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6 毫秒
1.
黄秋菱 《当代广西》2008,(23):54-5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2.
《新疆人大》2013,(9):43-44
7月31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条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承包方或者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3.
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近年来,全市各地遵循"依法、自  相似文献   

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够有效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历了自发流特、逐渐规范和加速发展三个阶段,呈现出鲜明特点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推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是:保护耕地资源,坚持土地流转“三个不得”的原则不动摇;加强立法,确保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落实;构建市场,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搭建平台;加强管理与服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保障;完善配套措施,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对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要求更加迫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笔者受此启发,  相似文献   

7.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近年来,湖北各地根据本地的实际,积极探索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也存在着诸如土地流转不规范、保障机制不健全、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加快土地流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加快土地流转的法规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体系,制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民转移就业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8.
《公安研究》2010,(2):95-95
顾钰民在《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撰文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一方面通过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界定,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真正落实农民对土地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通过土地经营权集中,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加快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进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现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要求和发展趋势,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涉及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次会议完善了土地承包流转市场形成机制。这是中央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的新方针和新要求,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10.
陈发桂 《桂海论丛》2010,26(3):80-84
理论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目标有两个:一是从稳定生产关系的层面强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二是从提高生产力的层面实现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但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村集体、承包户以及其他集体成员之间在利益上存在矛盾;政策规定与农民意愿之间也存在差距;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待加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推动土地承包与流转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1.
《中国妇运》2014,(4):19-19
<正>亮点一:鼓励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9%。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一号文件把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实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意图是在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开拓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2.
王继兰 《群众》2011,(10):49-50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长期以来,扬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13.
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破解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滕州市在坚持家庭承包基本政策不变和保障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合理有序流转,有效地提高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水平,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相似文献   

14.
何伟明 《新东方》2009,(5):49-52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一规定出台的原因在于我国现有的土地制度已经与当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足够的保障。农业乃立国之本,对于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来说,土地制度的完善与否,其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小觑。笔者试对我国古代有代表性的几种土地制度进行简单的梳理,并发掘其对当前我国土地制度发展和完善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一)政府行为不当,侵害农民利益。主要表现为:不尊重农民意愿,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搞硬性流转,严重侵犯农民的承包经营权;有的地方将农户的承包地长时间、大面积转租给企业经营,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有的地方为了降低开发成本,更多地招商引资,借土地流转之名,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并强迫农民长时间、低价出让土地经营权;与民争利,把土地流转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  相似文献   

16.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是政府首次正式承认了“土地流转”的合法地位。目前,全国平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占总承包耕地面积的比例约为8.7%,流出农户占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总数的9%。可见,土地流转作为一项土地改革的重要举措已在全国开展起来。本文简要分析现行土地流转模式的利与弊,希望可以为其他地区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中选择适合本地流转模式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17.
金宗志 《当代广西》2013,(11):22-23
【核心提示】 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农民不仅可以获得财产性收入,还可向本地或外地的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增加家庭经营收入。土地流转能够有效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经营提供广阔空间。同时,有利于提高农民非农转移的稳定性,从而弱化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相似文献   

18.
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高效流转的制度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高效流转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即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中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地价评估机制及加紧建设规范化的农村土地交易机构。二是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配套机制,即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建立农业生产服务机构。三是从立法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即充分彰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能、确立多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及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9.
法眼天下     
《时事资料手册》2010,(5):116-116
农民互换土地,非得备案吗 互换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定形式之一。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相似文献   

20.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当前,农地所有权主体地位含糊,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排斥在土地决策与增值收益分配之外,其权能有限,导致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利益分配失衡,市场价值难以实现,造成了农民合法权益严重受损。只有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淡化土地所有权,明晰集体与农户的权利边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诸项权能,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建立强制性多层社会保障制度,才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