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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2 毫秒
1.
<正>执行性地方法规是指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在整个地方性法规中,占有较大比重。随着我国立法的发展和进一步完善,执行性地方立法在整个地方立法中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对制定执行性地方法规一些问题的探讨,对现阶段加  相似文献   

2.
执行性地方性法规是指立法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执行性地方性法规在整个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中 ,占的比重较大 ,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 ,本文拟结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实际做一些分析。  一、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实施办法这是典型的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截至 2 0 0 3年底 ,我国现行法律有 18部明确规定省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可以根据该法制定实施办法。其中大多数规定 ,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 ,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城市规划法》《人民…  相似文献   

3.
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抵触,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但是,对于什么是抵触,如何执行不抵触原则,看法并不尽一致,值得从理论上深入探讨。一、什么情形应视为抵触?一般认为,下述几种情形应视为抵触:(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许可、赋予性规定,地方性法规加以禁止、限制的;(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性规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解除的;(3)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以外,创设或扩大处罚权限的;(4)地方性法规规定了应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加以规定的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若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既不利于维护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的权威,不利于全国法制的统一,也违背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宗旨。二、如何执行不抵触原则?执行不抵触原则不意味着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4.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将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据此,本文以76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为样本就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考察。目前,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主要存在立法的地方特色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复立法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因此,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遵循科学性原则,重点考虑执行性法规与创新性立法的比例关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的协调关系;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应当遵循不重复上位法的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5.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地方性法规,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内容和重点议程。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包括: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相似文献   

6.
地方性法规如何突出地方特色,一直是地方立法中久议不衰的话题。尤其不同于自主性和先行性立法,执行性的地方性法规,因为有直接的上位法,如何突出地方特色,难度更大,也更受关注。本文结合近年来的立法实践,仅就法律授权之外的执行性地方性法规如何突出地方特色,作了一些研究和探索,主要谈细化、补充、扩展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7.
地方性法规在制定过程中 ,在不同的程序阶段 ,其文件形态有所不同。过去由于没有统一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作法不一。现在立法法已经实施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 ,应将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的文件形态 ,加以统一规范。1.地方性法规草案。这是地方性法规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即第一次审议时的文件形态。地方性法规草案是随同地方性法规案向人大常委会提出 ,是地方性法规案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的机构和人员为 :常委会主任会议、人大专门委员会、人民政府。没有…  相似文献   

8.
《人民政坛》2011,(10):39-39
钱兴林在《人大研究》2011年第8期载文《执行性地方性法规突出地方特色的实践与探讨》认为,执行性地方性法规要突出地方特色,应在细化、补充、扩展三个方面着力。在细化上突出地方特色。细化就是对上位法已有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目的是增强执行上位法的操作性。一是对制度规定进行细化。从制度性规定细化出的内容.一般都是比较重要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许多亮点就出自这里。  相似文献   

9.
景亚南 《人大研究》2009,(12):35-37
一项地方性法规出台以后,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法规本身具有的抽象性、概括性与案件的具体性、个体性产生的冲突,法规的稳定性、滞后性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之间出现的矛盾等,都可能需要运用法规解释来协调。  相似文献   

10.
<正>何谓地方性法规名称?通俗而言,即一部法规的标题或题目,它是地方性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行政区域、调整对象、法规类属构成,如《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吉林省"为行政区域,"节约用水"为调整对象,"条例"即为法规类属。基于同一立法主体行政区域的确定性和各个地方性法规调整对象的不确定性,地方性法规名称的理论研究实际上只能落定于法规类属层面。不论是"条例""实施办法",或者  相似文献   

11.
《公民导刊》2006,(6):16-16
第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夯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何谓地方性法规名称?通俗而言,即一部法规的标题或题目,它是地方性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行政区域、调整对象、法规类属构成,如《吉林省节约用水条例》,"吉林省"为行政区域,"节约用水"为调整对象,"条例"即为法规类属,基于同一立法主体行政区域的确定性和各个地方性法规调整对象的不确定性,地方性法规名称的理论研究实际上只能落定于法规类属层面。不论是"条例"、"实施办法"或者"规则"、"规定",上述不同表述与其说是法规名称的不同,毋宁说是法规类属的区别。在此,笔者结合立法工作实践,拟对地方性法规名称谈些不成熟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人民政坛》2009,(7):34-34
雷斌在《人大研究》2009年第5期上撰文认为,地方性法规清理是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的统一部署或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并决定是否修改、废止或者编纂地方性法规等的活动,包括清理程序的启动、审查和意见处理三个阶段。目前的法规清理工作缺乏长效机制,主要还是及时性、被动性、运动式的,相关制度不健全,缺乏统一规划,清理程序不完善。  相似文献   

14.
欧修权 《人大研究》2006,(12):30-33
大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使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两个问题,即如何保持法规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立法工作,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40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9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各级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有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本条第二款"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中,共两项,其第一项为:"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相似文献   

16.
结合地方立法实际对不抵触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地方立法应当体现地方特色,这是地方立法工作者的共识。地方特色主要指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能够反映地方的特点,解决地方的实际问题。但是,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是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17.
崔立文 《人大研究》2006,(11):21-22
地方立法空间是指地方性法规可以作出规定的事项和内容。随着立法法对地方性法规制定范围作出明确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对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作出限制,法律、行政法规逐渐完备,法律、行政法规条文趋于细化,地方立法的空间已被压缩。本文拟对此做一点分析。一、立法明确了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从整体上缩小了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范围在相当长时间,我国对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限没有作出明确划分,特别是没有规定哪些事项属于法律专属立法权,只能制定法律,地方立法不能涉及。因此,有不少应由国家制定法律的事项,有的地…  相似文献   

1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将2020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应当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相似文献   

19.
《人大研究》2005,(9):28-28
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性法规制定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形成提高地方性法规质量的长效机制,日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地方性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试行)》,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指导原则、法规质量标准及其保障措施提出了若干具体意见。其中,对地方性法规的质量标准分为法理、实践、技术和实效标准。法理标准具体分为四个方面:①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的公平与正义,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兼顾各方利益,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照顾少数人的利益。②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  相似文献   

20.
王洋 《天津人大》2010,(10):10-11
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共废止了4件地方性法规,对40件地方性法规中的86个条文作了修改,这标志着历时一年的地方性法规集中开展全面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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