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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我是一名老工人。《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我与所在企业订过多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原合同到期,所在企业又要和我订合同。《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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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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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续订完全决定于用人单位,劳动者毫无稳定感可言。尤其对于劳动合同终止时年龄已经超过四十岁的劳动者来说,黄金年龄段已经过去,再就业难度很大。部分用人单位利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的特征,肆意利用劳动者的黄金年龄段,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从就业保障的角度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就业更稳定,可以在用人单位作长期个人规划,发展自己,增长才干。用人单位拥有了一支稳定的技术熟练的职工队伍,对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但有利于劳动者的发展,也有利于用人单位发展,《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比较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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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至2009年6月30日,我已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此后。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续签无固定劳动合同。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住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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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定成为这部法律的关注焦点,相对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做了重大改变,导致了实施前后的一段时期内,出现“辞职门”、“清退门”、“工龄归零门”等现象。劳资关系一度紧张。上篇我们主要介绍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理解、“买断工龄”的法律风险等问题,下篇将继续分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涉及的其它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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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提法最早出现在我国199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又对其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和规范。但实践中人们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存在不少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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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05年12月24目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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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是某厂的职工,与该企业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陈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既没有与陈某终止劳动关系,也没有续订劳动合同。陈某看了《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条款,便要求该企业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等了一个月后,该企业也未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陈某随即以该企业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请求其责令企业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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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两大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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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其他条件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条看似简单的法律条文,在该法律3年前的讨论期间和施行前,引发了波及多家知名企业的"辞工潮",一度被众多企业主视为"畏途"。现如今,情况有了怎样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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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注定成为这部法律的争议焦点,相对于《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做了重大改变,导致了实施前后用人单位一系列的"反抗"行为,一时间"辞职门"、"清退门"、"工龄归零门"接踵而来,导致劳资关系一度紧张。为此,我们将在最近两期"律师点津"栏目中,从实务角度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一番全面分析,希望能够给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从事劳动法业务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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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各种劳动合同中法律规定最为复杂。牵扯的权利义务最广泛的,因此备受关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期限的约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时解除,但也不一定是终身的,遇有法定事由可以提前解除,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而终止。只是在约定终止条件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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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一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然而,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之罚则并非如上述法条规定的那样简单。下面案例警示劳动者在主张此项权益时,要注意防止下列五个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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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一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然而,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之罚则并非如上述法条规定的那样简单。下面案例警示劳动者在主张此项权益时,要注意防止下列五个误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