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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7〕8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06〕47号)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依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制订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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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发[2017]6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7]10号)要求,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现将有关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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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2007〕3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自2007至2009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完成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知》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普查内容和时间进度、普查的组织实施、经费来源等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是各级政府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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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办发[2017]10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12月18日四川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下简称污普)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普查目的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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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政办函[2018]1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4年3月26日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17]8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鄂政电[2017]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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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007〕6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七月九日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国办发〔2007〕37号)精神,为指导开展河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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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发〔2007〕97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切实做好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省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省环境现状的重要手段,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地区分布和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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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7年9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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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五月十七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指导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一、普查工作目标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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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吉林省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省政府决定于2006年10月至2009年12月开展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普查目的和意义污染源数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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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甘政办发[2018]33号2018年3月5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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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报》2023,(15):11-13
<正>陕政办函〔2023〕4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要求,为全面做好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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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市政发〔202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 2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精神,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现就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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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7〕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五月十七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公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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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发[2016]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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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 0 0 1〕 92号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  省统计局、编办、民政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8部门《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意见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 7部委《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 (国统字〔2 0 0 1〕 37号 )的精神 ,为做好河南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工作 ,现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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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06〕36号)精神,加强对我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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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精神,切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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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绍政发〔2015〕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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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发[2016]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普查目的和意义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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