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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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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代广西》2009,(21):23-23
投资促进与开放是中国一东盟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双方分别于2004年11月和2007年1月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后,投资成为双方谈判重点。经多轮谈判,2009年,第八次中国一东盟经贸部长会议在泰国曼谷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与东盟10国的经贸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投资协议》(简称《投资协议》)。  相似文献   

2.
《当代广西》2009,(21):17-18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在老挝万象召开。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东盟10国领导人的见证下,时任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东盟10国的经济部长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货物贸易协议》)。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进程全面启动。这标志着《货物贸易协议》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也标志着中国-东盟自南贸易区的建设进程全面拉开了帷幕。  相似文献   

3.
《当代广西》2009,(21):16-16
2002年11月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框架协议》是未来自贸区的法律基础,共有16个条款,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本架构。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4.
2007年1月14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签定,该协议的签订,加快了这个未来世界最大自贸区又一个新领域的开放步伐,并将在中国一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产生更多的“贸易创造”。2007年,作为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新15年的开端,我们有必要回顾曾经走过的15年历程,所谓知历史方能更好谋划将来:为此,本刊特邀知名东南亚专家、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常务副秘书长许宁宁先生就中国与东盟十五年的经贸合作做一分析解读。  相似文献   

5.
高歌 《当代广西》2012,(9):32-33
2002年,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贸区(CAFTA)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等在内的基本架构,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纲领性文件。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  相似文献   

6.
正情景重温2003年10月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倡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期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这一倡议得到了东盟10国领导人的普遍欢迎。2004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进入了全面启  相似文献   

7.
1月14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在菲律宾签署。中国承诺将在WTO允诺的开放条件下,进一步向东盟国家开放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东盟10国则将向中国开放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在中国与东盟10国开放服务贸易的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中,金融服务开放尤为引人关注。自2003年6月清迈会议以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金融合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如增加了东盟成员原有货币互换机制的资金规模:通过“10+3”范围内双边货币互换协定;建立亚洲债券基金等。这些合作对成员国解决资金短缺、防范金融危机、促进金融稳定有着重要意义。本次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后,越南、新加坡、菲律宾、柬埔寨、马来西亚和缅甸等国不同程度地承诺将逐步开放本国的保险、银行、证券及其他金融服务,这无疑将促进未来5~10年该区域金融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相似文献   

8.
《时事资料手册》2006,(6):35-35
10月30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在广西南宁举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东盟10国(菲律宾、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越南)领导人出席了峰会。温家宝和东盟轮值主席国菲律宾总统阿罗约在峰会开幕式上致开幕词。与会各国领导人全面回顾和总结了中国与东盟友好合作关系15年来的发展历程和成功经验,高度评价了双方各领域合作取得的积极成果。会后,温家宝与东盟10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纪念峰会联合声明——致力于加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9.
逐步自由化     
《当代广西》2009,(21):30-30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渐进式。各国在其中以减让表形式给出的是第一批具体承诺。在协议中,中国与东盟10国都在WT0承诺的基础上,遵循GATS的规则,依据各自服务贸易发展的特点和服务部门的比较优势以及国际竞争力,按照GATS服务贸易分类标准(MTN.GNSW120标准将服务贸易分为12个服务贸易部门155个分部门1的范围做出了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的第一批具体承诺。中国选择了相对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成员国做出新的开放承诺。东盟各国的旅游服务部门都向中国做出不同程度的开放承诺,在其他服务领域,东盟国家则是有选择地进行有限的开放承诺。  相似文献   

10.
走进博览会     
《今日广西》2010,(5):26-27
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倡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期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这一倡议得到了东盟10国领导人的普遍欢迎。  相似文献   

11.
伍建青 《今日广西》2008,(24):27-28
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倡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南宁举办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同期举办中国一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这一倡议得到东盟10国领导人的普遍欢迎。  相似文献   

12.
《时事资料手册》2008,(1):40-40
2007年11月20日,东盟10国领导人在新加坡举行的第13届东盟首脑会议上签署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1967年8月成立以来第一份对各成员国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在东盟一体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13.
今年8月15日,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标志着双方成功完成了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意味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即将走完从最初构想到目标实现的10年圆满历程,于明年1月1日全面建成。  相似文献   

14.
中国与东盟十五年经贸合作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7年1月14日,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签定,该协议的签订,加快了这个未来世界最大自贸区又一个新领域的开放步伐,并将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产生更多的“贸易创造”。2007年,作为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新15年的开端,我们有必要回顾曾经走过的15年历程,所谓知历史方能更好谋划将来。为此,本刊特邀知名东南亚专家、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常务副秘书长许宁宁先生就中国与东盟十五年的经贸合作做一分析解读。  相似文献   

15.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即将建成,《货物贸易协议》和《服务贸易协议》就要全面实施,同时,《投资协议》也于2009年8月15日签订。落实这些协议,对广西既是加快发展的新机遇,也是对外开放的新挑战。  相似文献   

16.
袁元 《协商论坛》2006,(11):42-43
目前,东盟是中国的第5大贸易伙伴,中国是东盟第4大贸易伙伴。这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启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2004年11月,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的《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入了实质性全面启动阶段。中国-东盟自贸区是-项互惠双赢的经贸安排,它的建立不仅深化和密切了中国-东盟全面合作关系,而且对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也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目前,双方正继续就服…  相似文献   

17.
《当代广西》2009,(21):24-24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简称《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于2004年11月签署,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它是落实《中国一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对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包含了18个条款和1个附件,对争端适用的范围、磋商程度、调停和调解、仲裁、仲裁的执行、补偿及中止减让作了一系列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相似文献   

18.
徐强  王追林 《政策》2005,(12):32-33
2005年: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启动 “东盟”即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 泰国、文莱、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等东南亚国家联 盟。“中国-东盟自贸区”则指依据我国政府与东盟各 国所签署的一系列协议、协定、宣言、备忘录以及WTO 规则等国际法原则建立的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第 六次“10 1”领导人会议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 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启动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  相似文献   

19.
中泰蔬菜水果零关税协议实施的效应及云南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施本植  王云昌 《创造》2003,(12):4-5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及特点2003年6月18日,中泰两国在北京正式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中泰两国将从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提前实现中泰之间蔬菜和水果产品进出口的零关税。中泰两国蔬菜和水果贸易共涉及188项产品,其中蔬菜产品为食用蔬菜、根及块茎(如萝卜、甜菜根)等108项;水果产品为食用水果及坚果等80项。上述两类产品在中泰贸易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根据海关统计,2002年我国向泰国出口的蔬菜和水果类产品分别为847万美元和1372万美元,分别…  相似文献   

20.
《当代广西》2009,(21):25-25
早期收获计划是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最先实施的降税计划,启动时间为2004年1月1日。此项计划是根据2002年11月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而实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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