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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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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廖娟 《传承》2010,(6):124-125
近年来,城管执法机构与作为城管执法相对方的民众尖锐对立的现象频频出现,形成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紧张关系,城管执法陷入了困境。因而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城管在行政主体资格、执法权力、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城管执法应该纳入法治化轨道。成为了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城管执法机构与作为城管执法相对方的民众尖锐对立的现象频频出现,形成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的肾张关系,城管执法陷入了困境.因而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城管在行政主体资格、执法权力、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城管执法应该纳入法治化轨道.成为了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公安机关内设的交通管理、消防管理、边防管理机构和派出所依法取得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些机构依法取得的行政主体资格是有限的,因而他们独立行政执法的范围、权限,以及所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度的。这些内设机构和派出所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权,应当做到合法、及时、适度。应当进一步完善行政法制,规范有关授权立法和行为,明确执法责任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执法民警的能力和水平,不断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所的独立行政执法活动。  相似文献   

4.
为了规范政府的执法行为,更好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9月13日,郑州市政府公布了《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对郑州市政府46个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力逐项澄清,公之于众。这部180余万字、由百余名法制工作者参与整理,历时3年才出版发行的《郑州市行政机关执法职责综览》,是我国首部地方政府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执法职责明白书”。它回答了46个行政机关“谁有资格执法、执什么法和怎么执法”的问题。它也是一本郑州市市属行政机关法定权力和法定义务的明细表,清点出郑州市政府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118个,这些单位担…  相似文献   

5.
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30年来,市、县、乡三级均单设了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同时确立了计划生育机构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计划生育行政机构的严格执法,使我市实现了人口低生育水平增长。但是,当各级党委、政府强调计划生育工作丝毫也不能放松的同时,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机构和队伍却受到冲击,基层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地位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出现了问题。  相似文献   

6.
现代语境下的主体资格,是由罗马法上的人格逐渐演变而来。虽然。此时的“主体资格”与当日的“人格”在语词的表面法律意义上相去不远,但其内涵却是迥然有异。针对目前学者们对民事主体资格之构成要素,以及民事权利能力之范围等问题的研究,笔者希望在对主体资格之历史流变作出简要回顾的基础上,提出对有关问题的一己之见。  相似文献   

7.
一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是以检察人员为主,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规定依法相对独立地承担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的内部办案工作制度。针对有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存在的执法主体不明、责任不清、错案追究不力的现象,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1999年 5月 27日做出了《关于试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工作方案》,要求全国各检察机关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一种学法、执法、守法三位一体的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它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资格,明确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追…  相似文献   

8.
正以"接力站岗"方式治理行人闯红灯,虽然效果明显,但笔者认为,社会管理不能唯"效果论",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接力站岗"表面上看是城管部门治理交通违法现象的创新之举,但实质却是违法之举。从执法主体上看,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城管部门不属于交通警察,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而"接力站岗"  相似文献   

9.
<正>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它集中体现在行政主体不合格、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程序违法等方面,为了减少或克服这些弊端,本文对当前所见的一些行政执法中的问题进行初步剖析,以就教于同仁。一、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格在行政执法中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意义重大,而判断行政执法主体的关键在于查明实施处罚或强制的机关是否具有法律规定或法律授予的权力。我们针对目前执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对执法主体资格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10.
司法会计鉴定有关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司法会计鉴定是司法会计的核心,它包括司法会计鉴定主体资格、司法会计鉴定管理体制、司法会计鉴定程序及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司法会计鉴定方法等五个问题。鉴定主体资格应采用“有固定资格原则”;鉴定管理体制应实行“集中型”的司法会计鉴定管理体制;司法会计鉴定标准应以“普遍承认标准”为主,“实质证明标准”为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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