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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2015年5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开始正式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这一条款改变了原来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复议维持的只能是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规定。这一条文的修改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又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相似文献   

2.
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了经复议案件的被告资格条款,这一修改具有明显的问题导向,呈现出对提高行政诉讼法实效性的强烈追求。针对复议维持率高的现实状况,增加了复议维持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具体制度。然而,将复议维持率高的症结过度归因于原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引导错误",不仅有失妥当,而且存在着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障碍。"倒逼思维"可能短时间内起到一定的缓冲效果,长期来看,行政复议实效性提升的根本之道应当在于完善组织法和程序法,并配套修改复议决定类型和健全复议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3.
"禁止反复"是德日行政诉讼法中的概念,意为在撤销判决作出后,禁止行政机关基于同一理由作出与被撤销行政行为相同的行政行为。对于重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区分,法律也仅对法院判决重作和复议机关决定重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了规定,然而实践中存在的重作具体行政行为并不仅限于此。对重作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梳理划分,试图解决那些存在于法律规定之外的重作具体行政行为能否适用"禁止反复"条款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施行,为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其它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对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法》第3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着重号为引者所加)  相似文献   

6.
权力机关撤销行政行为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有权撤销行政行为的机关有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和权力机关,这些机关和它们各自的撤销权限构成了行政行为撤销的体系。由于《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以及《行政复议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分别就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复议机关)撤销行政行为(此处为具体行政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因此在行政行为撤销体系中,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行为的问题相对比较明确。虽然宪法和相关的法律也有权力机关撤销行政行为的规定,但线条相对较粗,内容分散,人们对其也关注甚少。行政行为的撤销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还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因…  相似文献   

7.
梁国栋 《中国人大》2014,(22):28-29
在实施24年后,行政诉讼法终于完成首次修改。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在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保证法院独立审判、完善管辖制度的同时,也强化了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诸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行政首长出庭、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等规定,都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有力之举。"  相似文献   

8.
受害公民死亡后 ,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 ,其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转移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未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可将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将赔偿请求人没有提出诉请的行政主体追加为赔偿义务机关 ;若赔偿请求人不同意追加的 ,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行政赔偿诉讼。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应成为刑事赔偿诉讼的被告。国家赔偿中的共同侵权只存在于行政赔偿领域在刑事赔偿领域比较罕见 ,可以忽略。  相似文献   

9.
抽象行政行为的可复议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非特定的对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政行为。目前,抽象行政行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违法、越权;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不遵守必要的制定程序规则。为此,有必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复议,这是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抽象行政行为自身特点的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是可行的,符合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七年多的行政复议实践及国外行政复议制度经验为对抽象行政行为复议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建议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立法范围、复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复议管辖等作出立法规定。  相似文献   

10.
对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项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什么是超越职权?它的内涵和特点是什么?如何认定行政机关的超越职权行为?这些问题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行政审判实践中都需要进行认真研究。对超越职权的界定在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建立的  相似文献   

11.
《宁夏政报》2015,(6):40-42
<正>宁政办发[2015]1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指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时,其相关  相似文献   

12.
一、公安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及自己主张正确合理合法的责任。在公安行政诉讼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公安机关负有完全的举证责任。这样规定是否妥当,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3.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14.
华飞 《人大研究》2005,(3):24-26
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 指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政府行政行为可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 一般不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某种情况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规则及权利义务关系, 有时也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根据立法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的, …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判决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对主要证据范围的划定以及对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何裁判等问题做法不根据审判实践活动,我们作如下分析认识。一、证据不足是否都应撤销?行政主体应处事有据,证据不足,人民法院自然应给予撤销。但从行政管理的效率方面考虑,如果要求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而且在诉讼中向法院提供所有证据,那么行政主体便有大量的行为难以作出。为此,我国《行政诉讼法…  相似文献   

16.
罗英  秦小珊 《湖湘论坛》2008,21(5):87-89
行政诉讼重作判决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所规定的撤销判决的辅助性判决。人民法院在适用重作判决时,对于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萎缩至零"的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应当附加必要的指示;当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与被越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相互矛盾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应根据一定的方法规定重作期限,并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判决主文的表述。  相似文献   

17.
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使得《行政复议法》更具有可操作性,并与《行政诉讼法》有了一个更好的衔接。一、明确了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即将来的行政诉讼原告和被告。二、合理的操作规程使得行政复议审理更加规范,更加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准司法性质。三、化繁为简,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的多样性。四、“驳回”的使用,使得复议决定方式更加多样化科学化。五、“终止”复议程序的有效使用,使得复议主动权掌握在复议机关手中。六、用和解和调解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开创了解决行政争议方式的先河。  相似文献   

18.
[市民咨询]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对哪些事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部门答复](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利益,可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一活动就叫行政复议。(二)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均有权利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相对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司法监督的法律依据。从行政诉讼法立法精神看,只有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而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才可能引起以不作为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的诉讼。其前提条件是  相似文献   

20.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能够履行而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行政形式行政相对人就行政主体的不作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被告重新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按照《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司法权不能代替行政权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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