为例论述了非政府监管的内容和功能,并对我国企业年金的非政府监管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外部保障措施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6.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在沙漠道路工程公司诉也门案中,首次明确肯定了东道国因违反双边投资协定,应当向投资者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该裁决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仲裁庭的管辖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东道国赔偿责任的法理基础这些关键问题上,ICSID仲裁庭的分析和说理存在较大缺陷,从而削弱了该案裁决的正当性和影响力。  相似文献   

17.
在企业年金基金的定量限制式监管模式下,政府承担了主要监管责任,因此,政府监管本身存在的严重缺陷和不足难以避免,只有通过其它方式进行弥补,非政府监管是合理的选择.本文以计划参与人与受益人、新闻媒体、外部审计机构为例论述了非政府监管的内容和功能,并对我国企业年金的非政府监管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外部保障措施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姚媛媛 《法制与社会》2011,(16):103-104
目前,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亟需进行转型升级。PPP模式因其本身的优越性正好迎合了这种需要。但是,我国对外承包工程采用PPP模式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既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也有东道国和投资者母国的问题。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9.
在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特别是金融银行业,因为不存在关税壁垒,所以市场准入问题在多边谈判中显得十分重要和敏感。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在涉及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方面做了相应修改。结合我国入世具体承诺、国际相关文件及国际银行有效监管和控制的最新发展趋势,我们要分析现阶段我国相关规定所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完善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法律手段。  相似文献   

20.
王稀 《法制与社会》2011,(14):94-95
当代国际投资法对投资者过度保护,忽略投资者责任,加重了东道国的义务。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投资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在为其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时往往会面临独立法人责任的抗辩。跨国公司母国管辖权也往往得不到保证。又因国际投资纠纷仲裁的提起主体多为投资者而非东道国,从而造就了提起仲裁的单边性。因此必须构建一个完备的投资者责任体系,其中应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多边条约、第三方的介入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