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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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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24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相关检验检测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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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16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建筑机械分会,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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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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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0]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平安重庆、畅通重庆建设,根据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关于坚持安全发展加强安全工作的决议》和市委、市政府《关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建委、市交委、市市政委、市安监局、长江重庆航道局、重庆海事局拟定的《关于落实全市大型桥梁安全评估意见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在黔有关单位: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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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4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使用管理,经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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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21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住房和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屋建筑自管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29号令),提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针对我市进入主汛期各地自然灾害增多、安全隐患突出的实际,市委、市政府近期先后发出了一系列加强防灾救灾、狠抓安全生产的通知,各地各部门深入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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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交委关于《重庆市县道公路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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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汲取石门大桥“10·1”、九龙坡“1·1”等道路交通事故教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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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8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6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落实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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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安监局《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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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7〕35号文件精神,迅速研究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意见,并将贯彻意见于2007年7月10日前报市政府。近期,市政府将召开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和重庆警备区、武警重庆市总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办发〔2007〕3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报告贯彻措施。二○○七年六月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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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加强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尽快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增强水上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状况虽然有了一定的好转,但事故和险情还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从总体上看,水上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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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7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合格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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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2002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去年春运期问我市连续发生了5起特大安全事故,教训深刻。为了确保今年春运期间的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平安春运,快乐回家"为主题的"万人春运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万人春运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本次活动作为2002年春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使本次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要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万人春运安全大检查"活动自1月28日起,至3月8日结束,为期40天。二、组织形式本次活动以自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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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公安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交通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关于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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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京建法[2012]6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区县规划分局,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管理办法》及《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合格承包人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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