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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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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津政报》2012,(7):10-11
<正>津政发[201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7年8月20日《批转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和小锅炉并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5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
《天津政报》2012,(3):22-22
<正>津政办发[201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燃煤供热锅炉房并网改燃工程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燃煤供热锅炉房并网改燃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现将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指挥:熊建平副市长副指挥:舒长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窦华港市建设交通委主任  相似文献   

3.
<正>津政办发[2017]67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4月29日天津市新建房屋供热工程建设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热设施建设,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4.
5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天津市供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后,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对该条例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6月4日《天津日报》等主要媒体全文刊发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天津人大网站同时登载并且开辟了市民反馈意见专栏。  相似文献   

5.
《天津政报》2008,(18):34-39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08-2012年)〉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6.
《天津政报》2012,(21):14-16
<正>津政办发[2012]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关于加强我市蔬菜零售网络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2年10月31日关于加强我市蔬菜零售网络建设的意见市商务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  相似文献   

7.
《天津政报》2012,(8):37-38
<正>津政办发[2012]40号和工作经费渠道意见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和工作经费渠道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二○一二年四月七日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防震减灾投人机制和工作经费渠道的意见为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和工作经费渠道,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  相似文献   

8.
《天津政报》2012,(23):22-29
<正>津政办发[2012]1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市教委《关于实施〈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2013—2015年)〉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9.
《天津政报》2012,(8):38-39
<正>津政办发[2012]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二○一二年四月六日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为优化我市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依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津政发[2010]13号),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0.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政办发[2012]1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拟定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2012年12月)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苏发[2012]14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基层  相似文献   

11.
国办发[201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  相似文献   

12.
《天津政报》2012,(20):5-7
<正>津政办发[2012]1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做好住房保障家庭财产核查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2年10月10日关于做好住房保障家庭财产核查工作的意见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监督管理,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国家统计局、证监会《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  相似文献   

13.
《天津政报》2012,(8):31-35
<正>津政办发[2012]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办、天津银监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通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二○一二年四月一日关于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天津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  相似文献   

14.
正津政办发[2016]9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教委《关于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1月3日关于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教委为规范民办托幼点的幼儿看护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民办托幼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5.
《天津政报》2008,(17):31-35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天津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9月12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6.
《天津政报》2012,(16):32-35
<正>津政办发[2012]9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巩固我市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以下简称旧楼区提升改造)成果,依法建立和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参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7.
《天津政报》2008,(13):17-19
<正>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13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8.
《天津政报》2012,(7):15-30
<正>津政办发[2012]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关于我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9.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宁政发[2012]3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发展的新期盼,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36号)、《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我市实际,现就"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我市3—6岁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20.
<正>苏府办[2015]33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2月2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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