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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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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经营体系的改革既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也要支持引领普通农户参与到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来。为此,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至关重要。依托集体经营、新型职业农民等经营方式,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在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以及规模化服务主体和市场化经营环境的培养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
邓雪霏 《奋斗》2013,(4):31-33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指明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我省作为农产品生产大省,如何在新形势下通过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和带动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根据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和实地调研,我们对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3.
家庭农场     
《当代党员》2013,(4):3-3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积极培育新型农民。  相似文献   

4.
<正>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川虽刚刚起步,但是发展势头良好,潜力巨大需要进一步加强认识、出台政策、推进改革,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和挑战,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要求日益迫切。如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怎样理解发展新型农业经营  相似文献   

5.
丁吉刚 《共产党人》2013,(17):34-36
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发展现代农业指出,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的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石嘴山市农业经营主体结构也逐渐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土地加速规模流转、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的新形势下,如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新湘评论》2015,(1):18-20
突出抓好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农业支持保护机制、创新城乡统筹发展机制等四个方面改革,着力在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城乡发展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7.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组织载体,也是推进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的重要组织形式。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一、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是解决了农业种地主体问题。通过大力培  相似文献   

8.
人力资源结构的完善及人才支撑能否落到实处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乡村振兴主力军通常有四类群体:新型职业农民、回流农民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基层组织队伍。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和鼓励有意愿回乡发展的农民工群体回乡就业创业,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加强农村基层队伍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完善乡村人力资源结构,使乡村人才支撑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9.
《求实》2013,(12)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立足于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对传统小农户生产经营制度的创新。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本质是要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并通过创新组织形式,发展多形式的规模经营,充分激发农业微观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农业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当前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从而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0.
正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八五三农场在争当垦区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工作中,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构建以合作社、特色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效增强了经济发展新动能。现建有特色家庭农场150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1个、规模农副产品加工企业21家,全年销  相似文献   

11.
黄晓平 《唯实》2015,(1):23-2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江苏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必然选择,是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难题的关键举措,对于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  相似文献   

12.
<正>高密市以列入全省18个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和10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专项试点县为契机,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突出"五着力、五促进"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一是着力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坚持以发展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重点,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截至目前,  相似文献   

13.
郝帅 《奋斗》2018,(11)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强国的宏伟战略部署,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我国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载体。黑龙江省作为全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应大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向农业强省转变,做好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一、黑龙江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相似文献   

14.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和基础。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近期,固原市委政研室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区),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  相似文献   

15.
<正>东北地区有条件发展规模化经营,农业合作社是发展方向,有助于农业现代化路子走得稳、步子迈得开。——习近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与合作社共同发展,铁岭市昌图县积极探索"村社合一"模式,切实将  相似文献   

16.
孔祥智 《前线》2016,(10):46-49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要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努力在补短板、去库存、降成本、调结构等方面深化改革,在推进过程中应始终把粮食产业放在第一位、坚持农民为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为改革的重要目标。  相似文献   

1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我国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推动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骨干力量。兵团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考察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对有效推动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提升兵团综合实力、促进职工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分析了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剖析了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兵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农民增收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广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是农业全产业链的六次产业,我们要从用好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等方面努力。  相似文献   

19.
正近年来,贵州持续抓好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林下经济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含金量,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向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迈进。"要加快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殷殷嘱托,为贵州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20.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济政策并未带来发展私法主体制度的新需求,家庭农场资格认证基于确定政府支持政策惠及范围的公法需要并根源于以受惠主体为逻辑的不合理政策体系.工商登记制度难以适应家庭农场认证的公共管理需求,不宜将家庭农场界定为一种新型私法主体形态.为此,应关注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区别,推进政府支持政策建构逻辑实现从主体到行为的转变,以消减法律需求和压力,走出家庭农场法律地位界定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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