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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网络犯罪刑事司法管辖权涉及的不单单是一个国家的管辖,更是多个国家的管辖冲突,现有法律已经不能够解决这样的冲突。本文通过分析网络犯罪对传统管辖权体系的挑战、引介和分析新兴的相关管辖权理论,指出当前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权体系需要重构,并给出指导性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2010年6月11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一次审查会议通过了侵略罪修正案,对侵略罪的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缔约国关于侵略罪的国家管辖问题仍存在许多争议,且缺乏这一方面的实践。所以,国家能否行使对侵略罪的普遍管辖权、何时行使普遍管辖权、如何行使对侵略罪的管辖权都是当下国际刑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也是侵略罪管辖问题中应当重点研究的对象。这不仅体现了缔约国达成坎帕拉协议的重要目的,也有助于考证国际社会能否真正将侵略罪置于国际刑法管辖之下,使之同其他严重国际刑事罪行一样受到应有的惩处,也为将来侵略罪管辖的实践做好理论上的指引。  相似文献   

3.
犯罪活动的国际化趋势促使各国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发生了变化,在管辖空间、管辖方式和管辖对象等方面出现了较大的扩展。但是涉外刑事管辖权的国内法律限制、国际法律限制和国际空间限制依然存在。  相似文献   

4.
程序参与是诉讼主体理论在刑事诉讼中的贯彻与反映,是落实诉讼民主,维持诉讼结构平衡的现实需要。把握程序参与原则的内涵和实质要求并予以程序实现,也是管辖冲突的有效解决与管辖制度完善应予解决的问题。在管辖制度设置上应为当事人提供足够的程序参与机会,保证诉讼当事人及其代表对管辖事项的知情权,在管辖权确定过程中赋予诉讼当事人一定的异议权,在管辖权确定程序产生相关裁定或决定后,应该赋予诉讼当事人相关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5.
新刑法对我国刑事管辖权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公民在域外犯罪的管辖问题.原则上规定中国公民在域外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取消了以犯罪地法律为标准的规定,增加了有关特殊主体的刑法域外效力的规定.二是普遍管辖权问题.新刑法第一次在我国刑法法典确立普遍管辖权制度,有利于我国行使国家主权、履行国际义务,与国际犯罪作斗争.  相似文献   

6.
张建刚 《新东方》2013,(1):39-42
面对南中国海的严峻安全形势,2012年中国在海南省设立三沙市,由被动搁置"争议"变为主动地维护南海权益,择机解决争端,创新收复岛礁模式,用和平与武力的二手对付他国的侵权行为,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守护好可持续发展的海岛与海域。对此,三沙市的建设应有清晰的战略构想,笔者对建设三沙市提出七项建言,以期将其建设成为南海现代长城。  相似文献   

7.
海上犯罪对海上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国家根据属地管辖权在领海行使刑事管辖权。国家在领海的刑事管辖权与陆地领土比较,存在无害通过权等限制。我国海上刑事管辖权制度尚有不足,需要从刑法和海洋基本法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正为重申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加强与各国在南海的合作,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声明:一、中国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确立了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相关权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中国收复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曾非法侵占的中国南海诸岛,并恢  相似文献   

9.
龙湘群 《新东方》2012,(4):21-24
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随着南海诸岛丰富的资源被发现,南海的争端也日益加剧。近期,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中沙、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的设立,是中国对海南省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更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的行政管理和开发建设,保护南海海洋环境。笔者就如何对南海诸岛的开发与建设问题提出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0.
域外刑事管辖权是域外管辖权的一种,是指一国超越其领域范围的刑事司法权利,也就是一国的刑事司法管辖权及于一国领域之外的人或行为,意味着一国刑事管辖权的域外扩张.关于各国域外管辖权的行使,国际法已经形成一系列原则.就我国而言,要实现域外刑事管辖权需做好两方面的国际合作:一是加强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二是加强国际执法合作.  相似文献   

11.
盛丰 《公安研究》2011,(7):53-57
经济侦查管辖案件通过刑事和解方式解决,对于开拓案件解决思路、节约司法资源、实现相关主体权益的最大化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等具有重要意义。适用刑事和解的经侦管辖案件存在范围不明、内容模糊、经济犯罪侦查权介入刑事和解不当以及刑事和解的程序不一等问题。经侦管辖案件刑事和解上述问题的存在系由诸多原因所致,问题的解决需要合理设置适用刑...  相似文献   

12.
在两高关于诈骗刑事案件新的司法解释和上海市关于办理虚假信息诈骗案件意见出台的背景下,针对虚假信息犯罪刑事管辖权的联结点不易确定、指定管辖实践混乱、管辖地不同导致的刑格不同等问题,从保护被害人角度出发,从证据角度确认犯罪结果发生地,对于治理相关违法犯罪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3.
菲律宾无视中国的反对就南海争端强行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国际仲裁,对国际法的公正性产生重大挑战。无论从中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保留声明,还是从菲方诉求的实质来看,国际海洋法法庭都是没有管辖权的。由于国际法自身特点、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本身的局限性和裁决缺乏执行力等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国际争端具有天然的局限性,南海争端只能由直接当事国通过政治谈判方式和平解决。  相似文献   

14.
刑事审判管辖权异议制度具有重要的诉讼法价值,在公正方面可以减弱或屏蔽媒体审判的负面作用,在效率方面具有理顺管辖制度的作用。我国在立法上缺失刑事审判管辖权异议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不少问题,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对此,需要从启动程序、裁决程序和保障程序方面构建我国的刑事审判管辖权异议制度。  相似文献   

15.
国家对外国船舶和飞机的海洋行政执法权是国际法确认或赋予的国家在不同海域进行行政管辖的权能及其权限划分。国家在不同海域享有的权益,是其行使海洋行政执法权的基础,界定了其立法、司法、执法的权限范围。海洋行政执法权的实施具有常规性维权执法的效果。我国应根据国际法赋予沿海国海洋维权的行政执法权,全面行使立法权和司法权,常规性实施执法权。  相似文献   

16.
海上权益争端加剧,海洋维权形势更加严峻中国东海、南海上空风云骤起:日美要协防钓鱼岛,菲律宾立法侵占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中国提出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原则遭遇严峻挑战,中国在上述海域的正当权益面临被蚕食的危险。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维和人员性犯罪问题严重侵犯东道国受害者的人权并使联合国声誉受到重创。各管辖主体在对犯罪嫌疑人实际行使刑事管辖权时,存在诸多障碍:维和人员在东道国享有豁免;各国刑法在域外适用上的规定不同和派遣国主观上不愿对本国维和人员性犯罪行使管辖权;维和人员性犯罪难以被认定构成国际罪行;混合法庭须经东道国同意才能成立;维和人员性犯罪是否构成《罗马规约》中规定的国际罪行和受《罗马规约》约束的国家有限。改进建议包括:多方管辖权相互补充;成立对性剥削和性虐待作出快速反应的小组;起草《联合国官员和特派专家刑事责任公约草案》;联合国在东道国设立混合法庭;派遣国在东道国进行实地军事审判等。  相似文献   

18.
在当前南海以海洋权益为核心引发紧张局势基础上,以近百年来外来势力入侵中国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中国政府和人民与之斗争的历史为背景,阐述作为中国在南海传统疆域界线内的九段线形成、演变、法律地位和作用,指出与邻近国家不存在南海重新划界问题,应坚定不渝地维护九段线的安全,同时通过合理途径,解决有关南海海洋权益的争端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00多年前的汉武帝时代,先民们在祖国版图最南面广阔浩瀚的南海南端,发现了一处沉睡中的美丽岛屿——南沙群岛。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海诸岛进行了行政管辖,郑和七下西洋时,多次在南沙群岛停泊,南沙的“郑和群礁”就是明政府命名的。自从宋朝宣布对南沙群岛行使管辖权以来,直到20世纪中叶,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拥有南沙主权提出任何质疑。70年代后,风云骤起,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和文莱诸国对整个南沙或其部分岛礁提出主权要求,并出兵占领了部分岛礁,这些行为不仅对中国领土主权构成严重侵犯,而且还将南沙争端推向新高潮。归属不容置疑总面积82…  相似文献   

20.
南海是我国面积最大、岛屿最多、渔业和矿产资源最丰富、航道最繁忙的海域,但同时也是领海争端最多、问题最为复杂的海域。海南省作为南海主管省份,其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定位如何,直接关系到南海的有效管理。从历史上看,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主要是陆地上的管理,对于地方政府在海洋管理上如何发挥作用,中央政府没有明确的规定。面对南海紧迫的形势和海南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南省在南海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研究海南省在南海行政管理中的职能定位也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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