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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少年管教所是对违法犯罪少年实行强制教育改造的场所,由于我们实行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有效地调动了少年犯的改造积极性,为了更多地教育挽救少年犯,使少年犯转变成对社会的有用之才,我们开拓教育挽救少年犯的新路子,进一步探索少年犯在服刑期间的“试工试读”的举措,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与支持.一、“试工试读”是教育挽救少年犯的新的科学尝试少年犯的刑期一般都比较短,当他们回归社会时,还处在学习、就业的最佳时期,为了减少他们与社会隔离造成的各种消极影响,使他们具备一定条件时,就能够尽快回到社会中去,在继续接受教育改造的同时,能够更快地适应社会生活,掌握科学文化技能,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后克服就学、就业面临的种种困难,成为一个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有益于社会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2.
中国为什么需要少年法院:简单但却容易被忽视的理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是什么决定了少年司法应当是特殊的和独立的少年司法最基本的特殊性是什么?是否特殊到需要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体制?我认为,决定少年司法的应当是特殊性和独立的原因中,最根本的有两个:第一,少年司法所针对的群体是特殊的:成人是理性的人,而未成年人是非理性的人。这首先是一种事实。经常有人对少年是否真的是非理性的人提出质疑,持这种观点的人能够非常轻易的找出许多似乎很有说服力的个案来支持他们的质疑。但我很遗憾地告诉他们,即便是在今天,生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现代科学仍然人多数都提供了支持少年与成人存理性程度上  相似文献   

3.
少年犯罪和犯罪后的监管既是未成年人社会化问题,同时又是个体演变的特殊过程,个体原因非常复杂,有素质粮源的作用,也有环境铸模的影响。后者由外界环境作用及个人经验而形成,其中人格的形成及对个体人生的渗透倾向不容忽视。而犯罪少年的人格显然是价高了正常的人格轨道,对他们价高人格的表现形式及其作用做科学分析,就能找出矫正的措施,从而促进这些特殊教育对象的心灵净化和行为的社会符合。笔者曾用卡特尔(16种个性因素问卷)对广东省少年省教所的50名少年犯进行测试,发现少年犯A得了强迫症,便对其施以钟氏领悟疗法,收到了…  相似文献   

4.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除家庭、学校、社会等不良因素影响外,其不成熟的生理、心理特征和不良的人格特征是他们走向犯罪的内在原因,了解特征和掌握青少年的犯罪心理、犯罪动机和不良人格特征及矫治的内容方法,对我们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少年犯有很大的帮助和极其重要的意义。一、少年犯罪心理矫治的概念少年犯罪心理矫治,就是对已形成犯罪动机和犯罪意识的个体,或已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少年,通过深入分析和诊断他们犯罪心理原因和特征,确定矫治改造方案,纠正和消除犯罪动机,矫正其特有的人格障碍和缺陷,从而使…  相似文献   

5.
最近,笔者对在押的40名男少年犯进行抽样调查,发现他们的年龄、案由、文化层次、家庭背景、作案动机、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虽各不相同,但他们在收审前却有着几乎相同的早恋方式和恋爱特点。归纳起来,有如下十个特征: 1.恋爱时间早。大多数早恋者,当他们还处在13~14岁的年龄时,便已涉足于爱河,其中最早的,第一次恋爱时年仅11岁。 2.恋爱次数多。人多数早恋者,都有过二次以上的恋爱经历,多的达十几次。最多的,竟先后与25名不同年龄、不同区域,不同文化层次的女学生(或待业女青年)有过恋爱关系。在这40名少年犯中,几乎很少有人只谈过一次恋爱。  相似文献   

6.
少年法庭的组成,标志着我国对少年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各地法院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少年犯罪案件的量刑基本上做到了既注意综合平衡,又体现了个别化原则,从而使得少年犯能够认罪服判,洗心革面.但由于少年法庭工作发展不平衡,加以法律对少年犯罪案件量刑的规定过于原则,使得对少年犯罪案件量刑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概括起来说就是,地区间量刑不平衡、对从宽的理解不全面、适用缓刑标准不统一.针对少年犯罪案件量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各地的司法实践经验,我们提  相似文献   

7.
少年罪犯心理卫生状况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在校学生相比,少年罪犯中有抑郁症状比例数和严重程度无质的区别,但在焦虚平均得分上存在显著差异。少年犯自罪感强、恶梦多,对未来不关心。因生理状态不佳引起的心理问题较为显著。  相似文献   

8.
浅谈缓刑的扩大适用与少年缓刑犯的社区矫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年犯一般是指已满14不满18周岁的触犯刑事法律规范的未成年人,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成型,加之社会、家庭等外在因素的影响,少年犯罪的数量和质量持续增长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具有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强制性,因此具有严厉性和剥夺性的刑事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消极的地位,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用。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专门适用少年犯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只是在刑法中比照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刑罚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自由刑及财产刑,少年本身具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特点,但在处以刑罚过程中却并未加以区别对待,结果出现了少年犯再犯罪率高居不下以及财产刑难以执行等一系列问题。为此,结合我国刑事司法现状,同时借鉴国外的一些先进做法,扩大对少年犯缓刑的适用范围,建立以社区为中心的少年犯矫治制度已经成为必要和可能。  相似文献   

9.
本文对瑞典的司法体系和涉及少年犯的立法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背景介绍,重点放在检察官在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文章分为五个部分,首先简要介绍瑞典政府的框架、瑞典处理少年犯的司法体系以及一些犯罪数据。第二,简要介绍瑞典少年司法体系背后的总体结构和理念。第三,介绍可能对少年犯施加的刑罚。第四,简要介绍《调解法》、作为犯罪的受害者儿童和犯罪预防行动。本文结尾部分指出了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在未来所面临的一些挑战。  相似文献   

10.
在以往犯罪学家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分层和判断抽样的方法,对浙江省五百名在押少年犯和浙江省五百名在校中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的内容分两步展开,一是采用自制问卷就社会因素与少年初犯之关系进行调查,二是采用现成的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表就心理因素与少年初犯之关系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社会因素方面,家庭环境诸因素中有十四项、学校纪录有六项、早年行为模式有十八项、社会交往有四项因子与少年初犯存在关联。在心理因素方面,从包含十五个维度的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表中检选出病态人格这一项因子。在此基础上,采用非加权计算点数的方法制作少年初犯可能预测量表。  相似文献   

11.
本文将对瑞典的司法体系和涉及少年犯(以下将用到这个词)的立法情况进行详细的背景介绍,重点放在检察官在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文章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本文将向读者简要介绍瑞典政府的框架、瑞典处理少年犯的司法体系以及一些犯罪数据。第二,简要介绍瑞典少年司法体系背后的总体结构和理念。本文将总结少年犯案件所适用的立法,也将详细描述各利益相关方在保护少年犯人权中发挥的作用。第三,介绍可能对少年犯施加的刑罚。第四,简要介绍《调解法》、作为犯罪的受害者儿童和犯罪预防行动。本文结尾部分将指出少年犯相关司法体系在未来所面临的一些挑战。  相似文献   

12.
书讯     
宋远升博士的最新著作《少年犯罪对策论》于2013年6月在法律出版社出版。该书基本宗旨和主要内容为:少年犯罪一般是成年人犯罪的序曲,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少年犯罪的延续。少年犯罪研究是整个犯罪学研究的核心部分。在犯罪学理论研究以及  相似文献   

13.
自从1899年美国伊利诺伊州制定少年法庭法和建立少年司法制度以来,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蓬勃地发展起来.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五种状况:一是从青少年法规的内容来看,由单纯的司法消极预防转变为对青少年进行积极保护;二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司法福利”发展;三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向成年人发展;四是青少年立法与少年司法制度对少年犯处理向社会化和多样化发展;五是将危害少年的成年人犯罪特别规定为青少年法规的主要内容,借以保护少年.  相似文献   

14.
1995年7月27日,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召开“外来少年犯罪预防与处罚研讨会.”上海市政法委、市中高级人民法院及若干基层法院、市社会科学院、华东政法学院等有关领导、同仁和专家学者等应邀出席了会议.会上,闸北区法院分别就市场经济条件下闸北区外来少年的犯罪概况,外来少年犯罪的防治.外来少年犯适应免刑和缓刑、以及对外来少年犯罪在预防和处置上存在的其他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分别作了专题学术发言.与会的各有关领导、同仁和专家学者,对该研讨会和诸专题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该研讨会议题中心明  相似文献   

15.
当前,有不少儿童少年正陷入爱情歌曲的包围与诱惑之中,这或多或少会使他们纯净的心灵过早地受到性爱的刺激和骚扰,将对他们的学习、成长极为不利.爱情音乐之所以在一部分中小学生和儿童中流行,其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一是某些歌曲作者(特别是港台歌曲作者,在创作思想上过于信奉“爱情”这一永恒主题,似乎离了爱情不成歌,致使近年来社会上流行歌曲几乎很少不涉及男女恋情;二是广播、电视和一些经营部门在歌曲选唱和磁带销售中,过多追求爱情歌曲,因而造成爱情音乐空前泛滥,而有关管理部门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未成年人犯罪称谓不同。由于各国或地区历史背景、政治、经济、文化、立法技术、传统习惯等情况的不同,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称谓并不一致。英美法称“少年罪错”或“少年违法”;日本普遍称“少年非行”或“少年不良行为”;埃及称“少年不轨行为”;澳门地区刑法称“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少年犯条例》,香港地区刑法中称为“儿童犯罪”;根据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则称为“少年犯罪”。未成年人年龄划分不一致。未成年人年龄界限划分的规定各国也不相同。有些国家规定的上限年龄较高,例如《美国青少年…  相似文献   

17.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针对客观形式的需要,在依法审理的前提下,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上,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努力使这些少年犯的违法犯罪行为得以矫正,改邪归正,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要矫治犯罪行为,就必须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因此,也就离不开语言这个交流思想的重要工具。由于少年刑事审判的工作对象、性质和任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语言的特殊要求。研究和总结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语言艺术,对于提高少年刑事审判人员的素质和帮教效果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少年罪犯回归帮教工作是一项战线长、层次多、范围广、情况复杂的社会性工作,要搞好这项工作,应从长治久安着眼,制定法规并建立起帮教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轨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去进行.1.应制定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配套的少年刑法、少年罪犯矫治法.这些法规除在办案、审讯、量刑等方面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外,对包括少年刑满释放人员和释放时已年逾十八岁的原少年犯的回归帮教在内的司法矫治,都应作出相应规定,把所内惩罚教育改造与出所后的社会帮教衔接起来.  相似文献   

19.
一、少年犯缓刑保证金制度的重新提出几年前,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改革中,一些地方法院,从完善我国少年缓刑制度和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根本目的出发,进行了少年缓刑保证金制度的探索,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由于缴纳缓刑保证金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在试行过程中,没有统一完备的制度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少数法院将适用缓刑保证金的范围扩大,个别法院似有“乱收费”之嫌,等等,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最高人民法院遂于1993年下半年明令停止试行.然而,缓刑保证金制度的试行客观上是对现行缓刑制度执行的重要补充,试行中也取得了不少成效,其不完善之处也可改进,两年的思索后,笔者感到,现在有必要将这一有争议的问题重新提出,再次进行探索研究.  相似文献   

20.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的大学生成立了“新希望社”,他们在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和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的帮助、指导下,与长宁法院判决服刑的少年犯开展同龄人帮教活动。这些大学生以一种社会责任感从事帮教活动,以同龄人之间特有的互融心理交换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使失足少年进一步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法律,为失足少年认罪悔罪、复归社会作出一份奉献。 日前,“新希望社”的大学生与长宁法院近年来判决的少年缓刑犯在华东政法学院进行了一次联欢活动,女大学生张焱在联欢会上的发言道出了大学生对失足少年的痛恨之心、规劝之意、帮教之情,值得失足少年一读,本刊予以原文刊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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