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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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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江峰 《探索》2020,(2):161-171
伴随国家治理重心下移,基层治理任务增多,"包干责任制"成为村级组织化解治理压力的重要机制。村级组织内部通过关系型包干、参与式督办、积分制考核与多重化激励等机制保证了治理任务的落实和治理压力的纾解。"包干责任制"实践也带来行政任务社会化和社会事务行政化的乡村治理结构性矛盾,需要乡村治理的技术性与社会性平衡。在理论层面,"包干责任制"是对乡村治理机制研究的丰富,有助于研究者透过此窗口进一步洞悉村级组织运作的内在机制。"包干责任制"虽有行政包干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痕迹,但其表现出的主体间非契约性关系、权力相对集中、关系型包干、过程干预和多重激励等特点,说明其并非是行政包干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乡村治理场域的简单复制,而是具有乡土特色的治理创新。  相似文献   

2.
韩瑞波 《探索》2020,(1):154-165
在乡村振兴和探索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的背景下,"片区"已成为部分地区进行村民自治试点的新型治理工具。"片区自治"将人为划分的片区嵌入乡村治理结构,使其成为"村"与"组"之间的一种非正式治理单元,从而实现治理单元的适度下沉和重塑治理单元的配置模式,以及促进乡村治理结构层级化和弹性化的一种实践形态。"片区自治"的生成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村治体系困境的体制性因素、政策试点空间的政策性因素、社会关系网络的认同性因素以及适度规模效应的组织性因素等相互激荡而成。行政力量持续助推、基层党组织建设、新型自治组织营造、治理规则创制成为"片区自治"得以运转的有效支撑。然而,作为一场探索中的实验,"片区自治"尽管在强化党在农村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网络、提升村民自治能力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通过激活内生动力、厘清自治权能、提升组织能力等途径提升农民主体性。  相似文献   

3.
村民自治背景下和谐乡村关系之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村民自治的大背景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影响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变量.在村民自治的进程中,一些地方乡村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乡镇政府过分干预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化、散漫化造成了乡村关系的失调与紧张,给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与治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乡村关系不和谐有乡村干部素质的因素,但更多的是体制性因素.构建和谐乡村关系,应提高广大乡村干部素质,更应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4.
黄博 《求实》2020,(1):74-83,M0005,M0006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和发展空间,村民自治是乡村振兴的要义之一,亦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制度支撑与保障,两者相互嵌入,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价值耦合。作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图景实现基石的村民自治需要满足"治理有效"这一要求。从"管理民主"到"治理有效"的嬗变,要求从治理形态、治理资源、治理主体、治理载体层面对村民自治进行重新审视和设计。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村民自治的发展路径需要从多维度进行建构,体现为基层政治权威与乡村内生动力的协同共治,精英型农民群体的塑造,村域经济、文化与组织资源的三重嵌入,农村社区自治的形成及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健全。  相似文献   

5.
衡霞 《探索》2022,(3):132-142
乡村治理体系一体化是传统乡村治理体系、基层党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体系融合的结果,核心在于能力和资源的集成整合。彭州市宝山村和兴文县自由村基于市场逻辑、政府逻辑和多重竞争性逻辑,通过组织同构与职能重组推动乡村治理体系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并结合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推动横向与纵向治理体系相互嵌入,促使乡村治理组织的职能属性更加清晰、权责配置更加明确、资源统筹能力更强。两个村庄治理体系一体化的路径表明,整体性治理理念同样适用于乡村治理体系的创新过程,而现代化的乡村治理能力是一体化实践的基本保障,只有具备上述两个关键条件,才能在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下有效解决乡村治理人才短缺与治理结构失衡以及多个治理体系间缺乏兼容所带来的治理效能低下等问题,进而促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6.
《探索》2018,(6)
实践表明,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自治基本单元的乡村"微自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需要。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实现方式,乡村"微自治"因具有内生的强大自治活力,对于发挥农民的自治主体作用,破除建制村自治长期以来难以"落地"的窘境和增强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乡村"微自治"又存在民主协商的基因易被阉割、自治权易被行政力量消解以及自治重心下移导致民主自治的褊狭等问题,而且可能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所要达到"政经分离"的发展方向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相背离。因此,在坚持自治为基础的前提下,寻求社会与行政、自治与他治的合作治理和良性互动,是乡村"微自治"持续有效运行的根本路径。  相似文献   

7.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很大制约因素在于广袤的基层。中国古代基层治理有着较为丰富的借鉴资源。纵观中国历史发展,乡绅阶层处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扮演着独特的社会角色,成为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他们是中国传统乡村的治理者,是社会公共权力结构的主导者。"乡绅之治"作为传统社会的一种治理方式,在平衡国家权力、促进基层自治,节约行政成本、创造社会财富,构筑乡绅文化、凝聚乡村力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天乡绅文化不复存在,但乡村不会因现代化而消失,乡村治理是一个需深入研究的现代化命题。推进乡村自治,是今天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8.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既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整体框架的新要求,也是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任务。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同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巩固党在农村的基础工作;同时,农村现代化也不仅仅是基础建设和农业生产的现代化,还应包括农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道德理念的升华。因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  相似文献   

9.
村民自治是中国地方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然而,责任缺失已逐步成为村民自治实践的重要掣肘。本文以自治主体的权力为出发点,构建了不完全权力的理论模型,试图从"情境"和"过程"的双重视角为村民自治中广泛存在的责任缺失现象提供一种理论解释,并通过案例研究对理论模型进行检验。所谓"情境",是指村民自治结构的集权性质,即自治权力向村民委员会集中、村民委员会权力向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中;所谓"过程",是指自治权力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主观原因或被动原因未能完全行使,即"主动不完全"和"被动不完全",二者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生成逻辑。  相似文献   

10.
韩瑞波 《求实》2020,(2):76-89,M0005,M0006
乡村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既有研究在探讨如何实现乡村治理有效问题时往往将研究重点置于如何形塑乡村社会中国家与社会、行政与自治的关系,而较少关注到乡村社会内部的组织关系对乡村治理有效性的影响。基于"行为-组织-治理"的分析框架和苏南YL村的田野调查发现:在集体理性的驱动下,村级组织公共理性行为和经济理性行为为村集体造就了巨大的经济财富,并构建了"政经不分"的管理体制。但由于该体制下的利益分配主要基于以村籍制度为基础的产权确认,导致村民自治的封闭性和排他性,无法有效回应变化中的乡村治理需求并对乡村治理有效性提出挑战。这时,集体理性导向下的组织理性加速了村级组织结构的重塑与功能分化,实现了农村社区的"政经分离"和乡村治理转型,主要表现为经济组织的职能归位和乡村治理产业化转型、社区组织的结构变迁和乡村治理的服务化转型、多元组织的共建共治与乡村治理的协同化转型,由此探索出一条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理想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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