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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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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本质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关于犯罪本质主要有社会危害性说、法益侵害说和伦理规范违反说,但社会危害性说和法益侵害说存在不同的问题。本文主张基本伦理规范违反说,刑法立法和司法中的若干问题可以证明该说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2.
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必须为古今中外所有种类的犯罪所共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都不具有犯罪本质特征的属性。应受刑罚惩罚首先是某类行为被作为犯罪纳入刑法的原因.而后才是某个行为违反刑法所应得到的结果,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确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只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才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3.
犯罪概念是刑法学的核心内容,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规范。犯罪概念有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之分,单纯的形式和实质之争无意义,混合概念没有揭露犯罪的本质。"通说"认为犯罪的特征包括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特征,但都不是犯罪的本质。犯罪的本质是意志自由,犯罪是行为人根据其意志自由为或不为,违反刑事法律规范且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4.
马炫 《传承》2015,(1):126-127
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应该包括在犯罪概念的界定中,这一观点近年来受到刑法界一些学者的质疑与批判。其理由主要是因为社会危害性的三个特点:模糊性、分歧性和易变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之间出现矛盾时,无法制定出相应的犯罪原则。虽然也有学者对此进行了反驳,但仍然没有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因此,正确解读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对于统一人们的思想、维护法律的威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胡耿 《公安学刊》2003,(2):80-81
选择性罪名涉及的犯罪行为具有同质性,如果分别实施不同的行为、犯罪对象又不同的 话,所涉的犯罪数额应该相加。当然,犯罪数额不过是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一个量化和表现,认定行为是否 犯罪,不仅要把握其犯罪的数额,更重要的是要认识其社会的危害性,要把握犯罪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6.
"无行为则无犯罪",是刑法理论的基本观念.如何理解不作为的行为性,以往的因果行为论、目的行为论、社会行为论和人格行为论分别从不同的立场,进行了论证;由于这些学说都是基于非刑法规范的立场,来说明不作为的行为性,所以,必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刑法规范的立场,来说明不作为的行为性,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和妥当性.刑法规范可分为禁止性规范与命令性规范两种,作为违反了禁止性规范,属于规范视野中的行为;不作为则违反了命令性规范,同样属于刑法规范视野中的行为.不作为与作为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但是,在违反刑法规范这一点上,二者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7.
在故意范畴内是否需要行为人具备违法性认识是一个聚讼争议的焦点问题。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结合刑法规定的、社会危害性主导的犯罪概念认为在成立故意犯罪时,行为人需要具备社会危害性认识,但不需要具备违法性认识,究其实质是违法性认识不要说。但社会危害性认识的价值判断存在模糊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有违罪刑法定原则意旨,且无深层的法理支撑,其理论根基与支持理由难以证成违法性认识不要说。置于中国刑法语境下,违法性认识与故意成立的关系问题,实际上是违法性认识与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关系问题,更确切地说是违法性认识必要说与违法性认识不要说的对立与抉择问题。从我国刑法理论发展的规范化转型出发,并对支持违法性认识不要说的理由进行深入分析和深刻反思,可以发现违法性认识必要说更为合理、规范、妥当,应当予以引入和坚持。  相似文献   

8.
在界定国际犯罪时,应当从两重性的视角出发,并抓住国际犯罪的国际性特性。所谓国际犯罪,是指严重危害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依据国际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有三:即国际危害性、国际公认性和应受国际责难性。其中,国际危害性是国际犯罪的本质特征,而国际公认性与应受国际责难性密切相关,二者共同构成国际犯罪的形式特征。  相似文献   

9.
犯罪的本质主要解决立法和定罪的正当性的问题。从世界范围来看,德日法益侵害说、英美系的危害原则和中俄的社会危害性理论是各自主流的犯罪本质学说。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本质为社会危害性,社会危害性这一概念能够揭示行为的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不过,当前据以判断社会危害性的实体内容和规范标准缺失,应当予以修正。将社会危害性理解为法益侵害性,具有理论的可行性和实践的可操作性。我国的社会危害性中的"危害性"与法益侵害性中的"侵害性"具有同一意思,而社会危害性之中的"社会"应当理解为法律所保护的生活利益,而不是抽象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10.
在界定国际犯罪时,应当从两重性的视角出发,并抓住国际犯罪的国际性特性。所谓国际犯罪,是指严重危害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依据国际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其基本特征有三:即国际危害性、国际公认性和应受国际责难性。其中,国际危害性是国际犯罪的本质特征,而国际公认性与应受国际责难性密切相关,二者共同构成国际犯罪的形式特征。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理论在犯罪特征的范围内谈论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 ,将两者的冲突直接换位为形式违法性和实质违法性的冲突的理论值得商榷。应受刑罚惩罚性是前两个特征派生出来的法律后果 ,不应在犯罪特征中占有一席之地。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和谐地统一于犯罪的特征之中 ,具有同等地位。立法阶段两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司法阶段两者是一般特征与除斥特征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危害行为理论是我国刑法学理论的根基,在我国刑法学理论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目前危害行为在刑法理论中的体系地位不当,导致了犯罪构成理论的混乱和司法实践的困惑,与我国刑法理论的发展完善、刑事法治的实现尚有抵牾之处。鉴此,从危害行为理论的反思、危害行为体系性地位的辩驳以及司法实践的困惑等方面对我国的危害行为理论进行系统批判,同时把危害行为置于犯罪构成之前作为刑法中的行为进行评价,无疑会有助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众多刑事被害人的损失得不到赔偿,其正常生活出现危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故此。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非常必要,其是我国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充分保障人权及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建立我国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不仅有像宪法、国际条约的法律依据,还有理论依据。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众说纷纭,其中具有影响力的有均衡保障刑事人权说、国家责任说和命运说等四种学说。将侵权责任法的不真正连带责任理论引进国家责任说,才能使该学说更加完善,并以此论证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4.
随着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众多学者疾呼我国的刑法体系应当由现阶段的罪责刑法向安全刑法转变,以实现对社会风险的预防与控制。但是应当看到,风险刑法在许多方面与我国现行刑法的价值理念还有相当的距离,这一距离不可一步跨越,而应当在坚持我国现行刑法价值观念框架之下,采取理性的思维,吸取安全刑法理论的有益成分,如适当增加危险犯等,以应对社会风险的挑战。  相似文献   

15.
刑事法律制度缺乏对刑事被害人的充分关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并未充分发挥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虽然刑事和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刑事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问题,但囿于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遭受严重伤害的刑事被害人的赔偿仍存在较大困难。且在媒体报道案件的过程中,往往侧重关注犯罪人,忽略被害人,从而加大了社会大众对被害人救助的不确定性。故此,应当探索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以形成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有益补充,以为将来刑事诉讼法正式确认刑事被害人的求偿权作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6.
新形势下刑侦工作要继承和发扬传统经验,更要用科学理念指导现代刑侦工作。测谎技术作为刑侦工作的辅助手段之一,无疑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文章详细讨论了测谎技术发展历程、理论依据、工作原理及国内、外应用现状。这项新技术将在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各个领域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2019年中国刑法实施报告   总被引:6,自引:6,他引:0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伟大日子。70年来,在中国的刑事法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中国刑法学在始终恪守重视基础理论的总结、创新与完善的基础上,亦更加主动地回应社会现实关切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彰显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凸显出刑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功能,弘扬了新时代我国刑法学鲜明的问题意识与自主意识。相较以往,2019年度刑事犯罪在涉众型、风险型、科技型等领域较为突出,呈现出涉案金额巨大、危害面广、手法多样且不断翻新等特点。2019年度刑法实施报告主要将以下七个板块作为研究重点:新中国成立七十年刑事法治和刑法理论的变迁与反思、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与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工智能时代刑法挑战的前瞻应对、互联网金融领域腐败犯罪治理防范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体适用问题及民刑交叉、行刑衔接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贪污腐败犯罪是全球的公害,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贪官携款外逃已成为腐败犯罪的一个新动向,也是当前跨国犯罪的突出问题。为惩治跨国腐败犯罪,国际社会加强了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签订正是这一国际合作的法律体现。作为缔约国,中国应以《公约》为标准,对相关刑事法律进行修改与完善,以适应有效惩治腐败犯罪和追缴外逃赃款的现实需要以及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条约法义务要求。  相似文献   

19.
法定犯时代下,后工业社会中各种风险逐渐升格,古典自由主义刑法理论地位受到动摇,刑法制裁体系相应地吸收了积极刑法观理念,前置刑法干预起点,降低入罪门槛,而社会整体评价体系中却缺乏相应的轻罪或微罪评价模式、犯罪分层意识,从而导致刑法附随法律责任引发实质意义上罪责关系的不协调,违反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责任主义原则等问题。同“以刑制罪”对“从罪到刑”的罪刑关系的反思,在意图限缩刑罚的法益理论逐渐沦为为刑法扩张“背书”的情况下,对犯罪附随法律责任的重视能够促进法益判断标准的实质化,从而有利于促进立法批判机能的实现,也能对保安处分科学化和刑罚“双轨制”发展有所裨益。基于新社会防卫论的论证逻辑也应该对附随后果的逆向论证逻辑以及定位做出限制,同时提出犯罪人处遇重构、引入复权制度等具体举措,以期达到法律体系内部法律责任的协调。  相似文献   

20.
自1986年乌尔里希.贝克首次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以来,风险问题已经深入整个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安全、制度的冲突与风险刑法进行深刻反思。立足于从责任主义、法益保护和刑法的谦抑精神三个方面分析风险社会与刑法的关系,刑法撤退的原因,既在于责任主义以及以法益保护为核心所构建的刑法体系的要求,又在于风险社会下除刑法之外的社会制度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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