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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8)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09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重庆市2009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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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0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三月八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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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8]19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08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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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15)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2001年重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改善投资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重庆参与西部大开发、实现大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务必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精简50%以上审批许可项目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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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1,(12)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2001年重庆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改善投资环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重庆参与西部大开发、实现大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要领导同志负责,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务必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精简50%以上审批许可项目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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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7)
<正>渝府办发[2017]1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渝府发[2017]28号)有关要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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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温政办〔2015〕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15年温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9月18日2015年温州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市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总体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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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17)
<正>渝府办发[2017]13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首问负责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8月24日重庆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首问负责制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9号)和《重庆市2017年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渝府发[2017]28号)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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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
<正>丽政办发〔2015〕3号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市本级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要求,以提高政府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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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8,(2)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验收环节各协办部门:《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验收环节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7月6日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07]33号",现予以印发,自2007年1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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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渝委办〔2005〕19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体制创新,继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扎实做好2005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力度,分五批向社会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547项,占行政审批总数的50%,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观。同时,结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设等的推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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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2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了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换届后的人事变动情况,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 相似文献
13.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23)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设计环节各协办部门:《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已经2007年7月6日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07]34号",现予以印发,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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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7)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市级有关部门:《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验收环节实施办法》已经渝府法函[2006]4号文件同意备案登记,备案登记号分别为“渝规审发[2006]5号”和“渝规审发[2006]6号”,现予以印发,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请市级相关部门根据《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以及《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设计环节实施办法》和《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验收环节实施办法》,尽快商市建委制定各自部门的具体协办实 相似文献
15.
《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
<正>成办发[2014]5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政务服务推进工作座谈会上的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清理,该取消和下 相似文献
16.
《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3)
甬政办发[2009]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审批职能整合的意见》(甬党[2007]18号),提高效率,简化环节,区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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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3):1-4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2]6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更优发展环境,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5)
各协办单位,各处室、分局、执法大队:按照《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改革试点方案》(渝府令190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划环节实施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备案登记号:渝规审发[2006]3号)。现将《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规划环节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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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4)
<正>绍政办发〔2015〕3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绍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4月16日绍兴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划(2015—2017年)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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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按照"精减项目、减少环节、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明确责任、强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今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政府廉政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做到"应减必减"深入贯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一)取消以下行政审批项目:1.国务院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2.法律、行政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我市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按法定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取消;3.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对某一事项只是作出原则的管理规定,但没有设定行政审批,市政府规章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4.市政府规章层级以下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