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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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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黔府办函[2015]5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安顺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4]16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顺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黔府函[2015]6号)精神,撤销平坝县,设立安顺市平坝区。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刻制"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政府"印章,自2015年5月4日启用。原"平坝县人民政府"印章自2015年5月4日停止使用,交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2.废止印章(印模)  相似文献   

2.
正黔府办函[2018]15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的批复》(民函[2018]10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的通知》(黔府发[2018]21号)精神,同意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刻制"兴仁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3.
《贵州政报》2013,(8):44
黔府办函[2013]6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2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28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贵州  相似文献   

4.
正黔府函[2016]25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播州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6]1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播州区南白镇、龙坑镇建制,设置有关街道。二、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  相似文献   

5.
正黔府办函[2013]1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27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于2013年12月8日启用。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相似文献   

6.
《贵州政报》2013,(10):33
黔府办函[2013]10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0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厅级)印章(直径4.5cm)于2013年8月1日启用,原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厅级)印章(直  相似文献   

7.
正黔府办函[2017]5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刻制"遵义市人民政府"印章,自2017年4月10日启用。原"遵义市人民政府"印章于2017年4月10日停止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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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7]9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的批复》(民函[2017]7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的通知》(黔府发[2017]10号)精神,撤销盘县,设立县级盘州市。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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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7]1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矢口》(黔府办发[2017]3号)精神,贵州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刻制"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扁"印章,自2017年2月10日启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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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6]4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市州和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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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4]11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矢口》(黔府办函[2014]105号)要求,贵州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已正式成立。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矧》(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刻制"贵州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贵州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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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6]123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桐梓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娄山关镇建制,分别设置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一)新设置的娄山关街道辖原娄山关镇长征社区、西流水社区、峰岩村、独石村、工农村、娄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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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8]19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红花岗区汇川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遵府呈[2018]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红花岗区新蒲街道三坝村、红星社区划归汇川区董公寺街道管辖。二、你市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变更、勘定红花岗区、汇川区行政区域界线,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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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5]296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调整汇川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遵府呈[2015]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高桥镇、董公寺镇、高坪镇建制,设置有关街道。二、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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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5]295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对红花岗区部分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忠庄镇、南关镇、长征镇、新蒲镇建制,设置有关街道。二、有关街道办事处的设置,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审核批准,并报送省民政厅备案。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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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函[2016]47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绥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坪乐乡建制,设置坪乐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二、同意将大路槽乡石羊村划归旺草镇管辖。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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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黔府办函[2017]7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3]48号)精神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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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4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要求,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刻制"贵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相似文献   

19.
<正>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5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为方便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20.
正黔府函[2016]5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赤水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遵府呈[2015]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丙安乡建制,设置丙安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不变,镇人民政府驻丙安村。二、同意撤销两河口乡建制,设置两河口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不变,镇人民政府驻大坝村。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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