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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6):30-32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1 998年以来 ,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 ,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 ,推动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粮食购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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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所提高,春耕播种进展顺利,预计全年粮食播种面积有所恢复,整个农村和农业生产的形势是好的。但2月份以来,由于受全国性的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涨价等影响,我市出现粮食销售价格普遍大幅上涨;部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快,增大了农民生产投入,局部地方以尿素为主的化肥供应趋紧,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将会对农民种粮积极性产生消极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工作,保持市场和价格基本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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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2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1998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近年来我市粮食生产出现了一些新情况,粮食供求形势发生了新变化,在保护农民利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流通市场体系、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等方面,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按照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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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6)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政策支持农业发展的背景下,由于气候"风调雨顺"、重大技术措施落实较好,我市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出现了多年来少有的好势头,大春粮食作物面积稳定增长,水稻、玉米单产创历史新高,灾害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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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解决我市粮食体制长期存在的"一市三制"问题,规范和统一粮食管理体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决定调整和统一全市粮食管理体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划分粮食事权,实行分级管理粮食事权的管理实行统一政策、合理划分、分级管理的办法。全市必须执行粮食敞开收购政策,收购价格由市政府统一确定,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在市政府定价的基础上可在15%以内上下浮动。市级储备粮的粮权属市政府。采取适度集中的办法储存,实行定期轮换、推陈储新。市级储备粮的保管、储运、轮换、损失的核销、补贴的拨付等管理工作由市里负责。其余的粮权全部下放,粮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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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重庆市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财政资金补贴方式的重大改革,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进程、促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客观要求。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试点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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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2,(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1998年以来,全市积极贯彻落实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了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的调整,为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面对加入 WTO 后对粮食生产和流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必须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一、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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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规范省际问粮食收购价格衔接行为,我委制定了《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一、为做好毗邻地区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工作,共同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促进粮食有序流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列人定购或保护价收购范围的主要粮食品种收购价格政策的省际间衔接工作。 三、制定和衔接定购价和保护价,要有利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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