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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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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办发〔2005〕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深入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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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05〕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可以深入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  相似文献   

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各国有煤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以及集团公司机关处室负责人,所属各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坚持下井带班。具体带班办法,由集  相似文献   

4.
《江西政报》2006,(1):35-3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导意见的通知》(园办发[2005]53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5.
《时事报告》2006,(2):19-19
政策背景: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重问题,温家宝总理8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帮的特别规定(草案)》。其中明确要求“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轮流带班下井”。  相似文献   

6.
《内蒙古政报》2005,(12):19-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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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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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9.
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九月三日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  相似文献   

11.
《山西政报》2016,(5):7-9
晋政办发[2016]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维护煤矿生产建设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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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已经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九月三日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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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2012,(12):22-23
晋政办发[2012]3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随着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的结束,全省煤矿进人现代化矿井建设时期。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作如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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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 0 0 5〕 3 9号各州、市、县人民政府 ,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 0 0 4〕79号 )精神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现将完善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 )为全省煤矿安全的监管机构 ,各州、市、县煤炭主管部门为当地煤矿安全的监管机构。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对本地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 ,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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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006〕27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煤矿的决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二月八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煤矿的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精神,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05〕150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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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政办发〔2007〕153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七月四日云南省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支持和促进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规范煤矿安全隐患治理配套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矿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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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府登286号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第4号《云南省煤矿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11月9日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云南省煤炭工业局二○○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履行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发挥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作用,保障国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护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总工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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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2012,(12):31-32
晋政办发[2012]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一二年六月一日煤矿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实施方案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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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2006,(19):2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煤炭局(办)、监察厅(局、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总工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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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450号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发〔2005〕35号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7号国务院关于编制2006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办发〔2005〕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5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制止铜冶炼行业盲目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5号国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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