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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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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互动信箱     
《时代风采》2012,(2):21
开除员工决定网上公示无效问:我于2010年6月12日被某快递公司录用,2010年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约定基本工资为每天60元还有补贴。2011年11月,快递公司称,我拒绝公司合理的人事安排,带领社会人员到公司滋事,属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严肃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作出了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发  相似文献   

2.
方慧 《工友》2010,(1):35-35
案情回放:2007年8月1日,叶先生与某纸业有限公司签订2年期劳动合同,约定叶先生任保安,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叶先生每天轮流值早班或夜班,出勤时间为晨7:30~晚11:50(早班),晚11:50~晨7:30(晚班)。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2009年7月20日,公司通知叶先生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通知书既没盖章亦无领导签字。  相似文献   

3.
《工友》2007,(2):50-51
我2006年因要参加司法考试,于是向单位请假10天在家全心复习,假期满后我即回单位正常上班。但是上班后的第三天,我突然接到公司违纪处分通知书和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通知称,你10天未到岗上班,仅口头请假,事后未办理补假手续,根据公司规定,你已经旷工10天,属于严重违纪,因此决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但是,公司所说的规章制度,我从来都没看过,公司也没有进行过宣传教育。请问:单位可以依照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我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吗?  相似文献   

4.
《工友》2007,(12):48-48
《工友》编辑部:我单位1998年开始陆续有职工下岗待业,因人数多且居住分散,公司对他们下岗后的具体信息掌握不详。最近,公司获悉并到法院查实,有一职工于2004年因犯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我公司准备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公司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时间能否确定为2004年法院判决生效之日?  相似文献   

5.
《工友》2011,(9):24-25
《工友》编辑部: 我公司一员工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一年,请问,我们可以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吗?  相似文献   

6.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任某,男 被诉人:某食品公司 案情简介:任某于1995年1月1日到北京某食品公司工作,历任行政部总务主任、采购主任、人力资源部及行政部助理等职。双方于1996年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该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每年续订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有效期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此期间任某每月工资调整为4806元。2007年12月,该公司与任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向任某开具《离职证明》,任某办理离职手续,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离职结算单中签字并领取工资及相应经济补偿金。但任某在领到养老保险转移单时发现2007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2464元,与其当时的月工资4806元相差甚远,为此任某提出异议。公司解释说,2007年公司曾经扣发过任某的工资,所以公司会计是按照当时扣工资以后的数额作为基数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任某不予认可,几经交涉,公司答应任某在《离职证明》中作如下说明:“任某2007年养老保险以月基数为2464元缴纳,因当时核基数时出现失误,导致其基数错误,其月基数应为4806元。公司在与任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曾向其多发两个月工资,实际已折抵少缴的养老保险,特此证明。”任某以该离职证明为证据将食品公司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为其补缴2007年全年养老保险差额部分。  相似文献   

7.
谭立独 《工友》2013,(10):26-26
案例回放:钟某在武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经理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公司以钟某在招聘职员时,违规变卖公司的招聘简章,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钟某的劳动合同。钟某不服,向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某房地产公司辞退钟某未事先将理由通知公司依法成立的工会组织,支持了钟某的请求,公司不服提起诉讼,工会组织随后书面认可了公司的辞退决定。钟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程序,明显违法。公司则认为,钟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用人单位规章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规章制度和劳动法的规定。案例回放:  相似文献   

8.
于郡 《工友》2011,(10):29-29
案例回放:刘某于1996年开始到某设计院从事保洁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设计院将院内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转为劳务派遣,刘某于当年9月1日与某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了有效期截至2010年8月底的劳动合同,刘某继续在设计院工作。2010年5月底,设计院认为某劳务派遣中心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决定不再继续聘用刘某。某劳务派遣中心于2010年6月初向刘某送达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某劳务派遣中心支付刘某工资至2010年5月底。  相似文献   

9.
《农村青年》2009,(11):41-41
问:李群是某公交公司的司机,1996年与公交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7年9月,李群在车站不慎将候车人张某剐倒,负事故主要责任。某公交公司支付了伤者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36万元。10个月后,公司以李群给单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由单方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相似文献   

10.
《中国工运》2014,(3):55-55
案例: 刘某于2009年9月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10月该公司提前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刘某未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与考勤规则履行正当的请假手续,仅经副总经理批准即回家倒休。依据公司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1.
《农村青年》2010,(8):47-48
问:我是一家公司的经理。不久前。员工张某因工资问题,与公司发生矛盾,旷工超过半个月。之后,公司老总决定,解除公司与张某的劳动合同。现在张某已申请劳动仲裁,理由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解雇旷工员工违反法律吗?  相似文献   

12.
王某,中专电脑专业毕业,于2006年10月9日,与江苏省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亨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相似文献   

13.
王某,中专电脑专业毕业,于2006年10月9日,与江苏省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亨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相似文献   

14.
《工友》2011,(10):25-25
《工友》编辑部:因为不能按计划接到工程,我们无法为所聘请的几个软件工程师继续提供劳动,于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他们解除劳动合同,并明确表明为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是,通知发出后十多天后,后期工程项目又签订下来了。请问,这时公司能否撤回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撤回后原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或者重新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5.
《中国工运》2014,(8):55-55
案例:2008年,王某入职A公司,2009年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0年3月,王某接到A公司的解聘通知书。王某认为,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遂将A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A公司辩称:王某的工作事项主要为数据录入,但在工作中经常出错,同事为此多次发邮件提醒他注意准确性。之后,王某给公司相关负责人发邮件,表示停止数据录入工作并多次拒绝参加职业培训。  相似文献   

16.
《中国工运》2014,(11):55-55
【案例】韩某自2008年5月起到A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期限截止到2013年5月31日。韩某自2010年12月20日开始担任单位的兼职工会主席,任期至2013年12月20日。2013年4月29日,A公司向韩某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其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韩某对公司的做法提出异议,但是没有得到回复。2013年5月底,其办理了离职手续后离开公司。随后,韩某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系A公司工会主席。  相似文献   

17.
余军 《工友》2009,(4):29-29
案例回放: 1996年6月至2009年2月,王某在武汉市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其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也只是从2005年才开始签订,一年一签。2009年1月中旬,公司要求王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继续在该公司从事司机一职,否则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8.
《工友》2014,(6):28-29
《工友》编辑部:裴某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5年期的劳功合同,约定裴某从事磺化工艺作业。工作一年后,公司以其“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决定顿外支付给1个月工资,提前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裴某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出如今自己身体多处不适,可能是从事磺化反应作业造成的,要求公司安排其在离职前做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可公司拒绝了裴某的体检要求。请问,裴某的要求正当吗?董吉普。  相似文献   

19.
《工友》2009,(7):42-43
《工友》编辑部: 我于1984年参加工作。2000年因工厂不景气办理停薪留职,到外地打工,一去就是6年。2009年春节,我回到家乡,得知工厂已在2006年底被当地一家公司兼并,原工厂人员全部被接收并与新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我找到新公司,要求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公司领导告诉我,该厂在2007年1月连续登了三天的报纸,要求原厂职工限期在2007年5月30日之前到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逾期后果自负。因此,该公司现在没有理由接收我。请问,新公司有理由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吗?  相似文献   

20.
《工友》2011,(8):25
《工友》编辑部:我公司因为战略调整,我所在部门属于撤销之列。公司要将我调至别的部门,工资稍有降低,我不同意,公司便书面通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向我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要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额外支付我一个月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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