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代表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据此规定,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而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必须研究处理并答复则是有关机关、组织必须履行的义务。  相似文献   

2.
依据代表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有权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相似文献   

3.
对“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代表公民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渠道和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一府两院”办理建议,既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推进依法行政的本职要求,也是对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尊重代表劳动成果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4.
《辽宁人大》2009,(3):28-28
什么是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根据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相似文献   

5.
《代表法》第18条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在实际工作中,“一府两院”的各承办单位虽然对代表建议进行了答复,但在复函的格式方面存在  相似文献   

6.
正对县级以上各级人大来说,人大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大会秘书处或者有关机构提出交办意见,会后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会议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对政府及其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政府办事机构共同交办,具体协调工作由政府办事机构负责。代表对地方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对人大机关工作  相似文献   

7.
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有关机关、组织应尽的法定义务。法律并没有赋予有关机关、组织对代表的某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有终结办理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代表提出了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就必须负责答复。终结办理"人大代表年年提、承办单位年年办、年年都未有效解决"的建议,关键在"有效解决"四字,是有效  相似文献   

8.
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执行代表职务、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法定职责。岁末年初,是代表建议办理"交帐"的时间,本刊特推出"代表建议办理"专题。  相似文献   

9.
《辽宁人大》2007,(2):27-27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建议,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的建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机关、组织应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经交办机关同意,少数复杂的问题可以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提出意见,由原办理机关、组织在一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  相似文献   

10.
正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是什么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除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外,还有权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1.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的权利各级人大代表向本级人大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代表通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对人民代  相似文献   

11.
人大代表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许多重要权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书面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本市简称为书面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依法行使自己的各项权利,都是执行代表职务,都是代表人民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相似文献   

12.
《公民导刊》2011,(11):4-6
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尊重人在代表、保障其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机关及有关组织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3.
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这是人大代表行使法定职权、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形式。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有关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这也是法律对建议承办部门规定的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履行这样的法定职责,谁来答复代表建议?怎样答复代表建议?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效果的瓶颈。首先是谁来答复代表建议。一般的做法是人代会结束后,大会秘书处将整理分类的代表建议转交“一府两院”,政府召开办公会议,根据代表建议涉及的内容分别交由相关委办局承办。在承办代表建议的工作程序上,…  相似文献   

14.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代表除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外,还有权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通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了解有关机关、组织的工作情况,督促、支持有关机关、组织做好工作。各承办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狠抓落实,真正见到成效,从而促进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同时也为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提供了一个平台。本期刊发一组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的报道,只是管中窥豹,其中有不少新亮点,新举措,值得总结和借鉴。  相似文献   

15.
《人大论坛》2008,(11):23-23
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16.
正对代表建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规定是,有关机关和组织应"研究处理"、"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无论是"研究处理"还是"研究办理",毕竟不是"必须执行"。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要求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怎么说,有关机关和组织就必须怎么做。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不是必须执行的,但有关机关或组织一定要认真研究处理(办理)。笔者认为,有关机关和组织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能够按代表建议要求办理的,应尽快  相似文献   

17.
戚琳 《云南人大》2006,(10):25-25,27
代表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执行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和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工作,是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有关机关或者机构、组织代表提出建议。必须认真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如何有效地对省人大代表的建议进行处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分类方法和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分类体系,则是处理省人大代表建议面对的首要问题和工作环节。省人大代表建议分类的准确与否,直接关乎着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统计、分析、交办、承办和督办,为科学、完整、准确地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进一步规范省人大代表建议的管理和运用,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  相似文献   

18.
宪法、代表法规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下称议案和建议),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认真负责地办理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直接最根本的体现。当前,在办理代表议  相似文献   

19.
《代表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办理代表建议作了明确规定,《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关机关、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厂、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但是,《代表法》对有关机关、组织没有办理好代表建议应当承担什  相似文献   

20.
笔者作为一名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在转办、催办代表建议过程中,发现某些单位视代表建议为“添乱子”、“找岔子”、“当难题”的现象,很是值得忧虑。人大代表依法向有关部门、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对于承办单位来讲,办理代表建议既是对自身工作的检查和促进,也是接受人民监督、增强人大意识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